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0時至1月5日24時
我市重啟重汙染天氣紅色(I級)預警
不得擅自降低響應級別或提前終止響應
我市重啟重汙染天氣紅色(I級)預警
不得擅自降低響應級別或提前終止響應
更新時間:2017-1-3 18:34:44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日前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悉,根據預測,受汙染物累積和輸送影響,我市重汙染天氣仍將持續,且可能出現連續兩天以上AQI日均值大於300的嚴重汙染過程。根據《焦作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定於2017年1月2日0時至1月5日24時,將焦作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Ⅱ級)預警升級為紅色(Ⅰ級)預警。
重汙染天氣紅色(Ⅰ級)預警啟動後,我市要求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在Ⅱ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加強公眾健康防護,並采取Ⅰ級響應措施,不得擅自降低響應級別或提前終止響應。
按照要求,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幼兒園、中小學校停課,並合理安排好停課期間學生的學習生活,做到停課不停學。市公安局停止審批在重汙染天氣期間舉辦的戶外大型活動,並通知和監督已通過審批的單位在重汙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市公安局負責督導實施燃油的機動車輛在主城區內單、雙號限行,特殊公共保障車輛除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督導重點排汙企業限產停產,並督導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工業企業停產停業。
記者還了解到,本次重汙染天氣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措施,與市藍天辦《關於進一步做好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大氣汙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時執行,繼續執行《焦作市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30天衝刺行動工作方案》,實施最嚴格的應急響應和管控措施。工業企業和建築工地因保民生、保安全等特殊原因,按相關要求經審核批準的,可按批準要求執行,但須嚴格落實環保措施,全力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