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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微信賣海關罰沒品?海關:假的
“假包還賣4000多,賣的人居然還告訴我國內哪都驗不了真偽,我就嗬嗬了。”近日,何先生從朋友那裏認識了一個在微信朋友圈賣海關罰沒品的女子楊某。楊某稱自己的妹妹在廣東海關工作,所以自己才做這個。
記者了解到,在微信投訴查實封號的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個人賬號售假或販賣來源違法的物品要怎麼處理,新升級的安保計劃也隻是針對詐騙等明顯違法的行為。
低價海關罰沒品每天朋友圈刷屏
近日,何先生從朋友那裏認識了一個在微信朋友圈賣海關罰沒品的女子楊某。楊某稱自己的妹妹在廣東海關工作,所以自己才做這個。何先生告訴記者,楊某向他介紹時表示,“國內哪都驗不了真偽”。而何先生則認為楊某賣的價值4000多元的包包是“假包”。
由於正想給妻子買個結婚紀念品,何先生便在楊某的朋友圈裏翻看是否有合適的東西。
何先生說,楊某的朋友圈經常都是這些“海關罰沒品”的刷屏,“我當時還挺謹慎,從網上查了一下,確實有這款包,售價將近兩萬元,她給我4399元。”何先生說,由於有朋友介紹這層關係,楊某在朋友圈標注的4599元的基礎上給他打了個友情折。
據何先生描述,他當時詢問了包是否有發票、質保卡之類的“身份證明”,楊某回複稱:“如果有,就不是這個價了。”並表示,即便旅檢罰的東西帶有質保卡、發票的,海關也會扣下,不會給買主。
“海關”規矩:付全款才能看貨品視頻
何先生提出想看看自己想買的這個包。楊某稱,“海關”的規矩是付了全款,才能給拍視頻,並表示,“海關”倉庫每天的量很大,大部分是批發走的貨,不能刻意為一個買主拍視頻,也沒人有空給拍,要看隻能先看看她朋友圈發的展示照片。
楊某表示,對於收了錢的,“海關”都會作登記,並在兩三天內發貨。楊某稱,每天下午“海關”會有人負責去倉庫找貨、發貨,並在發快遞前給買家拍下一段小視頻,以便讓對方確認自己要買的東西。
何先生告訴記者,楊某曾表示,“海關”倉庫堆放著大量的罰沒品,來不及整理,有時人甚至要趟著進去,而且由於是南方的倉庫,儲存條件有限,所以有些東西會有些小瑕疵,但她都會提前標注說明,沒有標注的就是完好的,叫他不用擔心。
賣家:收貨後別急著撕包裝
楊某向何先生介紹稱,她賣的東西裏,包一類的肯定是從廣東的“海關”倉庫發貨,廣東、佛山、東莞、深圳、珠海都有可能,“其他的東西則各個倉都有可能。”
“因為全國聯通,有的會是外省倉庫調貨。”楊某告訴何先生,貨物出貨前她也看不到是哪個倉庫發貨。
何先生將他與楊某的聊天記錄提供給了記者,記者注意到,楊某提示何先生,他們發的快遞除了個別包郵,超過1000元的全部屬於到付形式,到付的快遞會用順豐或德邦,收貨前必須開箱查清楚有沒有因為快遞原因造成的損毀再簽收。簽收後會給買家預留3至5天的檢查時間。
另外,楊某在聊天時多次向何先生強調,檢查過程不能拆卸所有物品上的所有包裝,例如包包手柄位置包著的帶子,金屬標誌上貼著的塑料膜等。如果要檢查,隻可以輕輕推開,否則一旦拆掉包裝就視為默認沒有任何問題,不退不換。
買家:包有很多“不對勁”
“大概付款後第四天包就寄到了,我查收時關注點全在包有沒有劃痕,快遞有沒有把包弄壞等等上麵,根本沒想過包有可能不是真的。”何先生稱,收包後第三天,他和妻子休息在家,拿出包想看看,這才發現了多處不對勁。
“我們家有幾個從國外專櫃買回來的奢侈品包,那些包的金屬配件都不會貼防護膜,但這個包有;那些包裏都不會有寫著中文的質檢卡,這個包有,還寫著型號,顏色。”何先生說,他們後來還發現包的內襯在非常角落的地方軋得並不平整;包上本應是手工敲上去的花體數字的鋼號,也有明顯的機器製造的痕跡。
楊某則表示,包肯定是真的,國內的專櫃不能鑒定該包的真偽,因為“海關”出來的不是國內專櫃的版。
何先生質疑,國內的專櫃鑒定不了,那海關又怎麼肯定包不是假的。楊某稱,海關有專門的儀器。“按她的意思,我還得打著飛機去國外鑒定這包的真假,那我還在她這買這包幹嗎?”
處理罰沒品有流程 絕無可能“內部處理”
楊某朋友圈裏所賣的扣押品標著:出口罰沒、走私罰沒或旅檢罰沒。何先生買的包當時標注為“走私罰沒”。
從玩具公仔到鍋碗瓢勺、電視、冰箱、進口微波爐以及奢侈品皮包、手表等,楊某的朋友圈裏都有涉獵。何先生說,楊某還曾表示拍賣貨,例如司法拍賣,法院強製拍賣的,他們也會做。
而據記者了解,根據相關規定,海關罰沒的財物都有嚴格的處理方式,且都有明確的操作程序和審批程序,並不是通過“內部關係”可以處理的。
對國家法律、法規允許流通的罰沒物資,海關會按《拍賣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拍賣,由海關委托有資質的拍賣行進行,拍賣全程有海關監督。海關並不直接參與拍賣,也不會授權誰進行銷售。拍賣後的所得款都全部上繳國庫。
律師說法:微信應監控微商所發商品
北京本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學義認為,隨著微信平台衍生出其他服務,如微商,微信平台為微商提供便利服務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依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微信平台有義務對微商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檔案定期核實更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製度;對微商及其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建立檢查監控製度;若微商涉嫌違法,微信平台應積極協助相關部門查處網上違法經營行為,提供微商的登記信息、交易數據等資料。
徐律師提示,消費者應理性看待微商的宣傳,意識到微信交易的風險。且微商一般情況下是朋友圈的“熟人”,避免因熟悉而產生天然的信任,不然往往隻能啞巴吃黃連。
海關罰沒物品種類
涉案違法類貨物:指的是海關依法沒收、法院判決沒收或裁定由海關執行變賣處理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
超期貨物:具體包括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溢卸進境貨物
放棄貨物:具體包括進出境物品所有人聲明放棄的物品,在海關規定期限內未辦理海關手續或者無人認領的貨物物品,以及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郵遞物品
處理罰沒品五種方式
公開拍賣:對國家法律法規沒有特殊規定的罰沒貨物和物品,海關都實行公開拍賣,這是海關處理罰沒物資的主要方式
定向轉賣:主要是國家規定的專賣商品,如走私成品油、走私香煙等
移交主管部門處理:主要是對查獲的文物、毒品、瀕危動植物以及槍支彈藥等統一移交給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轉交給中國紅十字會等公益機構
銷毀處理:主要是查獲的淫穢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製品、送檢不合格或無法取得衛生許可證的進出口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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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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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微信賣海關罰沒品?海關:假的
“假包還賣4000多,賣的人居然還告訴我國內哪都驗不了真偽,我就嗬嗬了。”近日,何先生從朋友那裏認識了一個在微信朋友圈賣海關罰沒品的女子楊某。楊某稱自己的妹妹在廣東海關工作,所以自己才做這個。
記者了解到,在微信投訴查實封號的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個人賬號售假或販賣來源違法的物品要怎麼處理,新升級的安保計劃也隻是針對詐騙等明顯違法的行為。
低價海關罰沒品每天朋友圈刷屏
近日,何先生從朋友那裏認識了一個在微信朋友圈賣海關罰沒品的女子楊某。楊某稱自己的妹妹在廣東海關工作,所以自己才做這個。何先生告訴記者,楊某向他介紹時表示,“國內哪都驗不了真偽”。而何先生則認為楊某賣的價值4000多元的包包是“假包”。
由於正想給妻子買個結婚紀念品,何先生便在楊某的朋友圈裏翻看是否有合適的東西。
何先生說,楊某的朋友圈經常都是這些“海關罰沒品”的刷屏,“我當時還挺謹慎,從網上查了一下,確實有這款包,售價將近兩萬元,她給我4399元。”何先生說,由於有朋友介紹這層關係,楊某在朋友圈標注的4599元的基礎上給他打了個友情折。
據何先生描述,他當時詢問了包是否有發票、質保卡之類的“身份證明”,楊某回複稱:“如果有,就不是這個價了。”並表示,即便旅檢罰的東西帶有質保卡、發票的,海關也會扣下,不會給買主。
“海關”規矩:付全款才能看貨品視頻
何先生提出想看看自己想買的這個包。楊某稱,“海關”的規矩是付了全款,才能給拍視頻,並表示,“海關”倉庫每天的量很大,大部分是批發走的貨,不能刻意為一個買主拍視頻,也沒人有空給拍,要看隻能先看看她朋友圈發的展示照片。
楊某表示,對於收了錢的,“海關”都會作登記,並在兩三天內發貨。楊某稱,每天下午“海關”會有人負責去倉庫找貨、發貨,並在發快遞前給買家拍下一段小視頻,以便讓對方確認自己要買的東西。
何先生告訴記者,楊某曾表示,“海關”倉庫堆放著大量的罰沒品,來不及整理,有時人甚至要趟著進去,而且由於是南方的倉庫,儲存條件有限,所以有些東西會有些小瑕疵,但她都會提前標注說明,沒有標注的就是完好的,叫他不用擔心。
賣家:收貨後別急著撕包裝
楊某向何先生介紹稱,她賣的東西裏,包一類的肯定是從廣東的“海關”倉庫發貨,廣東、佛山、東莞、深圳、珠海都有可能,“其他的東西則各個倉都有可能。”
“因為全國聯通,有的會是外省倉庫調貨。”楊某告訴何先生,貨物出貨前她也看不到是哪個倉庫發貨。
何先生將他與楊某的聊天記錄提供給了記者,記者注意到,楊某提示何先生,他們發的快遞除了個別包郵,超過1000元的全部屬於到付形式,到付的快遞會用順豐或德邦,收貨前必須開箱查清楚有沒有因為快遞原因造成的損毀再簽收。簽收後會給買家預留3至5天的檢查時間。
另外,楊某在聊天時多次向何先生強調,檢查過程不能拆卸所有物品上的所有包裝,例如包包手柄位置包著的帶子,金屬標誌上貼著的塑料膜等。如果要檢查,隻可以輕輕推開,否則一旦拆掉包裝就視為默認沒有任何問題,不退不換。
買家:包有很多“不對勁”
“大概付款後第四天包就寄到了,我查收時關注點全在包有沒有劃痕,快遞有沒有把包弄壞等等上麵,根本沒想過包有可能不是真的。”何先生稱,收包後第三天,他和妻子休息在家,拿出包想看看,這才發現了多處不對勁。
“我們家有幾個從國外專櫃買回來的奢侈品包,那些包的金屬配件都不會貼防護膜,但這個包有;那些包裏都不會有寫著中文的質檢卡,這個包有,還寫著型號,顏色。”何先生說,他們後來還發現包的內襯在非常角落的地方軋得並不平整;包上本應是手工敲上去的花體數字的鋼號,也有明顯的機器製造的痕跡。
楊某則表示,包肯定是真的,國內的專櫃不能鑒定該包的真偽,因為“海關”出來的不是國內專櫃的版。
何先生質疑,國內的專櫃鑒定不了,那海關又怎麼肯定包不是假的。楊某稱,海關有專門的儀器。“按她的意思,我還得打著飛機去國外鑒定這包的真假,那我還在她這買這包幹嗎?”
處理罰沒品有流程 絕無可能“內部處理”
楊某朋友圈裏所賣的扣押品標著:出口罰沒、走私罰沒或旅檢罰沒。何先生買的包當時標注為“走私罰沒”。
從玩具公仔到鍋碗瓢勺、電視、冰箱、進口微波爐以及奢侈品皮包、手表等,楊某的朋友圈裏都有涉獵。何先生說,楊某還曾表示拍賣貨,例如司法拍賣,法院強製拍賣的,他們也會做。
而據記者了解,根據相關規定,海關罰沒的財物都有嚴格的處理方式,且都有明確的操作程序和審批程序,並不是通過“內部關係”可以處理的。
對國家法律、法規允許流通的罰沒物資,海關會按《拍賣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拍賣,由海關委托有資質的拍賣行進行,拍賣全程有海關監督。海關並不直接參與拍賣,也不會授權誰進行銷售。拍賣後的所得款都全部上繳國庫。
律師說法:微信應監控微商所發商品
北京本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學義認為,隨著微信平台衍生出其他服務,如微商,微信平台為微商提供便利服務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依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微信平台有義務對微商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檔案定期核實更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製度;對微商及其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建立檢查監控製度;若微商涉嫌違法,微信平台應積極協助相關部門查處網上違法經營行為,提供微商的登記信息、交易數據等資料。
徐律師提示,消費者應理性看待微商的宣傳,意識到微信交易的風險。且微商一般情況下是朋友圈的“熟人”,避免因熟悉而產生天然的信任,不然往往隻能啞巴吃黃連。
海關罰沒物品種類
涉案違法類貨物:指的是海關依法沒收、法院判決沒收或裁定由海關執行變賣處理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
超期貨物:具體包括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溢卸進境貨物
放棄貨物:具體包括進出境物品所有人聲明放棄的物品,在海關規定期限內未辦理海關手續或者無人認領的貨物物品,以及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郵遞物品
處理罰沒品五種方式
公開拍賣:對國家法律法規沒有特殊規定的罰沒貨物和物品,海關都實行公開拍賣,這是海關處理罰沒物資的主要方式
定向轉賣:主要是國家規定的專賣商品,如走私成品油、走私香煙等
移交主管部門處理:主要是對查獲的文物、毒品、瀕危動植物以及槍支彈藥等統一移交給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轉交給中國紅十字會等公益機構
銷毀處理:主要是查獲的淫穢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製品、送檢不合格或無法取得衛生許可證的進出口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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