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台
原標題:治理網絡謠言需各方共同發力
種種似是而非、藏頭露尾的網絡謠言,直擊網民認知上的盲區,獵取人們的“半信半疑”,並彌漫於公共空間,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公害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深度嵌入社會生活,網絡對人們的影響也與日俱增。其中,正向、積極的影響自不待言,而同時,網絡謠言也正在產生巨大的負麵影響。
網絡謠言究竟有多厲害?不誇張地說,可謂“一言喪邦”,即一個謠言可能毀掉一個行業甚至可能毀掉一段人生。借助超強的傳播力,網絡謠言比以往任何時候的謠言都快捷和凶猛。很多時候,種種似是而非、藏頭露尾的網絡謠言,直擊網民認知上的盲區,獵取人們的“半信半疑”,並彌漫於公共空間,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公害。
12月25日,阿裏巴巴發布官方微博呼籲:打擊網絡黑勢力、黑產業、嚴懲黑資金,像治理霧霾一樣治理網絡霧霾。阿裏巴巴稱,“網絡謠言早已不隻是針對一家企業一個行業,更在侵害社會價值體係、誤導與危害社會公眾”“不要讓網絡成為社會霧霾之地,不能讓媒體正義被‘網絡病夫’們扼殺,不能讓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孩子們被網絡黑暗勢力而左右”。
無獨有偶,就在前不久,《2017騰訊公司謠言治理報告》披露,2017年,該公司攔截謠言超5億次,各類謠言文章中,健康與養生、奇聞趣事、食品安全類占比最大。其中,健康與養生類謠言排在首位,占各類謠言的38.77%;食品安全類謠言占13.23%。
網絡平台發聲呼籲治理網絡謠言,固然因為其本身就是網絡謠言的受害者,每每在網絡“水軍”的策劃、傳播下被抹黑,有強烈的治理訴求。另一方麵,這一事件也說明,當下,網絡謠言已經嚴重侵害這個社會的公共利益,不能再聽之任之,這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識。
可以說,網絡謠言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以及民眾生活的方方麵麵,已經並正在產生著巨大的腐蝕能量。其影響所及,不僅有“我們的孩子”,也有正常、理性的公共空間以及正當經營的市場主體。相關社會主體理應及時、主動治理,澄清是非。
事實上,從2013年開始,國家就不斷出台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向網絡謠言宣戰。2013年9月9日,“兩高”公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詐騙信息網頁瀏覽量超5000次即可定罪;2015年,網絡傳謠正式入刑;網絡安全法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於今年出台。
隨著這些“組合拳”的發力,對於網絡謠言的懲治力度正在加大,但同時仍存在一些力有未逮的困難與問題。比如,在謠言認定上的遲緩,在懲治上的推諉以及對網絡謠言體係化、規模化和產業化認識不足等。對此,應該加強網絡安全監管,逐步完善權責分明、協同共管、高效有序的監管體製。
1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中也提出,建議“根據防範和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需要,加強互聯網刑事立法,研究製定網絡違法犯罪防治法,推動網絡違法犯罪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有效銜接”“公安機關要加大對網絡攻擊、網絡詐騙、網絡有害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切斷網絡犯罪利益鏈條,持續形成高壓態勢”。
與現實社會一樣,快速發展的網絡虛擬社會也需要法治。維護網絡法治、依法懲治網絡謠言,就是在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在這個問題上,政府、企業、媒體、研究機構等各方都應該發力,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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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治理網絡謠言需各方共同發力
種種似是而非、藏頭露尾的網絡謠言,直擊網民認知上的盲區,獵取人們的“半信半疑”,並彌漫於公共空間,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公害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深度嵌入社會生活,網絡對人們的影響也與日俱增。其中,正向、積極的影響自不待言,而同時,網絡謠言也正在產生巨大的負麵影響。
網絡謠言究竟有多厲害?不誇張地說,可謂“一言喪邦”,即一個謠言可能毀掉一個行業甚至可能毀掉一段人生。借助超強的傳播力,網絡謠言比以往任何時候的謠言都快捷和凶猛。很多時候,種種似是而非、藏頭露尾的網絡謠言,直擊網民認知上的盲區,獵取人們的“半信半疑”,並彌漫於公共空間,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公害。
12月25日,阿裏巴巴發布官方微博呼籲:打擊網絡黑勢力、黑產業、嚴懲黑資金,像治理霧霾一樣治理網絡霧霾。阿裏巴巴稱,“網絡謠言早已不隻是針對一家企業一個行業,更在侵害社會價值體係、誤導與危害社會公眾”“不要讓網絡成為社會霧霾之地,不能讓媒體正義被‘網絡病夫’們扼殺,不能讓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孩子們被網絡黑暗勢力而左右”。
無獨有偶,就在前不久,《2017騰訊公司謠言治理報告》披露,2017年,該公司攔截謠言超5億次,各類謠言文章中,健康與養生、奇聞趣事、食品安全類占比最大。其中,健康與養生類謠言排在首位,占各類謠言的38.77%;食品安全類謠言占13.23%。
網絡平台發聲呼籲治理網絡謠言,固然因為其本身就是網絡謠言的受害者,每每在網絡“水軍”的策劃、傳播下被抹黑,有強烈的治理訴求。另一方麵,這一事件也說明,當下,網絡謠言已經嚴重侵害這個社會的公共利益,不能再聽之任之,這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識。
可以說,網絡謠言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以及民眾生活的方方麵麵,已經並正在產生著巨大的腐蝕能量。其影響所及,不僅有“我們的孩子”,也有正常、理性的公共空間以及正當經營的市場主體。相關社會主體理應及時、主動治理,澄清是非。
事實上,從2013年開始,國家就不斷出台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向網絡謠言宣戰。2013年9月9日,“兩高”公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詐騙信息網頁瀏覽量超5000次即可定罪;2015年,網絡傳謠正式入刑;網絡安全法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於今年出台。
隨著這些“組合拳”的發力,對於網絡謠言的懲治力度正在加大,但同時仍存在一些力有未逮的困難與問題。比如,在謠言認定上的遲緩,在懲治上的推諉以及對網絡謠言體係化、規模化和產業化認識不足等。對此,應該加強網絡安全監管,逐步完善權責分明、協同共管、高效有序的監管體製。
1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中也提出,建議“根據防範和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需要,加強互聯網刑事立法,研究製定網絡違法犯罪防治法,推動網絡違法犯罪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有效銜接”“公安機關要加大對網絡攻擊、網絡詐騙、網絡有害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切斷網絡犯罪利益鏈條,持續形成高壓態勢”。
與現實社會一樣,快速發展的網絡虛擬社會也需要法治。維護網絡法治、依法懲治網絡謠言,就是在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在這個問題上,政府、企業、媒體、研究機構等各方都應該發力,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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