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山陽
銅質買地券。(市博物館提供)
從1973年至1978年,我市考古人員陸續在市區北郊老萬莊村的一個小山坡上發掘了3座彩繪壁畫墓葬,特別是3號墓葬令人驚歎。
在3號墓葬內,正北繪製一人,身穿朱紅色圓領窄袖長袍,腰係帶,腳登靴,舒適休閑地坐在一張大椅上,周邊有侍從人物,儼然“主角形象”。也正是在該墓葬中,出土了一件重要文物——銅質買地券,現存焦作市博物館。
銅質的買地券十分罕見。該買地券長32厘米、寬23厘米、厚1.5厘米,券麵鐫有楷書文字16行,共290字,文字工整清晰,主要記錄了墓主人馮汝楫官場發跡後,為其父親、祖父另選安葬地址的事情。
然而,圍繞老萬莊壁畫墓銅質買地券,我市考古研究者略有爭議。比如:這座墓葬起初被認定為金墓,後被認定為元墓;墓主人馮汝楫的官位身份得不到確認。
那麼,這份銅質買地券究竟向我們透露了怎樣的信息呢?市博物館研究員張保民對此有最新定位。
“買地券”又稱墓券或地券,是古人逝者擁有陰間土地的憑據。買地券在漢墓中已有發現,流行於宋元以後。
張保民介紹,此買地券首句“懷孟州”,是蒙元時期焦作地區的稱謂。宋金時期,焦作地區分屬懷州和孟州管轄,沒有“懷孟州”這樣名稱的行政區劃。《金史·地理誌》載:“懷州,上,宋河內郡防禦,天會六年以與臨潢府懷州同、加‘南’字,仍舊置沁南軍節度使,天德三年去‘南’字。”由此可知,懷州在金代因與北部的臨潢府懷州同名,官方為了區別,曾在此“懷州”之前加“南”字,稱為“南懷州”。“南懷州”之名從金天會六年(公元1128年)使用到了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存在了23年,但後世仍習慣沿用“南懷州”的名稱。市博物館收藏有一方金大定二十八年(公元1188年)的石買地券,券文開頭為:“維南懷州修武縣孝廉鄉定禾村祭主司翌,於村之北買一段……”此時“南懷州”已經取消“南”字37年,但券文中仍沿用“南懷州”之名。
蒙古族南下滅金時,把“懷州”和“孟州”並在一起“行懷孟州事”,自此始有“懷孟州”之稱。懷孟州從元太宗四年(公元1232年)始,迄於元憲宗七年(公元1257年)改為懷孟路總管府,僅存25年,故隻有蒙元時期的人和元代人才會有這樣的稱謂。
從該買地券記載的“懷孟州長官馮汝楫”來看,張保民介紹,馮汝楫本人在《金史》《元史》中均沒有記載。但通過研究《北京圖書館藏曆代石刻拓本彙編》(第48冊)收錄的一幅《創建開平府祭告濟讀記》拓片,確定有其人,而他的官場發跡史與元世祖忽必烈在繼皇位前到濟瀆廟祭告有關。
《創建開平府祭告濟讀記》碑尾處記載:“宣授懷孟長官馮汝戢立石”。忽必烈開創開平府後,派人到五嶽四瀆祭祀宣告。到濟瀆廟祭祀是由忽必烈王府僚屬王博文為使者,撰文並篆額書丹。長春宮道士曾誌濱陪祭,馮汝楫作為時任懷孟州長官,參與祭告並負責樹碑立石。此碑中立石人姓名是“馮汝戢”,“戢”字的寫法和買地券上的馮汝楫有所不同,但可以斷定為同一人。
張保民推論,馮汝楫任職懷孟州長官後,尤其是在濟瀆廟祭祀負責立碑後,得到了忽必烈的信任,從此光宗耀祖。
張保民說,市博物館收藏的銅質買地券很罕見,對研究焦作地名的沿革,和蒙元時期焦作地區的社會生活狀況有著重要價值。
(記者 王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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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質買地券。(市博物館提供)
從1973年至1978年,我市考古人員陸續在市區北郊老萬莊村的一個小山坡上發掘了3座彩繪壁畫墓葬,特別是3號墓葬令人驚歎。
在3號墓葬內,正北繪製一人,身穿朱紅色圓領窄袖長袍,腰係帶,腳登靴,舒適休閑地坐在一張大椅上,周邊有侍從人物,儼然“主角形象”。也正是在該墓葬中,出土了一件重要文物——銅質買地券,現存焦作市博物館。
銅質的買地券十分罕見。該買地券長32厘米、寬23厘米、厚1.5厘米,券麵鐫有楷書文字16行,共290字,文字工整清晰,主要記錄了墓主人馮汝楫官場發跡後,為其父親、祖父另選安葬地址的事情。
然而,圍繞老萬莊壁畫墓銅質買地券,我市考古研究者略有爭議。比如:這座墓葬起初被認定為金墓,後被認定為元墓;墓主人馮汝楫的官位身份得不到確認。
那麼,這份銅質買地券究竟向我們透露了怎樣的信息呢?市博物館研究員張保民對此有最新定位。
“買地券”又稱墓券或地券,是古人逝者擁有陰間土地的憑據。買地券在漢墓中已有發現,流行於宋元以後。
張保民介紹,此買地券首句“懷孟州”,是蒙元時期焦作地區的稱謂。宋金時期,焦作地區分屬懷州和孟州管轄,沒有“懷孟州”這樣名稱的行政區劃。《金史·地理誌》載:“懷州,上,宋河內郡防禦,天會六年以與臨潢府懷州同、加‘南’字,仍舊置沁南軍節度使,天德三年去‘南’字。”由此可知,懷州在金代因與北部的臨潢府懷州同名,官方為了區別,曾在此“懷州”之前加“南”字,稱為“南懷州”。“南懷州”之名從金天會六年(公元1128年)使用到了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存在了23年,但後世仍習慣沿用“南懷州”的名稱。市博物館收藏有一方金大定二十八年(公元1188年)的石買地券,券文開頭為:“維南懷州修武縣孝廉鄉定禾村祭主司翌,於村之北買一段……”此時“南懷州”已經取消“南”字37年,但券文中仍沿用“南懷州”之名。
蒙古族南下滅金時,把“懷州”和“孟州”並在一起“行懷孟州事”,自此始有“懷孟州”之稱。懷孟州從元太宗四年(公元1232年)始,迄於元憲宗七年(公元1257年)改為懷孟路總管府,僅存25年,故隻有蒙元時期的人和元代人才會有這樣的稱謂。
從該買地券記載的“懷孟州長官馮汝楫”來看,張保民介紹,馮汝楫本人在《金史》《元史》中均沒有記載。但通過研究《北京圖書館藏曆代石刻拓本彙編》(第48冊)收錄的一幅《創建開平府祭告濟讀記》拓片,確定有其人,而他的官場發跡史與元世祖忽必烈在繼皇位前到濟瀆廟祭告有關。
《創建開平府祭告濟讀記》碑尾處記載:“宣授懷孟長官馮汝戢立石”。忽必烈開創開平府後,派人到五嶽四瀆祭祀宣告。到濟瀆廟祭祀是由忽必烈王府僚屬王博文為使者,撰文並篆額書丹。長春宮道士曾誌濱陪祭,馮汝楫作為時任懷孟州長官,參與祭告並負責樹碑立石。此碑中立石人姓名是“馮汝戢”,“戢”字的寫法和買地券上的馮汝楫有所不同,但可以斷定為同一人。
張保民推論,馮汝楫任職懷孟州長官後,尤其是在濟瀆廟祭祀負責立碑後,得到了忽必烈的信任,從此光宗耀祖。
張保民說,市博物館收藏的銅質買地券很罕見,對研究焦作地名的沿革,和蒙元時期焦作地區的社會生活狀況有著重要價值。
(記者 王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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