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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6月17日電 題:營業執照換貸款?多開“公戶”多賣錢?別信!——近期買賣對公賬戶不法行為調查
新華社記者王研、楊洋
今年上半年,買賣企業對公賬戶發案數在多地呈上升趨勢。據公安部門推送線索顯示,涉案賬戶大多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各類違法涉罪資金流動關聯。警方提醒,近期部分中小市場主體經營困難增加、部分人群就業壓力上升,應特別警惕不法分子“鑽空子”。
企業對公賬戶為何被不法分子盯上?其中有何黑灰產業鏈?還有哪些監管漏洞要堵?新華社記者展開調查。
多地破獲買賣“公戶”案 QQ等網絡平台仍有販子活躍
企業對公賬戶,即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是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辦理結算業務的賬戶。近期,雲南、河南、江西等地破獲多起買賣企業對公賬戶案件。
在雲南,昆明市五華區、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文山州文山市等地警方自4月以來已搗毀多個“公戶”販子團夥,查獲工商營業執照、公司公章、法人私章、銀行卡等涉案物品數量巨大。有地方僅一團夥即注冊公司430個,使用他人身份證289張,買賣企業對公賬戶1000多個。
江西遂川、河南的武陟、洛陽等地也查獲一批涉案“成套”對公賬戶資料。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一套”對公賬戶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銀行卡、手機卡、U盾、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賬戶密碼和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等。不法分子通常會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價格收購,以7000元至1.5萬元賣出。
記者發現,當前網絡平台上仍有“公戶”販子活躍。記者在百度搜索“買賣企業對公賬戶”,發現大量標注“一手貨源”“資料齊全,全新無記載”“方便匿名轉賬”等的廣告,廣告中均留有QQ號。記者隨機加上數個QQ號,發現大都能聯係上販子。有人還給記者發來買賣賬戶標準、價格等信息。
“公戶”被賣作犯罪工具 有專人負責“售後服務”
記者發現,對公賬戶被賣給電信詐騙、洗錢、網絡賭博等犯罪團夥用作違法資金通道等工具。
據昆明警方介紹,這與對公賬戶部分特點相關:第一,對公賬戶每日轉賬限額更高,更能滿足不法分子需求;第二,電信詐騙等犯罪過程中往往伴有頻繁轉賬,用企業賬戶比個人賬戶更容易躲避金融、公安等機構監管;第三,對公賬戶比個人賬戶具有更強的欺騙性;第四,出於保護企業正常經營考慮,針對對公賬戶的查詢、凍結等手續往往比個人賬戶更加複雜、難度更高,這對不法分子而言保護性更強。
“公戶”販子們瞄準的正是這一“商機”。一名“公戶”販子告訴記者,團夥成員每人每月“工資”3000到5000元,每個賬戶收購價最高不過2000元,賣價則可高至1.5萬元左右,一名團夥成員每月能成交數個至數十個賬戶不等,其中“利潤”相當可觀。
但是根據相關規定,開設對公賬戶需滿足持有合法營業執照等一係列要求。記者了解到,部分“公戶”販子團夥的底層成員會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冊執照開立賬戶出售,但更多是誘騙他人上鉤。
生意失敗的昆明市民項先生被一條“持營業執照可向銀行貸款2萬元”的廣告吸引,與“公戶”販子取得了聯係。此後,販子誘導他先後用自己身份證辦了30多本工商營業執照,用其中21本開立了對公賬戶,全數出售。“工商營業執照、對公賬戶、U盾齊全,驗證沒問題了就每套給我1500元。”
據警方辦案人員介紹,當前,受疫情影響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麵臨就業困難的大學生、低收入城市務工人員等也都成為不法分子獵取的目標。這其中有部分人因貪圖利益,甚至被不法分子發展成團夥成員。
此外,記者還發現,為牟取更多利益,“公戶”販子們會為買家提供“售後服務”。例如,一旦出現被出售賬戶在使用中因流水異常被監管機構凍結等情況,為避免買家被繩之以法,“公戶”販子團夥會派遣專人前往銀行辦理銷戶。通常若因銷戶問題導致買家損失,“公戶”販子一方要承擔其中的七成。
源頭打擊還需堵住漏洞、形成合力
此前,針對企業對公賬戶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活動的情況,公安部在各地部署,嚴厲打擊買賣企業對公賬戶違法犯罪活動。
“很多人防範意識仍然不足,認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辦理對公賬戶沒什麼風險。”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鄧佩表示,這些行為不僅可能嚴重影響個人征信,還可能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公文、印章罪及違反相關金融法律法規而承擔不利後果。
專家認為,實現源頭打擊相關違法犯罪仍有漏洞要堵。
“辦理營業執照全是網上申報,最多一天報6個,經營地址和注冊資金都是假的。”一名“公戶”販子向記者坦言利用了網絡申報漏洞,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門僅對公司注冊地址真實性做形式審查,還缺乏事後監管。記者還了解到,部分銀行同樣存在審核不嚴等問題,對一人開立五六十個對公賬戶的情況毫無警覺。辦理對公賬戶銷戶時,各銀行對是否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的規定也不一樣。
專家建議,在推進“放管服”改革同時,工商、銀行等仍應強化落實監管責任,警惕風險,避免損失。昆明警方稱,此前有一“公戶”販子團夥租用辦公室、偽造公司招牌,企圖從某銀行批量辦理對公賬戶,“可工作人員到現場後發現辦公電腦都無法正常使用,察覺異常,就未予辦理,避免了風險。”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傑建議,要形成打擊買賣對公賬戶犯罪的合力,還需公安、銀行、工商部門加強信息共享、通報協作等機製。有關部門可通過聯席會議等協調機製,針對相關業務辦理過程中出現異常應如何處理及時溝通、決策。
警方提醒,切勿利令智昏,個人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及信息,企業如有閑置的對公賬戶應及時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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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6月17日電 題:營業執照換貸款?多開“公戶”多賣錢?別信!——近期買賣對公賬戶不法行為調查
新華社記者王研、楊洋
今年上半年,買賣企業對公賬戶發案數在多地呈上升趨勢。據公安部門推送線索顯示,涉案賬戶大多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各類違法涉罪資金流動關聯。警方提醒,近期部分中小市場主體經營困難增加、部分人群就業壓力上升,應特別警惕不法分子“鑽空子”。
企業對公賬戶為何被不法分子盯上?其中有何黑灰產業鏈?還有哪些監管漏洞要堵?新華社記者展開調查。
多地破獲買賣“公戶”案 QQ等網絡平台仍有販子活躍
企業對公賬戶,即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是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辦理結算業務的賬戶。近期,雲南、河南、江西等地破獲多起買賣企業對公賬戶案件。
在雲南,昆明市五華區、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文山州文山市等地警方自4月以來已搗毀多個“公戶”販子團夥,查獲工商營業執照、公司公章、法人私章、銀行卡等涉案物品數量巨大。有地方僅一團夥即注冊公司430個,使用他人身份證289張,買賣企業對公賬戶1000多個。
江西遂川、河南的武陟、洛陽等地也查獲一批涉案“成套”對公賬戶資料。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一套”對公賬戶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銀行卡、手機卡、U盾、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賬戶密碼和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等。不法分子通常會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價格收購,以7000元至1.5萬元賣出。
記者發現,當前網絡平台上仍有“公戶”販子活躍。記者在百度搜索“買賣企業對公賬戶”,發現大量標注“一手貨源”“資料齊全,全新無記載”“方便匿名轉賬”等的廣告,廣告中均留有QQ號。記者隨機加上數個QQ號,發現大都能聯係上販子。有人還給記者發來買賣賬戶標準、價格等信息。
“公戶”被賣作犯罪工具 有專人負責“售後服務”
記者發現,對公賬戶被賣給電信詐騙、洗錢、網絡賭博等犯罪團夥用作違法資金通道等工具。
據昆明警方介紹,這與對公賬戶部分特點相關:第一,對公賬戶每日轉賬限額更高,更能滿足不法分子需求;第二,電信詐騙等犯罪過程中往往伴有頻繁轉賬,用企業賬戶比個人賬戶更容易躲避金融、公安等機構監管;第三,對公賬戶比個人賬戶具有更強的欺騙性;第四,出於保護企業正常經營考慮,針對對公賬戶的查詢、凍結等手續往往比個人賬戶更加複雜、難度更高,這對不法分子而言保護性更強。
“公戶”販子們瞄準的正是這一“商機”。一名“公戶”販子告訴記者,團夥成員每人每月“工資”3000到5000元,每個賬戶收購價最高不過2000元,賣價則可高至1.5萬元左右,一名團夥成員每月能成交數個至數十個賬戶不等,其中“利潤”相當可觀。
但是根據相關規定,開設對公賬戶需滿足持有合法營業執照等一係列要求。記者了解到,部分“公戶”販子團夥的底層成員會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冊執照開立賬戶出售,但更多是誘騙他人上鉤。
生意失敗的昆明市民項先生被一條“持營業執照可向銀行貸款2萬元”的廣告吸引,與“公戶”販子取得了聯係。此後,販子誘導他先後用自己身份證辦了30多本工商營業執照,用其中21本開立了對公賬戶,全數出售。“工商營業執照、對公賬戶、U盾齊全,驗證沒問題了就每套給我1500元。”
據警方辦案人員介紹,當前,受疫情影響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麵臨就業困難的大學生、低收入城市務工人員等也都成為不法分子獵取的目標。這其中有部分人因貪圖利益,甚至被不法分子發展成團夥成員。
此外,記者還發現,為牟取更多利益,“公戶”販子們會為買家提供“售後服務”。例如,一旦出現被出售賬戶在使用中因流水異常被監管機構凍結等情況,為避免買家被繩之以法,“公戶”販子團夥會派遣專人前往銀行辦理銷戶。通常若因銷戶問題導致買家損失,“公戶”販子一方要承擔其中的七成。
源頭打擊還需堵住漏洞、形成合力
此前,針對企業對公賬戶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活動的情況,公安部在各地部署,嚴厲打擊買賣企業對公賬戶違法犯罪活動。
“很多人防範意識仍然不足,認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辦理對公賬戶沒什麼風險。”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鄧佩表示,這些行為不僅可能嚴重影響個人征信,還可能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公文、印章罪及違反相關金融法律法規而承擔不利後果。
專家認為,實現源頭打擊相關違法犯罪仍有漏洞要堵。
“辦理營業執照全是網上申報,最多一天報6個,經營地址和注冊資金都是假的。”一名“公戶”販子向記者坦言利用了網絡申報漏洞,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門僅對公司注冊地址真實性做形式審查,還缺乏事後監管。記者還了解到,部分銀行同樣存在審核不嚴等問題,對一人開立五六十個對公賬戶的情況毫無警覺。辦理對公賬戶銷戶時,各銀行對是否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的規定也不一樣。
專家建議,在推進“放管服”改革同時,工商、銀行等仍應強化落實監管責任,警惕風險,避免損失。昆明警方稱,此前有一“公戶”販子團夥租用辦公室、偽造公司招牌,企圖從某銀行批量辦理對公賬戶,“可工作人員到現場後發現辦公電腦都無法正常使用,察覺異常,就未予辦理,避免了風險。”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傑建議,要形成打擊買賣對公賬戶犯罪的合力,還需公安、銀行、工商部門加強信息共享、通報協作等機製。有關部門可通過聯席會議等協調機製,針對相關業務辦理過程中出現異常應如何處理及時溝通、決策。
警方提醒,切勿利令智昏,個人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及信息,企業如有閑置的對公賬戶應及時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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