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台
近日,網上流傳一張題為“2019年最新版交規扣分標準”的圖片,引發網友熱議。圖片內容顯示,2019年最新版交規加大了處罰力度,不少條款發生了改變,如判定嚴重超載首次加入校車,又如故意遮擋號牌、未按規定休息等行為都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網傳圖片
網傳信息屬實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登錄公安部官方網站,沒有查詢到任何關於新交規記分標準調整的政策。而最近一次發布的《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是自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此後駕駛證申領和記分規定沒有做過新的調整。可見,網傳的“2019最新版交規扣分標準”圖片是一條故意製造熱點,博人眼球的謠言。
公安部網站截圖
記者針對圖片中的規定一一核實發現,所謂的“新規”早已存在。首先,圖片中的前兩條規定稱,判定營運車輛超載、判定嚴重超速的車輛中首次加入了校車。而根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顯示,機動車駕駛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以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其中關於“校車”的規定一直存在,並非最近加入的。
其次,圖片中第3條至第5條,包括故意遮擋號牌、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等行為也早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就有規定,一直以來都是記12分,近來也未有過從記6分到記12分的調整。此外,圖片中顯示的最後幾條“新規”也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的內容,並非“2019年的最新版交規”。
近日,多地交警部門都對這一“新規”圖片進行了辟謠,並指出文章中有多處表述不準確的地方以及時間錯誤。例如,圖片標題宣稱是“2019年最新交規”,但圖片第3條竟標明是“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還有,圖片中多處出現了語句不完整的情況,有些條款隻注明了違規內容,卻沒有寫清楚相關的記分規定和調整。此外,交警部門還提醒,圖片中的“扣12分”其實是我們習慣的口語說法,正確的表述應為“記12分”。類似網傳圖片這樣通篇都是“扣分”的表述,一看就不是交管部門權威發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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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一張題為“2019年最新版交規扣分標準”的圖片,引發網友熱議。圖片內容顯示,2019年最新版交規加大了處罰力度,不少條款發生了改變,如判定嚴重超載首次加入校車,又如故意遮擋號牌、未按規定休息等行為都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網傳圖片
網傳信息屬實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登錄公安部官方網站,沒有查詢到任何關於新交規記分標準調整的政策。而最近一次發布的《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是自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此後駕駛證申領和記分規定沒有做過新的調整。可見,網傳的“2019最新版交規扣分標準”圖片是一條故意製造熱點,博人眼球的謠言。
公安部網站截圖
記者針對圖片中的規定一一核實發現,所謂的“新規”早已存在。首先,圖片中的前兩條規定稱,判定營運車輛超載、判定嚴重超速的車輛中首次加入了校車。而根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顯示,機動車駕駛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以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其中關於“校車”的規定一直存在,並非最近加入的。
其次,圖片中第3條至第5條,包括故意遮擋號牌、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等行為也早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就有規定,一直以來都是記12分,近來也未有過從記6分到記12分的調整。此外,圖片中顯示的最後幾條“新規”也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的內容,並非“2019年的最新版交規”。
近日,多地交警部門都對這一“新規”圖片進行了辟謠,並指出文章中有多處表述不準確的地方以及時間錯誤。例如,圖片標題宣稱是“2019年最新交規”,但圖片第3條竟標明是“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還有,圖片中多處出現了語句不完整的情況,有些條款隻注明了違規內容,卻沒有寫清楚相關的記分規定和調整。此外,交警部門還提醒,圖片中的“扣12分”其實是我們習慣的口語說法,正確的表述應為“記12分”。類似網傳圖片這樣通篇都是“扣分”的表述,一看就不是交管部門權威發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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