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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15日後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考駕照?謠言!
更新時間:2020-4-26 10:19:14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再過不到4個月,也就是明年的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就將正式實施。近日,網上流傳一個“重磅消息”稱,明年4月15號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自行車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這是真的嗎?

傳言截圖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查證發現,所謂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考駕照的“新規”是假的;“新國標”是對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整車質量、電機功率、腳踏騎行功能等進行了強製規定,但沒有考駕照方麵的規定。

  今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委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簡稱《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這一新修訂的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製性規定。而此前,市場上的不少電動自行車車速超過每小時40千米,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kg,這些產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引發的交通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按照新規,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屬於新標準的過渡期,在此期間國家鼓勵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和銷售,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的公告

  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地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對於網上傳出的騎電動自行車也要考駕照的傳言,業內人士分析,主要原因可能是對即將實行的“新國標”的片麵誤讀,以為電動車將全部被納入機動車管理。

  多地交警已對此傳言進行了辟謠。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沒有接到相關通知,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不需要考駕駛證。江蘇徐州網警日前就表示:網傳謠言文章將對於輕便摩托車的相關規定生搬硬套到了電動自行車身上去理解,對公眾造成了誤導,是虛假消息。四川成都交警部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有關騎電動車要考駕照相關事宜,目前未接到任何主管部門通知。在今年10月,廣西南寧交警也對當地流傳的相關傳言進行辟謠:這是虛假消息;在現有的法律條文中,電動自行車的性質屬於非機動車,法規對於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麵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

徐州網警回應

  綜上,“明年4月15日後騎電動自行車也得考駕照”是假的。不過,目前使用超標電動車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在今年1月16日電動車新國標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超標電動自行車性能接近摩托車,實質上屬於機動車,如果駕駛人上道路行駛,會帶來潛在的法律責任風險。如酒後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可能會承擔和酒後駕駛機動車一樣的法律責任。李江平建議,為了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希望廣大消費者能夠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早在2013年,上海就有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酒駕獲刑的案例。犯罪嫌疑人黎某酒後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車,不慎撞上前方一輛轎車。檢察官隨即將黎某所駕電動車送至相關部門鑒定,結果顯示,該車各項標準已符合機動車的標準。據此,檢察機關以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其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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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15日後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考駕照?謠言!
2020-4-26 10:19:14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再過不到4個月,也就是明年的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就將正式實施。近日,網上流傳一個“重磅消息”稱,明年4月15號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自行車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這是真的嗎?

傳言截圖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查證發現,所謂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考駕照的“新規”是假的;“新國標”是對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整車質量、電機功率、腳踏騎行功能等進行了強製規定,但沒有考駕照方麵的規定。

  今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委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簡稱《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這一新修訂的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製性規定。而此前,市場上的不少電動自行車車速超過每小時40千米,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kg,這些產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引發的交通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按照新規,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屬於新標準的過渡期,在此期間國家鼓勵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和銷售,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製性國家標準批準發布的公告

  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地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對於網上傳出的騎電動自行車也要考駕照的傳言,業內人士分析,主要原因可能是對即將實行的“新國標”的片麵誤讀,以為電動車將全部被納入機動車管理。

  多地交警已對此傳言進行了辟謠。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沒有接到相關通知,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不需要考駕駛證。江蘇徐州網警日前就表示:網傳謠言文章將對於輕便摩托車的相關規定生搬硬套到了電動自行車身上去理解,對公眾造成了誤導,是虛假消息。四川成都交警部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有關騎電動車要考駕照相關事宜,目前未接到任何主管部門通知。在今年10月,廣西南寧交警也對當地流傳的相關傳言進行辟謠:這是虛假消息;在現有的法律條文中,電動自行車的性質屬於非機動車,法規對於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麵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

徐州網警回應

  綜上,“明年4月15日後騎電動自行車也得考駕照”是假的。不過,目前使用超標電動車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在今年1月16日電動車新國標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超標電動自行車性能接近摩托車,實質上屬於機動車,如果駕駛人上道路行駛,會帶來潛在的法律責任風險。如酒後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可能會承擔和酒後駕駛機動車一樣的法律責任。李江平建議,為了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希望廣大消費者能夠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早在2013年,上海就有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酒駕獲刑的案例。犯罪嫌疑人黎某酒後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車,不慎撞上前方一輛轎車。檢察官隨即將黎某所駕電動車送至相關部門鑒定,結果顯示,該車各項標準已符合機動車的標準。據此,檢察機關以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其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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