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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平台

新交規1月15日起全國正式實施?網傳的這些“規定”漏洞百出
更新時間:2020-4-20 10:21:32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這幾天,一篇題為《緊急通知:1月15日起全國各城市正式實施,速看!》的網帖在微信朋友圈中熱傳。該網帖開頭附上了一張“新聞聯播”的圖片,稱:“為了確保國人安全出行,中央下達最新交規,自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望相互通告,以免造成出行困擾。”

  隨後,帖子中還列出了多張製作精美的“新交規”圖片,其中包括“高速路口檢查車上滅火器”“副駕不係安全帶記1分”“超速駕駛記6分”等多個規定,讓不少網友信以為真,紛紛轉發到微信朋友圈中。

網帖截圖

  事實果真如此嗎?經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查證,所謂“2018年1月15日正式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又是一個流傳已久的老謠言,多地的公安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記者首先瀏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官方網站,截至今日,公安部並未發布有關“2018年1月15日實施新交規”的任何信息。此外,仔細觀察帖子開頭出現的“新聞聯播”圖片,可以發現圖片下方滾動新聞欄的顏色、字體等格式並不統一,有明顯的偽造痕跡。據此,記者查詢了往期新聞聯播報道,也並無“2018年1月15日正式實施新交規”的內容。

  隨後,記者又通過關鍵詞搜索發現,網帖中提到的“新規”內容此前曾多次在網絡上流傳,如“2017年10月15日全國正式實施新交規”、“2017年11月5日中央下達新交規”等。對比這些網帖的內容,除了時間、排版等細節不一樣之外,其餘內容均是換湯不換藥。

以往謠言截圖

  近期,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廣州黃埔公安”等多地公安部門都已對此發布聲明,指出“新交規1月15日正式實施”為謠言。

辟謠截圖

  可見,近期並無“新交規”實施。那麼,網帖中言之鑿鑿的各項“規定”又是否可信?記者對此也進行了一番查證。

  首先,對於網帖開頭所說的“全國高速路口,檢查車上滅火器、三腳架是否存放,如檢查沒有扣6分”,記者查詢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條例指出,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裝備符合規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應配備處於有效期內的滅火器和消防器材,滅火器在車身應安裝牢靠並便於使用。違者將處以警告或20至200元罰款。

  也就是說,按照規定汽車的確要隨車攜帶三角警告牌,但對於滅火器,其強製範圍是“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不包含普通小轎車,網傳的“記6分”說法自然也並不屬實。

  此外,針對網帖中列出的其他9項“新規”,記者也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逐一甄別:

網帖中的“新規”截圖

  “新規”1: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真相:與現行法律法規一致,並非新規。

  “新規”2: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真相:酒駕分飲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根據實際情況的性質和後果,處罰標準不同。

  “新規”3:不係安全帶,記3分、罰200元。真相: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係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新規”4:副駕不係安全帶,記1分、罰50元。真相: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配有安全帶的座位就坐時未使用安全帶的,對機動車乘坐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並不記分。

  “新規”5和“新規”6: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真相: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新規”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真相: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新規”8:超速駕駛,記6分。真相:不同的超速程度,對應不同的處罰標準。

  “新規”9: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者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真相: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安排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但目前並沒有“記6分,罰300元”的處罰規定。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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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規1月15日起全國正式實施?網傳的這些“規定”漏洞百出
2020-4-20 10:21:32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這幾天,一篇題為《緊急通知:1月15日起全國各城市正式實施,速看!》的網帖在微信朋友圈中熱傳。該網帖開頭附上了一張“新聞聯播”的圖片,稱:“為了確保國人安全出行,中央下達最新交規,自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望相互通告,以免造成出行困擾。”

  隨後,帖子中還列出了多張製作精美的“新交規”圖片,其中包括“高速路口檢查車上滅火器”“副駕不係安全帶記1分”“超速駕駛記6分”等多個規定,讓不少網友信以為真,紛紛轉發到微信朋友圈中。

網帖截圖

  事實果真如此嗎?經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查證,所謂“2018年1月15日正式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又是一個流傳已久的老謠言,多地的公安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記者首先瀏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官方網站,截至今日,公安部並未發布有關“2018年1月15日實施新交規”的任何信息。此外,仔細觀察帖子開頭出現的“新聞聯播”圖片,可以發現圖片下方滾動新聞欄的顏色、字體等格式並不統一,有明顯的偽造痕跡。據此,記者查詢了往期新聞聯播報道,也並無“2018年1月15日正式實施新交規”的內容。

  隨後,記者又通過關鍵詞搜索發現,網帖中提到的“新規”內容此前曾多次在網絡上流傳,如“2017年10月15日全國正式實施新交規”、“2017年11月5日中央下達新交規”等。對比這些網帖的內容,除了時間、排版等細節不一樣之外,其餘內容均是換湯不換藥。

以往謠言截圖

  近期,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廣州黃埔公安”等多地公安部門都已對此發布聲明,指出“新交規1月15日正式實施”為謠言。

辟謠截圖

  可見,近期並無“新交規”實施。那麼,網帖中言之鑿鑿的各項“規定”又是否可信?記者對此也進行了一番查證。

  首先,對於網帖開頭所說的“全國高速路口,檢查車上滅火器、三腳架是否存放,如檢查沒有扣6分”,記者查詢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條例指出,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裝備符合規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應配備處於有效期內的滅火器和消防器材,滅火器在車身應安裝牢靠並便於使用。違者將處以警告或20至200元罰款。

  也就是說,按照規定汽車的確要隨車攜帶三角警告牌,但對於滅火器,其強製範圍是“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不包含普通小轎車,網傳的“記6分”說法自然也並不屬實。

  此外,針對網帖中列出的其他9項“新規”,記者也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逐一甄別:

網帖中的“新規”截圖

  “新規”1: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真相:與現行法律法規一致,並非新規。

  “新規”2: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真相:酒駕分飲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根據實際情況的性質和後果,處罰標準不同。

  “新規”3:不係安全帶,記3分、罰200元。真相: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係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新規”4:副駕不係安全帶,記1分、罰50元。真相: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配有安全帶的座位就坐時未使用安全帶的,對機動車乘坐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並不記分。

  “新規”5和“新規”6: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真相: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新規”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真相: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新規”8:超速駕駛,記6分。真相:不同的超速程度,對應不同的處罰標準。

  “新規”9: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者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真相: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安排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但目前並沒有“記6分,罰300元”的處罰規定。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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