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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剛抬頭,高溫勝似火,我國大部分地區持續遭遇熱浪襲擊,北京創下50年來42.9℃最熱紀錄(見7月6日《東方早報》)。
年年戰高溫、鬥酷暑,高溫津貼總是深藏不露,與汗流浹背的一線工人擦肩而過,緣由何在?
最終要的原因是,高溫津貼發放缺乏明確法律支撐。據法律專家說,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曾於200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35℃以上高溫天氣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但這個通知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時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未做具體規定,留給企業“自由裁量權”太大,非公企業為減少成本支出普遍不願遵從,或者在三伏天給員工發一盒清涼油,替代高溫津貼。
其次,高溫津貼製度執行軟弱,監察不力。因缺少剛性法律約束,一些地方執行底氣不足,每年隻是善意的提醒企業關注員工防暑降溫,至於發不發高溫費?發多少?似乎完全取決於用工單位“自覺自願”,加之許多員工並不知情,工人的高溫福利自然就成水中月、鏡中花。
四季輪回,高溫天氣每年都與我們如期而約,隨著全球變暖,夏季高溫時間在延長,強度在增加,極端高溫天氣發生概率在加大,關心高溫氣候中公民生活、工作與健康,是政府不可缺失的民生關懷。據了解,目前高溫津貼主要在壟斷國企內執行,這種狀況亟待改變。
高溫津貼應成為所有企業、所有員工,包括農民工高溫條件下必不可少的勞動保護,人人享有,這首先需要立法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及時間等進行規範,作出剛性規定。當然不必單獨立法,可在《勞動法》或《氣象法》中增加高溫津貼的條款。
立法不等於萬事大吉,政府部門還應厘清職責,強化監管,把高溫津貼納入職工合法權益加以保護,對少發、漏發或不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要嚴格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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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剛抬頭,高溫勝似火,我國大部分地區持續遭遇熱浪襲擊,北京創下50年來42.9℃最熱紀錄(見7月6日《東方早報》)。
年年戰高溫、鬥酷暑,高溫津貼總是深藏不露,與汗流浹背的一線工人擦肩而過,緣由何在?
最終要的原因是,高溫津貼發放缺乏明確法律支撐。據法律專家說,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曾於200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35℃以上高溫天氣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但這個通知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時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未做具體規定,留給企業“自由裁量權”太大,非公企業為減少成本支出普遍不願遵從,或者在三伏天給員工發一盒清涼油,替代高溫津貼。
其次,高溫津貼製度執行軟弱,監察不力。因缺少剛性法律約束,一些地方執行底氣不足,每年隻是善意的提醒企業關注員工防暑降溫,至於發不發高溫費?發多少?似乎完全取決於用工單位“自覺自願”,加之許多員工並不知情,工人的高溫福利自然就成水中月、鏡中花。
四季輪回,高溫天氣每年都與我們如期而約,隨著全球變暖,夏季高溫時間在延長,強度在增加,極端高溫天氣發生概率在加大,關心高溫氣候中公民生活、工作與健康,是政府不可缺失的民生關懷。據了解,目前高溫津貼主要在壟斷國企內執行,這種狀況亟待改變。
高溫津貼應成為所有企業、所有員工,包括農民工高溫條件下必不可少的勞動保護,人人享有,這首先需要立法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及時間等進行規範,作出剛性規定。當然不必單獨立法,可在《勞動法》或《氣象法》中增加高溫津貼的條款。
立法不等於萬事大吉,政府部門還應厘清職責,強化監管,把高溫津貼納入職工合法權益加以保護,對少發、漏發或不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要嚴格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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