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台
近日,上海某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篇題為《定了!4月15日起,騎電動車必須要駕照,考試費用335元!》的文章。文章稱:“所有的電動車騎行人要考取電動車駕駛證,而且從今年4月15號正式實施。考取駕照共分為三個科目,考試費用一共335元,其中培訓費100元,考試費225元,工本費10元,期限為三個月。”
網傳文章截圖
文章還指出:“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下稱《技術規範》)出台,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2019年4月14日之前為過渡期。”文章還貼出一張國家工信部官網的圖片來佐證。
網傳文章截圖
這是真的嗎?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在國家工信部官網上看到,2018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多部委組織修訂的《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但是,該《技術規範》中並沒有一刀切地規定“2019年4月15日,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
那麼會不會是上海地方出台的規定呢?記者致電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海並未出台有關“4月15日起,上海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的規定。
基本可以確定,網傳“4月15日起,上海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係謠言。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自2018年電動自行車新的《技術規範》發布後,相關謠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在網上。謠言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交通運輸部嚴查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要全部報廢”;另一種是“新規正式實施後,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但這兩條都是對新規的曲解,發布者目的是為了博取關注。上海辟謠平台也對此進行了辟謠。
網傳說法雖是謠言,但新規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項。新修訂的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製性規定。報道顯示,2018年1月16日舉行的電動車新國標新聞發布會上已對此進行了明確說明——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地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也就是說,在新規實施之後,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被認定為兩輪電動摩托車(屬機動車),車主則需要按照機動車的辦理流程上機動車牌照,購買交強險,考取駕駛證,日常駕車需要在機動車道行駛。其中,駕駛電動摩托車需要至少具備F駕照(可駕駛輕便摩托車),或者E照、D照,才能駕駛該類車型。而如果相關人員沒有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考取到相應駕駛證,很可能未來會被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法條處罰;而如果駕車者擁有的是C照等非兩輪電動摩托車的駕照,或將麵臨與準駕車型不符,被扣12分的處罰。
摩托車分類
上海辟謠平台提醒,出台新規也是出於行車安全的考慮。畢竟,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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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某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篇題為《定了!4月15日起,騎電動車必須要駕照,考試費用335元!》的文章。文章稱:“所有的電動車騎行人要考取電動車駕駛證,而且從今年4月15號正式實施。考取駕照共分為三個科目,考試費用一共335元,其中培訓費100元,考試費225元,工本費10元,期限為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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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還指出:“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下稱《技術規範》)出台,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2019年4月14日之前為過渡期。”文章還貼出一張國家工信部官網的圖片來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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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嗎?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在國家工信部官網上看到,2018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多部委組織修訂的《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但是,該《技術規範》中並沒有一刀切地規定“2019年4月15日,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
那麼會不會是上海地方出台的規定呢?記者致電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海並未出台有關“4月15日起,上海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的規定。
基本可以確定,網傳“4月15日起,上海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係謠言。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自2018年電動自行車新的《技術規範》發布後,相關謠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在網上。謠言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交通運輸部嚴查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要全部報廢”;另一種是“新規正式實施後,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駕照”。但這兩條都是對新規的曲解,發布者目的是為了博取關注。上海辟謠平台也對此進行了辟謠。
網傳說法雖是謠言,但新規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項。新修訂的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製性規定。報道顯示,2018年1月16日舉行的電動車新國標新聞發布會上已對此進行了明確說明——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地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也就是說,在新規實施之後,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被認定為兩輪電動摩托車(屬機動車),車主則需要按照機動車的辦理流程上機動車牌照,購買交強險,考取駕駛證,日常駕車需要在機動車道行駛。其中,駕駛電動摩托車需要至少具備F駕照(可駕駛輕便摩托車),或者E照、D照,才能駕駛該類車型。而如果相關人員沒有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考取到相應駕駛證,很可能未來會被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法條處罰;而如果駕車者擁有的是C照等非兩輪電動摩托車的駕照,或將麵臨與準駕車型不符,被扣12分的處罰。
摩托車分類
上海辟謠平台提醒,出台新規也是出於行車安全的考慮。畢竟,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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