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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湖廣熟,天下足”。然而,今年的魚肥稻香中卻夾雜著些許疑問:
“湖北農產品會帶毒嗎”
“湖北農產品還能吃嗎”
“從湖北發貨安全嗎”
......
回顧疫情期間,無論是社交平台還是電商平台,此類質疑並不少見,甚至有傳言稱“湖北大米不能吃了”,茶葉、柑橘也先後中招。
事實上,無論是從病毒傳播,還是從食品安全角度來看,“湖北農產品傳染新冠病毒”都是站不住腳的。
新冠肺炎不是“吃”來的!
農產品不是“病毒攜帶者”!
首先,新冠肺炎並非食源性疾病。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新冠肺炎疫情定義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不是食品安全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新冠病毒不是通過食物傳播。也就是說,無論是湖北農產品,還是其他食品都不是新冠肺炎病毒的攜帶者或是傳染源。
2月2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報告》就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新冠病毒會通過食物傳播。
其次,農產品不是新冠病毒的主要宿主。和大多數病毒一樣,新冠病毒也是需要借助宿主才能複製和自我繁殖。盡管關於新冠病毒源頭的爭論仍在持續,但是“新冠病毒為動物源性病毒”已達成共識,而且尚無文獻證明動物病毒可以將植物作為宿主。因此,大米等植物性農產品是不會傳播新冠病毒的。
不僅如此,柑橘、臍橙等果蔬還自帶“殺毒劑”——果皮中含有大量脂溶性精油,性質與乙醇、乙醚類似,可破壞病毒包膜,起到滅活新冠病毒的作用,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至於動物性農產品,實驗表明,經常食用的豬、雞和鴨等畜禽對新冠病毒不敏感。
相關科研團隊開展家禽家畜等動物農產品的易感研究,發現豬、雞和鴨等畜禽產品對新冠病毒(專業名稱:SARS-CoV-2)不敏感。
再次,新冠病毒主要感染人類及其他哺乳綱的動物,為恒溫動物,對淡水魚類等變溫動物的感染幾率很小。人類體溫36 ℃左右,新型冠狀病毒已經適應這個溫度進行感染和繁殖。但是在36 ℃水溫下,很多淡水魚都無法生存的。因此,養殖的淡水魚類也不會攜帶新冠病毒。
也就是說,我國居民餐桌上的植物性農產品以及主要的肉類食品均不攜帶新冠病毒。
吸附不等於攜帶!
加工、運輸、製作可“殺毒”!
新冠病毒主要是通過近距離飛沫或直接或間接接觸進行傳播。那麼,農產品在生產或是運輸過程就可能吸附病毒,然後傳給人?基於病毒對存活環境的特殊要求,這種可能性極低。
首先,生產、製作中的高溫可以滅活新冠病毒。農產品質量檢測專家指出,吸附不等於攜帶,農產品表麵可能吸附的微量冠狀病毒,先是經過自然的紫外光照射,生產後期再經高溫、幹燥、真空等加工處理,基本不可能生存。
以茶葉生產為例,殺青、增香、烘幹等多道高溫處理工序,其溫度一般在60~100 ℃之間,而新冠病毒暴露在56攝氏度30分鍾以上就會被滅活。
根據我國居民的烹飪習慣,蒸、煮、煎、炸、炒等工序所需的溫度幾乎都在100攝氏度以上,滅活病毒也是妥妥的。
其次,長期運輸降低病毒活性,傳染力大打折扣。新冠病毒感染人體需要至少2個條件:一是病毒數量多,二是病毒活力強。農產品不是新冠病毒的主要宿主,意味著沒有強大的複製能力,隻依靠吸附,獲得的病毒量也是微乎其微的。為了保鮮,大多數農產品的運輸環境要保持密閉、幹燥,加上長途運輸,無論是農產品本身還是外包裝上,附著的病毒活力會大大衰減。因此,包郵到手的農產品基本不具備傳染性。中國工程院院士鄧秀新也表示,病毒離開宿主能存活的時間很短,經過長途運輸的水果不可能還有病毒依附。
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普林斯頓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研究人員實驗表明,在紙板、塑料上附著的新冠病毒會在幾小時內急劇減少。
再次,不放心外包裝,那就消毒、扔掉、洗手,三步保安全。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報告稱,根據經驗,最常用的清潔消毒措施可以殺死冠狀病毒,沒有證據表明新冠病毒有任何不同。
疫情期間,專家教你科學防護:
1.及時丟棄農產品外包裝袋,並在接觸口鼻前洗手。
2.用流水清洗農產品,水果最好去皮再食用。
3.食物建議經充分加熱烹製後再食用,不吃生食。
4.生食、熟食分開貯存,但勿長時間貯存,以免引起其他食源性疾病。
說了這麼多,核心就一點,不僅湖北農產品不帶毒,在嚴格的食品生產監管下,任何疫區的農產品都不帶毒。對於未知病毒,需要我們給予足夠的重視,但切莫因過度聯想,毀了生活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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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湖廣熟,天下足”。然而,今年的魚肥稻香中卻夾雜著些許疑問:
“湖北農產品會帶毒嗎”
“湖北農產品還能吃嗎”
“從湖北發貨安全嗎”
......
回顧疫情期間,無論是社交平台還是電商平台,此類質疑並不少見,甚至有傳言稱“湖北大米不能吃了”,茶葉、柑橘也先後中招。
事實上,無論是從病毒傳播,還是從食品安全角度來看,“湖北農產品傳染新冠病毒”都是站不住腳的。
新冠肺炎不是“吃”來的!
農產品不是“病毒攜帶者”!
首先,新冠肺炎並非食源性疾病。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新冠肺炎疫情定義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不是食品安全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新冠病毒不是通過食物傳播。也就是說,無論是湖北農產品,還是其他食品都不是新冠肺炎病毒的攜帶者或是傳染源。
2月2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報告》就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新冠病毒會通過食物傳播。
其次,農產品不是新冠病毒的主要宿主。和大多數病毒一樣,新冠病毒也是需要借助宿主才能複製和自我繁殖。盡管關於新冠病毒源頭的爭論仍在持續,但是“新冠病毒為動物源性病毒”已達成共識,而且尚無文獻證明動物病毒可以將植物作為宿主。因此,大米等植物性農產品是不會傳播新冠病毒的。
不僅如此,柑橘、臍橙等果蔬還自帶“殺毒劑”——果皮中含有大量脂溶性精油,性質與乙醇、乙醚類似,可破壞病毒包膜,起到滅活新冠病毒的作用,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至於動物性農產品,實驗表明,經常食用的豬、雞和鴨等畜禽對新冠病毒不敏感。
相關科研團隊開展家禽家畜等動物農產品的易感研究,發現豬、雞和鴨等畜禽產品對新冠病毒(專業名稱:SARS-CoV-2)不敏感。
再次,新冠病毒主要感染人類及其他哺乳綱的動物,為恒溫動物,對淡水魚類等變溫動物的感染幾率很小。人類體溫36 ℃左右,新型冠狀病毒已經適應這個溫度進行感染和繁殖。但是在36 ℃水溫下,很多淡水魚都無法生存的。因此,養殖的淡水魚類也不會攜帶新冠病毒。
也就是說,我國居民餐桌上的植物性農產品以及主要的肉類食品均不攜帶新冠病毒。
吸附不等於攜帶!
加工、運輸、製作可“殺毒”!
新冠病毒主要是通過近距離飛沫或直接或間接接觸進行傳播。那麼,農產品在生產或是運輸過程就可能吸附病毒,然後傳給人?基於病毒對存活環境的特殊要求,這種可能性極低。
首先,生產、製作中的高溫可以滅活新冠病毒。農產品質量檢測專家指出,吸附不等於攜帶,農產品表麵可能吸附的微量冠狀病毒,先是經過自然的紫外光照射,生產後期再經高溫、幹燥、真空等加工處理,基本不可能生存。
以茶葉生產為例,殺青、增香、烘幹等多道高溫處理工序,其溫度一般在60~100 ℃之間,而新冠病毒暴露在56攝氏度30分鍾以上就會被滅活。
根據我國居民的烹飪習慣,蒸、煮、煎、炸、炒等工序所需的溫度幾乎都在100攝氏度以上,滅活病毒也是妥妥的。
其次,長期運輸降低病毒活性,傳染力大打折扣。新冠病毒感染人體需要至少2個條件:一是病毒數量多,二是病毒活力強。農產品不是新冠病毒的主要宿主,意味著沒有強大的複製能力,隻依靠吸附,獲得的病毒量也是微乎其微的。為了保鮮,大多數農產品的運輸環境要保持密閉、幹燥,加上長途運輸,無論是農產品本身還是外包裝上,附著的病毒活力會大大衰減。因此,包郵到手的農產品基本不具備傳染性。中國工程院院士鄧秀新也表示,病毒離開宿主能存活的時間很短,經過長途運輸的水果不可能還有病毒依附。
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普林斯頓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研究人員實驗表明,在紙板、塑料上附著的新冠病毒會在幾小時內急劇減少。
再次,不放心外包裝,那就消毒、扔掉、洗手,三步保安全。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報告稱,根據經驗,最常用的清潔消毒措施可以殺死冠狀病毒,沒有證據表明新冠病毒有任何不同。
疫情期間,專家教你科學防護:
1.及時丟棄農產品外包裝袋,並在接觸口鼻前洗手。
2.用流水清洗農產品,水果最好去皮再食用。
3.食物建議經充分加熱烹製後再食用,不吃生食。
4.生食、熟食分開貯存,但勿長時間貯存,以免引起其他食源性疾病。
說了這麼多,核心就一點,不僅湖北農產品不帶毒,在嚴格的食品生產監管下,任何疫區的農產品都不帶毒。對於未知病毒,需要我們給予足夠的重視,但切莫因過度聯想,毀了生活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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