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推薦
圖①:交通協管員不在時如此越線。 |
圖②:交通協管員在時如此越線。 |
圖③:建設東路立交橋西側路窄車流量大,逆行有風險,應妥善疏導。 |
圖④:向左轉彎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在左側斑馬線上違章騎行。 |
逆行屢見不鮮
很多騎車人都有這樣的體會,不管走在鄭州哪條街道上,總要和逆行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擦肩而過,很多情況下還要向逆行者“禮讓”。即使在道路狹窄、車流湧動的情況下也有個別逆行者。
建設東路立交橋西側有一條南北方向的通道,道路狹窄,快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各占一半,過往車輛較多,有時還發生堵車現象。但這裏卻是許多由北向南逆行的非機動車“必經”之路,從早到晚,川流不息,成為一條名副其實的順行、逆行混合馬路。逆行車輛還時常在對麵來車的情況下超車,把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逼到快車道上。
道路交叉口逆行也不少。根據交通法規,紅燈亮時,非機動車是不可以向左轉彎的,但現在卻成了普遍現象——不是按照正常路線由中心線向左轉,而是向左從斑馬線上騎行。這類在交通整頓時屬於違章而被製止的行為,從設立交通協管之日起就少有協管員糾正和製止,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合法”的交通方式。逆行者最初以自行車、電動車為主,漸漸地,摩托車也多了起來。
違規騎車帶人
不久前,筆者在嵩山路與建設路交叉口看到,兩位60多歲的老者同騎一輛自行車由南向北通過交叉口,在經過協管員身邊時沒有停留。幾分鍾後,一對情侶也同騎一輛自行車到此路口,遇到紅燈後,女青年從車後行李架上跳下來,待綠燈一亮又跳上車,扶著男青年,大搖大擺地騎過交叉口。
筆者注意到,這類主要的交叉路口不僅有交通協管,也時常有交警在執勤。
行車越線闖紅燈
越線停車曆來是鄭州非機動車的痼疾,以往交通整頓也糾正過,整頓後又故態複萌。設立交通協管後這類現象有所約束,但卻無法從根本上消除,交通協管不敢大膽管理是原因之一,有時交通協管僅僅是“舉小旗”者。
鏡頭一:在金水路與二七路交叉口,紅燈亮過多時,幾輛非機動車越過停車線才停車。協管員去勸告一位越線最遠,已經影響機動車右轉彎的電動車“騎士”,讓他將車退回停車線。“騎士”沒有理睬,像沒有聽見一般,連說三遍,無動於衷。協管員又去勸幾位自行車“駕駛員”,同樣沒人理會。急得她大聲說:“你們太不講公德!”這句話也沒讓“騎士們”退後半寸。
闖紅燈者更是沒把協管員放在眼裏。在紅燈亮起的最初幾秒鍾,闖紅燈者多是向左轉彎者,這些非機動車通常都是隨著左轉彎的機動車線路走。也有直行的。“闖關”者通常車速都較快,為的是趕在其他方向的信號變動之前通過路口,而協管員對這種行為也僅僅是多吹幾聲哨而已。
鏡頭二:在中原路與嵩山路交叉口,東西方向的紅燈已亮過數秒,一輛電動車由西向東越過停車線,繼續行駛。協管員見狀,急忙趕到電動車跟前,一邊用力吹哨,一邊揮旗攔截。然而,“闖關”者還是不顧一切地闖了過去。由於此時南北方向的綠燈已經亮起,直行車輛也已經行駛,這位“勇士”隻好在路中央停下,瞅了一個空隙勉強竄了過去。
違章“骨牌”效應
沒有交通協管的交叉路口常常出現這種情景:紅燈亮時,多數非機動車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待信號。但當紅燈還有15秒左右時,如果有一輛非機動車開始闖紅燈,其他非機動車也紛紛跟著闖,直到最後一輛非機動車越過停車線,紅燈還有四五秒。這種一人帶頭違章,眾人跟進的現象有點像“多米諾骨牌”效應,誰也不去想,此舉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了很大隱患。
鄭州是省會城市,市民在遵守交通法規方麵應當做各省轄市的表率,但現狀卻不盡如人意。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交通法規不能得到全麵、持久地貫徹。如在以往交通整頓中,糾正了非機動車左轉彎行駛種種違章現象,整頓期一過,總有一部分市民依然故我。以至於見怪不怪,連交通協管員也弄不清他們是否違規了。
交通管理部門的約束是必要的,但筆者衷心希望,為了你及他人的安全,交通有序的省會城市,從我做起,人人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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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①:交通協管員不在時如此越線。 |
圖②:交通協管員在時如此越線。 |
圖③:建設東路立交橋西側路窄車流量大,逆行有風險,應妥善疏導。 |
圖④:向左轉彎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在左側斑馬線上違章騎行。 |
逆行屢見不鮮
很多騎車人都有這樣的體會,不管走在鄭州哪條街道上,總要和逆行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擦肩而過,很多情況下還要向逆行者“禮讓”。即使在道路狹窄、車流湧動的情況下也有個別逆行者。
建設東路立交橋西側有一條南北方向的通道,道路狹窄,快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各占一半,過往車輛較多,有時還發生堵車現象。但這裏卻是許多由北向南逆行的非機動車“必經”之路,從早到晚,川流不息,成為一條名副其實的順行、逆行混合馬路。逆行車輛還時常在對麵來車的情況下超車,把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逼到快車道上。
道路交叉口逆行也不少。根據交通法規,紅燈亮時,非機動車是不可以向左轉彎的,但現在卻成了普遍現象——不是按照正常路線由中心線向左轉,而是向左從斑馬線上騎行。這類在交通整頓時屬於違章而被製止的行為,從設立交通協管之日起就少有協管員糾正和製止,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合法”的交通方式。逆行者最初以自行車、電動車為主,漸漸地,摩托車也多了起來。
違規騎車帶人
不久前,筆者在嵩山路與建設路交叉口看到,兩位60多歲的老者同騎一輛自行車由南向北通過交叉口,在經過協管員身邊時沒有停留。幾分鍾後,一對情侶也同騎一輛自行車到此路口,遇到紅燈後,女青年從車後行李架上跳下來,待綠燈一亮又跳上車,扶著男青年,大搖大擺地騎過交叉口。
筆者注意到,這類主要的交叉路口不僅有交通協管,也時常有交警在執勤。
行車越線闖紅燈
越線停車曆來是鄭州非機動車的痼疾,以往交通整頓也糾正過,整頓後又故態複萌。設立交通協管後這類現象有所約束,但卻無法從根本上消除,交通協管不敢大膽管理是原因之一,有時交通協管僅僅是“舉小旗”者。
鏡頭一:在金水路與二七路交叉口,紅燈亮過多時,幾輛非機動車越過停車線才停車。協管員去勸告一位越線最遠,已經影響機動車右轉彎的電動車“騎士”,讓他將車退回停車線。“騎士”沒有理睬,像沒有聽見一般,連說三遍,無動於衷。協管員又去勸幾位自行車“駕駛員”,同樣沒人理會。急得她大聲說:“你們太不講公德!”這句話也沒讓“騎士們”退後半寸。
闖紅燈者更是沒把協管員放在眼裏。在紅燈亮起的最初幾秒鍾,闖紅燈者多是向左轉彎者,這些非機動車通常都是隨著左轉彎的機動車線路走。也有直行的。“闖關”者通常車速都較快,為的是趕在其他方向的信號變動之前通過路口,而協管員對這種行為也僅僅是多吹幾聲哨而已。
鏡頭二:在中原路與嵩山路交叉口,東西方向的紅燈已亮過數秒,一輛電動車由西向東越過停車線,繼續行駛。協管員見狀,急忙趕到電動車跟前,一邊用力吹哨,一邊揮旗攔截。然而,“闖關”者還是不顧一切地闖了過去。由於此時南北方向的綠燈已經亮起,直行車輛也已經行駛,這位“勇士”隻好在路中央停下,瞅了一個空隙勉強竄了過去。
違章“骨牌”效應
沒有交通協管的交叉路口常常出現這種情景:紅燈亮時,多數非機動車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待信號。但當紅燈還有15秒左右時,如果有一輛非機動車開始闖紅燈,其他非機動車也紛紛跟著闖,直到最後一輛非機動車越過停車線,紅燈還有四五秒。這種一人帶頭違章,眾人跟進的現象有點像“多米諾骨牌”效應,誰也不去想,此舉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了很大隱患。
鄭州是省會城市,市民在遵守交通法規方麵應當做各省轄市的表率,但現狀卻不盡如人意。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交通法規不能得到全麵、持久地貫徹。如在以往交通整頓中,糾正了非機動車左轉彎行駛種種違章現象,整頓期一過,總有一部分市民依然故我。以至於見怪不怪,連交通協管員也弄不清他們是否違規了。
交通管理部門的約束是必要的,但筆者衷心希望,為了你及他人的安全,交通有序的省會城市,從我做起,人人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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