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區許衡墓園內立有一通石碑,碑名為“贈諡碑記”,又稱“許衡贈諡碑記”,乃1987年許衡後裔修繕許衡墓園時所立。碑正麵刻有時任焦作市市長範欽臣手書“許衡墓”三個大字,碑背麵刻“贈諡碑記”全部碑文。據史料可知,許衡墓園內應該立有該贈諡碑,但不知何故,在墓園內始終未見該碑及其殘石。所幸《許文正公遺書·卷末》中記載有該碑的全部碑文:
大元故資善大夫、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領太史院事許公,薨十有七年。迨今天予改元大德之冬十月,乃出詔二通,贈公榮祿大夫、大司徒、諡文正公,夫人敬氏封高陽郡夫人。安遠大將軍、懷孟路總管府達魯花赤鐵木迭兒,中順大夫、懷孟路總管石承,慶武節將軍、同知懷孟路總管府事賽甫丁,承務郎、懷孟路總管府判官張秉彝,顧相語曰:“賢公卿沒有易名,實為國盛典,善使知勸,行苟不應法。雖功烈一時加人,其故吏門生,連章累疏,有不得其請者。惟公在至元間,以元老係望海內。謀謨之暇,作養俊彥,布列台閣。其憲治軌俗,流風遺教,炳炳在人耳目者,不可殫紀。上嗣位初,副命慈皇,追惟世祖、裕宗二聖圖任之意,首事褒嘉。是豈特休寧公靈,假寵其子孫哉!而稽類取號,顯揚光錫,足以答縉紳之傾想,聳四方之視聽。吾儕早知慕公名德,幸被綸命守土,得公之鄉郡,思公之昔,講明道義,源洙派洛。斥末專本,成已成物者,有未易備言。適慶典渙舉,忻忭之餘,謀從意葉,琢石徵詞,以誌其事。如公之氏望、出處、德業、壽年,當具於墓隧之碑者,茲不書。”
碑文記載與史料完全吻合。《元史·許衡傳》載:“大德元年,贈榮祿大夫、司徒,諡文正。至大二年,加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封魏國公。”《許文正公遺書·卷首·元朝詔誥》記載,元成宗於大德元年(1297年)十月,在追封許衡的詔誥中說:“可贈榮祿大夫、司徒,諡文正。”元武宗於至大二年(1309年),在追封許衡的詔誥中說:“可贈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魏國公,仍諡文正。”
“安遠大將軍、懷孟路總管府達魯花赤鐵木迭兒,中順大夫、懷孟路總管石承,慶武節將軍、同知懷孟路總管府事賽甫丁,承務郎、懷孟路總管府判官張秉彝。” 碑文中記載的這些人全都是當時懷孟路的“最高長官”,他們共同參與了許衡贈諡碑這項工作。許衡為懷孟路人,朝廷對許衡的贈諡不僅僅是對許衡及其家族的表彰,同時對懷孟路(元初焦作一帶為懷孟路,後改為懷慶路,至此,焦作始有“懷慶”之說)來說也是一件大事。
碑文中還體現出了這些官員對許衡的尊敬仰慕之情:“吾儕早知慕公名德,幸被綸命守土,得公之鄉郡,……適慶典渙舉,忻忭之餘,謀從意葉,琢石徵詞,以誌其事。”意思是說:我們這些人早就仰慕公(指許衡,下同)的名望與德操,有幸奉詔在公的家鄉任職,適逢為公立贈諡碑慶典,高興之餘,我們征求了同僚的意見寫了碑文,以此作為紀念。
碑文還提到:“如公之氏望、出處、德業、壽年,當具於墓隧之碑者,茲不書。”由此推知,許衡墓園內當時應該還有記載許衡生平事跡的碑——“墓隧之碑”。所以贈諡碑為避免與“墓隧之碑”記載的重複,有些內容就不再記錄了。但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墓隧之碑”的真麵目,有待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