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台
近期,一係列“丟小孩”的傳言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刷屏,如“某地小孩被四十多歲男人抱走”“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等等。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一一核查,發現這些傳言均為謠言。網友們如果再看到此類消息,一定要擦亮雙眼,莫再受騙。
謠言一:多地小孩被抱走?轉發就有紅包?
最近,一條“XX家長尋找被拐小孩”的網帖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流傳,引起很多愛心網友的轉發。該網帖稱:“本人周治國,電話13789915979。今天上午我的2歲兒子在伊盛百貨門口被人拐走了,兒子能說出她爸爸的姓名,從監控上看是被一個四十多歲男人抱走了,現在我們家老太太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之,萬分感謝……轉發一次本人發紅包88.8元。”
傳言截圖
對此信息,湖北荊州警方“@荊州網警巡查執法”進行了辟謠,指出這則網帖被掐頭去尾,變換姓名在很多省市都有流傳,均被證明為謠言,而帖子中的電話號碼也被很多人標記為詐騙電話。
記者進一步搜索發現,近期這類“尋人帖”在全國已傳出多個版本,如“梅向東兒子在雙語小學被人拐走”“寧繼春女兒在錦繡花園附近被人拐走”“張有良女兒在縣醫院附近被人拐走”等等。這些傳言中涉及雙語小學、錦繡花園、大潤發等多個地點,而尋找小孩的父母還出現過“饒世彬”“藍英勇”“陳會洪”等各種各樣的姓名。這些謠言使用統一“模板”,基本上就是“某某”的小孩在某地被抱走,小孩能說出爸爸的手機號,家裏的“老爺爺”或“老太太”急瘋了,請知情者告知,必有重謝等等。在這些傳言版本中,除了姓名、電話、走失地點等不一樣之外,其他內容幾乎完全雷同,已有多地警方對此辟謠。
網絡截圖
謠言二:某地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
近期,朋友圈中瘋傳一張小女孩在派出所裏的照片,還附文字稱“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孩子說不出父母電話和家庭住址,有認識的幫忙聯係轉發”。記者搜索發現,這張照片在山西、河南、四川等地都有傳播,出現了多個版本。
多地傳言截圖
對此,“@海澱公安分局”“@平安鄭州”“@淄博網警巡查執法”等警方紛紛通過微博辟謠。“@海澱公安分局”在聲明中表示,通過與110接警平台及轄區花園路派出所核實,確定無此類警情,如果微信朋友圈或網絡流傳信息中出現海澱區花園路派出所或海澱公安分局花園路派出所,就是虛假消息。
那麼真相究竟是什麼呢?根據四川自貢警方通報,2018年2月13日15時許,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自流井區東方廣場看到一個走失小女孩,經簡單了解,發現小女孩姓黃,7歲左右,居住在沿灘新城小區,故將小女孩帶至派出所求助”,民警在接警後於當日16時許尋找到孩子家長,並由其家長帶回。
警方通報截圖
謠言三:小女孩在廣東新會人民路走丟?
這幾天,還有一條尋人啟事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內容稱:“名字:清清,年齡2歲多,於2018年2月23日下午13時30分左右在新會人民路附近走失,走失時上身穿著粉色外套,家人十分著急,如有路過見到的好心人,請馬上聯係……”。此外,還有傳言稱這名小女孩是“被一個女人拉走了,到現在都找不到”。
傳言截圖
2月24日,廣東江門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江門網警巡查執法”通過微博發布聲明,稱“小女孩在新會人民路走丟”為謠言,真實情況是小孩並未走丟,係鄰居女孩帶其到大潤發玩引發誤會。隨後,家長也發布了朋友圈表示孩子已經找到。
警方辟謠
據此,網警提醒:家長們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走丟。對於網絡上未經證實的消息不要隨意轉發,避免造成恐慌。如果發現謠言帖,也可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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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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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係列“丟小孩”的傳言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刷屏,如“某地小孩被四十多歲男人抱走”“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等等。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一一核查,發現這些傳言均為謠言。網友們如果再看到此類消息,一定要擦亮雙眼,莫再受騙。
謠言一:多地小孩被抱走?轉發就有紅包?
最近,一條“XX家長尋找被拐小孩”的網帖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流傳,引起很多愛心網友的轉發。該網帖稱:“本人周治國,電話13789915979。今天上午我的2歲兒子在伊盛百貨門口被人拐走了,兒子能說出她爸爸的姓名,從監控上看是被一個四十多歲男人抱走了,現在我們家老太太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之,萬分感謝……轉發一次本人發紅包88.8元。”
傳言截圖
對此信息,湖北荊州警方“@荊州網警巡查執法”進行了辟謠,指出這則網帖被掐頭去尾,變換姓名在很多省市都有流傳,均被證明為謠言,而帖子中的電話號碼也被很多人標記為詐騙電話。
記者進一步搜索發現,近期這類“尋人帖”在全國已傳出多個版本,如“梅向東兒子在雙語小學被人拐走”“寧繼春女兒在錦繡花園附近被人拐走”“張有良女兒在縣醫院附近被人拐走”等等。這些傳言中涉及雙語小學、錦繡花園、大潤發等多個地點,而尋找小孩的父母還出現過“饒世彬”“藍英勇”“陳會洪”等各種各樣的姓名。這些謠言使用統一“模板”,基本上就是“某某”的小孩在某地被抱走,小孩能說出爸爸的手機號,家裏的“老爺爺”或“老太太”急瘋了,請知情者告知,必有重謝等等。在這些傳言版本中,除了姓名、電話、走失地點等不一樣之外,其他內容幾乎完全雷同,已有多地警方對此辟謠。
網絡截圖
謠言二:某地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
近期,朋友圈中瘋傳一張小女孩在派出所裏的照片,還附文字稱“花園路派出所接收一名走失女童,孩子說不出父母電話和家庭住址,有認識的幫忙聯係轉發”。記者搜索發現,這張照片在山西、河南、四川等地都有傳播,出現了多個版本。
多地傳言截圖
對此,“@海澱公安分局”“@平安鄭州”“@淄博網警巡查執法”等警方紛紛通過微博辟謠。“@海澱公安分局”在聲明中表示,通過與110接警平台及轄區花園路派出所核實,確定無此類警情,如果微信朋友圈或網絡流傳信息中出現海澱區花園路派出所或海澱公安分局花園路派出所,就是虛假消息。
那麼真相究竟是什麼呢?根據四川自貢警方通報,2018年2月13日15時許,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自流井區東方廣場看到一個走失小女孩,經簡單了解,發現小女孩姓黃,7歲左右,居住在沿灘新城小區,故將小女孩帶至派出所求助”,民警在接警後於當日16時許尋找到孩子家長,並由其家長帶回。
警方通報截圖
謠言三:小女孩在廣東新會人民路走丟?
這幾天,還有一條尋人啟事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內容稱:“名字:清清,年齡2歲多,於2018年2月23日下午13時30分左右在新會人民路附近走失,走失時上身穿著粉色外套,家人十分著急,如有路過見到的好心人,請馬上聯係……”。此外,還有傳言稱這名小女孩是“被一個女人拉走了,到現在都找不到”。
傳言截圖
2月24日,廣東江門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江門網警巡查執法”通過微博發布聲明,稱“小女孩在新會人民路走丟”為謠言,真實情況是小孩並未走丟,係鄰居女孩帶其到大潤發玩引發誤會。隨後,家長也發布了朋友圈表示孩子已經找到。
警方辟謠
據此,網警提醒:家長們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走丟。對於網絡上未經證實的消息不要隨意轉發,避免造成恐慌。如果發現謠言帖,也可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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