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台
【編者按】謠言既是一種信息的擴散過程,又是一種解釋和評論的過程。謠言是如何形成的?是誰在製造謠言?怎樣才能識破謠言?古語雲,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世界讀書日,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邀您一起,認識“謠言”,成為謠言粉碎機。
“謠言”這個詞,自古有之。古人雲,眾議成林,無翼而飛。而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社交媒體時代,網絡謠言在互聯網各種場景頻頻探頭,具有碎片化、高速迭代演化等新特征。“謠言”到底是怎麼定義的?又是怎樣發展變化的?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我們一起在書香中認識“謠言”:知道它“是什麼”,了解“為什麼”,做一個不受謠言擺布的人。
口口相傳中的謠言傳播機製
口耳相傳,是一個比較古老的遊戲。遊戲為從隊伍首端通過耳語或肢體語言傳達一句話至隊尾,通常遊戲結束時最初的那句話已變得麵目全非。
這個遊戲映射了生活中的謠言。它們起初是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在傳話的過程中,話語發生了變化。為了組成一句完整的話語,出現了部分真實與合理想象的結合,導致話語的變化。這一過程體現了“謠言”的演變。
名著中的大家論“謠”
在《辭海》(第七版)釋義中,“謠言”有著兩種含義:
一是民間流行的歌謠或諺語。《後漢書·杜詩傳讚》:“詩守南楚,民作謠言。”又《劉焉傳》:“在政煩擾,謠言遠聞。”二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捏造的消息。如:散布謠言;聽信謠言。中國古代最早的預言性童謠,來自《國語·鄭語》:“檿弧箕服,實亡周國”。“謠言”以童謠為載體,極盡捕風捉影之能事,從而影響當朝者決策。
“謠言”,有時是每個人心中的“合理想象”。“真相是散落成無數碎片的鏡子,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看到的一小片是完整的真相。”這是查理德·伯頓在《哈吉·阿卜杜·埃爾-葉茲迪的卡西達》中的表述。
謠言的侵襲力猶如感冒病毒。美國人格心理學家,現代個性心理學創始人之一的奧爾波特在《謠言心理學》一書中提到:“每則謠言都有聽眾。”製造和傳播謠言的人,往往都會選擇權力人物或者熱點事件大做文章。社會心理學家讓-諾埃爾·卡普費雷所著《謠言:世界最古老的傳媒》書中指出,謠言的產生和事件的重要性與模糊性這兩個要素高度正相關——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謠言產生的效應就越大。有的謠言甚至帶有社交屬性,讓人們不自覺地傳播。
如今,一些“謠言”與不良信息、不實信息等掛鉤,誤導公眾認知。在互聯網上,相當一部分網絡謠言使用誇張的標題及表述,講述超出大眾認知框架的內容,並用與人們常識相悖的結論吸引注意力。
從政策法規中認識“謠言”
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對“謠言”沒有較為明確的定義,一般認定為應當屬於經證實的“虛假”信息,而非“未經證實”的信息。行政法規中有著對“謠言”的規定與處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第五十二條規定:“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散布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就有對“謠言”的行政處罰規定,即:第二十五條中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進行治安行政處罰。不僅如此,民法、刑法等對於網絡謠言危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情況也有規定。
依法依規治理“謠言”
如何擁有一雙洞悉真相的慧眼
多讀書、多思考、多質疑。千字萬卷,字字正心。用閱讀的方式突破認知的局限,築強理性思維的堤壩,不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才能窺見錯綜複雜事件背後的真相,不被謠言牽著鼻子走。在麵對未知信息、不符合常識的信息時,不要偏聽偏信,要保留質疑態度,可通過正規、權威渠道核查信息源頭的方式來識辨真偽。
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網絡辟謠標簽工作專區
歡迎廣大網友
積極提供謠言線索
共同阻斷謠言傳播鏈條
淨化網絡環境
營造文明和諧的網絡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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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謠言既是一種信息的擴散過程,又是一種解釋和評論的過程。謠言是如何形成的?是誰在製造謠言?怎樣才能識破謠言?古語雲,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世界讀書日,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邀您一起,認識“謠言”,成為謠言粉碎機。
“謠言”這個詞,自古有之。古人雲,眾議成林,無翼而飛。而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社交媒體時代,網絡謠言在互聯網各種場景頻頻探頭,具有碎片化、高速迭代演化等新特征。“謠言”到底是怎麼定義的?又是怎樣發展變化的?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我們一起在書香中認識“謠言”:知道它“是什麼”,了解“為什麼”,做一個不受謠言擺布的人。
口口相傳中的謠言傳播機製
口耳相傳,是一個比較古老的遊戲。遊戲為從隊伍首端通過耳語或肢體語言傳達一句話至隊尾,通常遊戲結束時最初的那句話已變得麵目全非。
這個遊戲映射了生活中的謠言。它們起初是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在傳話的過程中,話語發生了變化。為了組成一句完整的話語,出現了部分真實與合理想象的結合,導致話語的變化。這一過程體現了“謠言”的演變。
名著中的大家論“謠”
在《辭海》(第七版)釋義中,“謠言”有著兩種含義:
一是民間流行的歌謠或諺語。《後漢書·杜詩傳讚》:“詩守南楚,民作謠言。”又《劉焉傳》:“在政煩擾,謠言遠聞。”二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捏造的消息。如:散布謠言;聽信謠言。中國古代最早的預言性童謠,來自《國語·鄭語》:“檿弧箕服,實亡周國”。“謠言”以童謠為載體,極盡捕風捉影之能事,從而影響當朝者決策。
“謠言”,有時是每個人心中的“合理想象”。“真相是散落成無數碎片的鏡子,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看到的一小片是完整的真相。”這是查理德·伯頓在《哈吉·阿卜杜·埃爾-葉茲迪的卡西達》中的表述。
謠言的侵襲力猶如感冒病毒。美國人格心理學家,現代個性心理學創始人之一的奧爾波特在《謠言心理學》一書中提到:“每則謠言都有聽眾。”製造和傳播謠言的人,往往都會選擇權力人物或者熱點事件大做文章。社會心理學家讓-諾埃爾·卡普費雷所著《謠言:世界最古老的傳媒》書中指出,謠言的產生和事件的重要性與模糊性這兩個要素高度正相關——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謠言產生的效應就越大。有的謠言甚至帶有社交屬性,讓人們不自覺地傳播。
如今,一些“謠言”與不良信息、不實信息等掛鉤,誤導公眾認知。在互聯網上,相當一部分網絡謠言使用誇張的標題及表述,講述超出大眾認知框架的內容,並用與人們常識相悖的結論吸引注意力。
從政策法規中認識“謠言”
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對“謠言”沒有較為明確的定義,一般認定為應當屬於經證實的“虛假”信息,而非“未經證實”的信息。行政法規中有著對“謠言”的規定與處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第五十二條規定:“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散布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就有對“謠言”的行政處罰規定,即:第二十五條中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進行治安行政處罰。不僅如此,民法、刑法等對於網絡謠言危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情況也有規定。
依法依規治理“謠言”
如何擁有一雙洞悉真相的慧眼
多讀書、多思考、多質疑。千字萬卷,字字正心。用閱讀的方式突破認知的局限,築強理性思維的堤壩,不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才能窺見錯綜複雜事件背後的真相,不被謠言牽著鼻子走。在麵對未知信息、不符合常識的信息時,不要偏聽偏信,要保留質疑態度,可通過正規、權威渠道核查信息源頭的方式來識辨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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