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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平台

新交規謠言一鍋兒端 別再信了
更新時間:2020-4-16 16:14:05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原標題:行人賴在斑馬線上不走咋辦?12月起新交規實施?別被段子手給騙了

  最近,一條“12月1日起新交規全麵實施”的帖子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這條網帖稱:“今天就是12月1號了,新交規全麵實施,開車的朋友們請注意了!經過斑馬線時,千萬讓行人先走,千萬不要鳴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車把他抱過去再走!還是不走,不行就給他100塊錢讓他走,這樣你還能剩100。否則罰款200,扣3分。”

傳言截圖

  這樣的“新規”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評論:“支持新規!不要忘了斑馬線一年壓死4000多人。”還有網友調侃:“以後沒錢了就去斑馬線上站著,給我100塊我就讓你,這樣你又能省100又不用扣分,我要發家致富了……”

  傳言屬實嗎?記者對此進行求證。

  記者首先登錄了公安部官方網站,發現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有任何關於“2017年12月1日實施新交規”的信息發布。至於傳言中“禮讓行人”的所謂“新規”,早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的第四十七條中已有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違反這一規定的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另外,根據公安部令123號令附件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一次扣3分。

  記者查閱了多地報道的處罰案例後發現,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都有所不同,並非統一的“罰款200,扣3分”。比如在上海,“不禮讓行人”被電子警察抓拍、經交警認定後,駕駛員將受到記3分、罰100元的處罰。在山東則是記3分、罰50元。而在湖南,是記3分並處200元罰款。

  由此可以判定,網傳的“12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的信息並不屬實。目前,多地的網警及交警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12月1日,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江蘇網警”發布微博表示:“12月1日並沒有新交規實施,目前實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早於2011年5月1日就已施行。根據現行規定,‘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駕駛員將被處以20-200元不等的罰款及記3分的處罰。”

  12月4日,“@長沙網警巡查執法”也對此辟謠稱:“所謂12月1日全麵實施“新交規”的信息隻是謠言……交警部門發布任何消息,都會通過官方渠道和正規媒體發布,而不會簡單以這種朋友圈或者微博等流傳方式發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也在近日對這類假冒的“新交規”進行了辟謠,還據此總結了謠言模板。交警稱:“每逢月末月初,總有朋友谘詢‘新交規’。交規又不是月份牌,不需要每個月都換新的。”

交規謠言模板圖片

  至於遇到“行人賴在斑馬線上就是不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記者撥打了上海市黃浦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的谘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理應對行人讓行。另外從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來說,它會劃定一個虛擬框範圍,在此範圍內如果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將會被抓拍。如果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一直不走,那車輛仍然需要等待其完成通行動作再繼續行駛。當然,駕駛員遇到這種特殊情況也可以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解決。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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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規謠言一鍋兒端 別再信了
2020-4-16 16:14:05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原標題:行人賴在斑馬線上不走咋辦?12月起新交規實施?別被段子手給騙了

  最近,一條“12月1日起新交規全麵實施”的帖子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這條網帖稱:“今天就是12月1號了,新交規全麵實施,開車的朋友們請注意了!經過斑馬線時,千萬讓行人先走,千萬不要鳴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車把他抱過去再走!還是不走,不行就給他100塊錢讓他走,這樣你還能剩100。否則罰款200,扣3分。”

傳言截圖

  這樣的“新規”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評論:“支持新規!不要忘了斑馬線一年壓死4000多人。”還有網友調侃:“以後沒錢了就去斑馬線上站著,給我100塊我就讓你,這樣你又能省100又不用扣分,我要發家致富了……”

  傳言屬實嗎?記者對此進行求證。

  記者首先登錄了公安部官方網站,發現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有任何關於“2017年12月1日實施新交規”的信息發布。至於傳言中“禮讓行人”的所謂“新規”,早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的第四十七條中已有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違反這一規定的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另外,根據公安部令123號令附件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一次扣3分。

  記者查閱了多地報道的處罰案例後發現,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都有所不同,並非統一的“罰款200,扣3分”。比如在上海,“不禮讓行人”被電子警察抓拍、經交警認定後,駕駛員將受到記3分、罰100元的處罰。在山東則是記3分、罰50元。而在湖南,是記3分並處200元罰款。

  由此可以判定,網傳的“12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的信息並不屬實。目前,多地的網警及交警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12月1日,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江蘇網警”發布微博表示:“12月1日並沒有新交規實施,目前實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早於2011年5月1日就已施行。根據現行規定,‘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駕駛員將被處以20-200元不等的罰款及記3分的處罰。”

  12月4日,“@長沙網警巡查執法”也對此辟謠稱:“所謂12月1日全麵實施“新交規”的信息隻是謠言……交警部門發布任何消息,都會通過官方渠道和正規媒體發布,而不會簡單以這種朋友圈或者微博等流傳方式發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也在近日對這類假冒的“新交規”進行了辟謠,還據此總結了謠言模板。交警稱:“每逢月末月初,總有朋友谘詢‘新交規’。交規又不是月份牌,不需要每個月都換新的。”

交規謠言模板圖片

  至於遇到“行人賴在斑馬線上就是不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記者撥打了上海市黃浦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的谘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理應對行人讓行。另外從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來說,它會劃定一個虛擬框範圍,在此範圍內如果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將會被抓拍。如果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一直不走,那車輛仍然需要等待其完成通行動作再繼續行駛。當然,駕駛員遇到這種特殊情況也可以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解決。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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