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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失控奔馳車”沒有失控!
第三方檢測結果出爐 律師:車主或負民事責任
備受關注的“失控奔馳車高速狂奔”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6日,在對事發車輛進行檢測後的一個月,奔馳車主薛先生收到了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發來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檢測
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據車主薛先生介紹,3月14日晚上,他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車從河南去四川,沒想到在連霍高速上,啟動定速巡航後,功能就解除不了了,同時刹車失靈,他隻能以每小時120公裏的速度在高速上跑了一個多小時,從三門峽到陝西華陰,一直都在進行“生死時速”。
按照薛先生的說法,當時他嚐試過刹車、掛N擋等多種方式減速都失敗了,最終靠打開車門的方式成功降速。薛先生稱,這輛車是第一次使用定速巡航功能,在近一個小時的失控過程中,隻踩過兩次刹車。
正式的檢測報告顯示,薛先生在連霍高速行駛過程中,排除腳墊卡滯導致失控的可能性、確定駕駛員至少未采取通過將電子擋杆撥入N擋的方式進行強製關閉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結合車輛製動係統、巡航係統均工作正常、無故障的客觀事實,綜合認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同時,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公裏每小時時,打開駕駛員側車門無法減速停車。
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在車輛存儲的事件存儲器記錄數據中有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的記錄數據,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當時車輛總行駛裏程為3008公裏,而鑒定開始時,車輛總行駛裏程3551公裏。車主事發後,從華陰收費站行駛大約800餘公裏到達成都,出現“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的記錄數據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車主
“真的經曆了失控”
對此,車主薛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在離開華陰收費站之後,一直到成都之前,並沒有再使用過車輛的定速巡航功能,至於在那個時間段為何會出現這個數據,他表示難以理解,“它顯示的是在3008公裏處,按照公裏數推算應該是過了西安,那一段都是山區、隧道,我沒有用定速巡航。”
昨天淩晨,薛先生在微博上主動公布了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部分內容。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鑒定意見,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確實經曆了車輛失控的狀況。當天下午,薛先生向媒體表示,對這份鑒定意見書還是持尊重態度,但是鑒定中的很多內容較為專業,他還需要找了解汽車的朋友幫忙看看,再考慮是否進行第二次鑒定。
■律師
奔馳可以告到他“傾家蕩產”
對於檢測結果,北京奔馳公司稱對鑒定意見表示充分尊重和認同,並沒有提及後續處理意見。如果真的存在撒謊情況,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車主薛先生很可能負有民事責任,如奔馳公司願意,可以告到他“傾家蕩產”,車主甚至麵臨著獲刑入獄的可能。依照現在的鑒定結論,車主薛先生可能存在散布謠言行為,對奔馳公司造成了重大影響。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可以對他進行相關起訴,要求該車主承擔侵權責任,比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奔馳公司銷量明顯下降,可算作重大損失。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譽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情節的,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對於薛先生在報警後,陝西、河南兩地交警調動大量社會資源為其清理道路、安排收費站執行緊急措施等,韓驍認為,他涉嫌謊報險情,幹擾公共秩序。依據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警情的方式,幹擾社會公共秩序,一般可以處5到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綜合央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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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失控奔馳車”沒有失控!
第三方檢測結果出爐 律師:車主或負民事責任
備受關注的“失控奔馳車高速狂奔”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6日,在對事發車輛進行檢測後的一個月,奔馳車主薛先生收到了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發來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檢測
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據車主薛先生介紹,3月14日晚上,他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車從河南去四川,沒想到在連霍高速上,啟動定速巡航後,功能就解除不了了,同時刹車失靈,他隻能以每小時120公裏的速度在高速上跑了一個多小時,從三門峽到陝西華陰,一直都在進行“生死時速”。
按照薛先生的說法,當時他嚐試過刹車、掛N擋等多種方式減速都失敗了,最終靠打開車門的方式成功降速。薛先生稱,這輛車是第一次使用定速巡航功能,在近一個小時的失控過程中,隻踩過兩次刹車。
正式的檢測報告顯示,薛先生在連霍高速行駛過程中,排除腳墊卡滯導致失控的可能性、確定駕駛員至少未采取通過將電子擋杆撥入N擋的方式進行強製關閉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結合車輛製動係統、巡航係統均工作正常、無故障的客觀事實,綜合認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同時,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公裏每小時時,打開駕駛員側車門無法減速停車。
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在車輛存儲的事件存儲器記錄數據中有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的記錄數據,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當時車輛總行駛裏程為3008公裏,而鑒定開始時,車輛總行駛裏程3551公裏。車主事發後,從華陰收費站行駛大約800餘公裏到達成都,出現“定速巡航控製關閉”的記錄數據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車主
“真的經曆了失控”
對此,車主薛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在離開華陰收費站之後,一直到成都之前,並沒有再使用過車輛的定速巡航功能,至於在那個時間段為何會出現這個數據,他表示難以理解,“它顯示的是在3008公裏處,按照公裏數推算應該是過了西安,那一段都是山區、隧道,我沒有用定速巡航。”
昨天淩晨,薛先生在微博上主動公布了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部分內容。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鑒定意見,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確實經曆了車輛失控的狀況。當天下午,薛先生向媒體表示,對這份鑒定意見書還是持尊重態度,但是鑒定中的很多內容較為專業,他還需要找了解汽車的朋友幫忙看看,再考慮是否進行第二次鑒定。
■律師
奔馳可以告到他“傾家蕩產”
對於檢測結果,北京奔馳公司稱對鑒定意見表示充分尊重和認同,並沒有提及後續處理意見。如果真的存在撒謊情況,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車主薛先生很可能負有民事責任,如奔馳公司願意,可以告到他“傾家蕩產”,車主甚至麵臨著獲刑入獄的可能。依照現在的鑒定結論,車主薛先生可能存在散布謠言行為,對奔馳公司造成了重大影響。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可以對他進行相關起訴,要求該車主承擔侵權責任,比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奔馳公司銷量明顯下降,可算作重大損失。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譽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情節的,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對於薛先生在報警後,陝西、河南兩地交警調動大量社會資源為其清理道路、安排收費站執行緊急措施等,韓驍認為,他涉嫌謊報險情,幹擾公共秩序。依據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警情的方式,幹擾社會公共秩序,一般可以處5到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綜合央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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