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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平台

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處置5家微信公眾號
更新時間:2020-4-16 9:12:22    來源:河南省網絡辟謠平台

  接舉報,“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 “河南省招生考試院”“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等5家微信公眾號違反國家有關互聯網法律法規,違規關聯、冒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名稱、標識,違規發布河南省高招信息,誤導社會公眾。

  經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請上級網信部門同意,由騰訊微信履行主體責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用戶協議,對“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河南省招生考試院”等3家微信公眾號作出永久關閉處置。“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等2家微信公眾號已自行注銷。

  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稱,有關互聯網平台應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強本平台的公眾賬號管理。廣大考生和家長要增強網絡安全防範意識,從合法可信的渠道獲取高招信息。

  考生可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查詢相關政策信息。

  廣大網民可以通過電話、網站、郵箱進行監督舉報,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法依規對舉報線索進行核查處理。

  舉報電話:0371-65905405

  舉報網站:www.henanjubao.com

  舉報郵箱:henaniio@163.com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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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處置5家微信公眾號
2020-4-16 9:12:22    來源:河南省網絡辟謠平台

  接舉報,“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 “河南省招生考試院”“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等5家微信公眾號違反國家有關互聯網法律法規,違規關聯、冒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名稱、標識,違規發布河南省高招信息,誤導社會公眾。

  經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請上級網信部門同意,由騰訊微信履行主體責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用戶協議,對“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河南省招生考試院”等3家微信公眾號作出永久關閉處置。“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等2家微信公眾號已自行注銷。

  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稱,有關互聯網平台應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強本平台的公眾賬號管理。廣大考生和家長要增強網絡安全防範意識,從合法可信的渠道獲取高招信息。

  考生可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查詢相關政策信息。

  廣大網民可以通過電話、網站、郵箱進行監督舉報,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法依規對舉報線索進行核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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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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