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要聞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幹政策的通知
2023年08月04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幹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28日
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若幹政策
為加快構建高水平新型基礎設施體係,有力支撐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製定以下政策。
一、鞏固提升信息通信樞紐地位
1.持續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基礎電信企業持續擴容鄭州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傳輸網絡,完善省際專線、光纜等網絡設施,提升與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所在省市網絡互聯互通質量。鄭州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互聯帶寬年擴容300G以上的,分別給予各互聯單位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2.爭創國家級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支持鄭州市創建國家級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在資金補貼、人員編製、辦公場地等方麵予以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建設評審要求和規定,給予相應政策支持。(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加快建設中部算力高地
3.支持算力應用。建立以“算力券”為核心的算力平台運營結算分擔機製,每年發放總規模不超過5000萬元的“算力券”,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使用國家超算鄭州中心、算力規模100P FLOPS(每秒浮點運算次數)以上的人工智能計算中心、1000個標準機架以上的數據中心算力資源,按照算力資源使用費用的20%予以獎勵,每個使用單位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算力券”,所需資金由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4.推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對新建的PUE(電源使用效率)低於1.3的數據中心,或PUE年降低0.01以上(或等效節約用電150萬千瓦時以上)的現有數據中心,給予每個在用物理機架每年不超過1000元的支持,其中園區級數據中心PUE以園區內的單棟機房樓為單位進行計算,所需資金由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財政廳、電力公司)
5.支持行業型數據中心建設。對新增國家認定的交通、工業、水利等領域全國性或區域性數據中心,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6.支持算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儲能設施。鼓勵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新型數據中心等因地製宜配置儲能設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對配套建設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儲能設施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三、推進融合基礎設施深度賦能
7.支持智慧交通建設。結合省級財力,對新建的智慧高速、智慧港航、多式聯運等智慧交通項目給予適當補助。(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8.加大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將充電基礎設施用地納入城市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範圍,支持現有加油(氣)站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建設公共充電站;按照加油(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對國省道沿線充電站建設用地優先予以保障;除按照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外,鼓勵各地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對公交、環衛、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建的專用充電設施,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新建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30%或40%給予省財政獎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省電力公司)
9.加快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對新建節點的建設單位,按照軟硬件實際投資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後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四、突破發展重大創新基礎設施
10.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對納入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劃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省市共擔”原則,根據實際建設情況給予投資補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11.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統籌資金支持前瞻引領型、戰略導向型、應用支撐型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前瞻開展關鍵技術研究,為項目建設提供充分的技術和工程儲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2.推動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共享共用。支持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裝置平台、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等創新資源,運用省創新生態支撐專項資金,按照共享開放服務金額對績效考核優秀的管理單位和符合條件的用戶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13.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成果轉化。運用省創新生態支撐專項資金,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形成的技術成果在省內落地轉化;鼓勵依托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14.支持實驗室、“智慧島”等設施建設。對省級層麵布局的省實驗室,根據實際需要,給予開辦費和建設期研發經費支持;對各地政府主導創建的省實驗室,根據各地政府投入情況給予一定研發補助;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的,給予最高30%的貼息補助,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對建設期滿通過考核的“智慧島”,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後補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五、建立健全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機製
15.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研究製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評價標準並開展評價工作,對綜合發展水平前3位的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分別給予500萬元的獎勵,對綜合發展水平前5位的縣(市、區)分別給予200萬元的獎勵,評價結果作為優先安排其他數字經濟領域政策資金的參考依據。(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六、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要素保障
16.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探索設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持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發放優惠利率專項貸款,積極組建銀團。完善政銀企對接機製,建立優質項目清單,定期開展政策宣講和項目對接活動,支持社會資本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
17.強化用地用能服務保障。將通信基站等相關設施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等所屬公共設施,以及市政、綠地、公路、鐵路、機場、地鐵等公共設施應向5G基站建設開放並按照直供電價格結算電費,預留基站站址、通信機房、管道等建設空間,並提供通行便利。支持電信企業共建共享通信管道(管孔)。鼓勵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提升成本控製能力。(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18.壯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人才隊伍。依托“中原英才計劃”等人才項目,加大對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引進培養力度,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配偶就業等方麵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9.強化資金要素保障。統籌省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請專項債券,充分發揮債券資金的投資拉動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我省已出台的政策與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已享受其他支持政策的不再重複支持。以上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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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幹政策的通知
2023年08月04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幹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28日
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若幹政策
為加快構建高水平新型基礎設施體係,有力支撐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製定以下政策。
一、鞏固提升信息通信樞紐地位
1.持續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基礎電信企業持續擴容鄭州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傳輸網絡,完善省際專線、光纜等網絡設施,提升與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所在省市網絡互聯互通質量。鄭州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互聯帶寬年擴容300G以上的,分別給予各互聯單位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2.爭創國家級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支持鄭州市創建國家級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在資金補貼、人員編製、辦公場地等方麵予以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建設評審要求和規定,給予相應政策支持。(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加快建設中部算力高地
3.支持算力應用。建立以“算力券”為核心的算力平台運營結算分擔機製,每年發放總規模不超過5000萬元的“算力券”,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使用國家超算鄭州中心、算力規模100P FLOPS(每秒浮點運算次數)以上的人工智能計算中心、1000個標準機架以上的數據中心算力資源,按照算力資源使用費用的20%予以獎勵,每個使用單位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算力券”,所需資金由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4.推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對新建的PUE(電源使用效率)低於1.3的數據中心,或PUE年降低0.01以上(或等效節約用電150萬千瓦時以上)的現有數據中心,給予每個在用物理機架每年不超過1000元的支持,其中園區級數據中心PUE以園區內的單棟機房樓為單位進行計算,所需資金由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財政廳、電力公司)
5.支持行業型數據中心建設。對新增國家認定的交通、工業、水利等領域全國性或區域性數據中心,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6.支持算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儲能設施。鼓勵超算中心、智算中心、新型數據中心等因地製宜配置儲能設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對配套建設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儲能設施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三、推進融合基礎設施深度賦能
7.支持智慧交通建設。結合省級財力,對新建的智慧高速、智慧港航、多式聯運等智慧交通項目給予適當補助。(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8.加大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將充電基礎設施用地納入城市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範圍,支持現有加油(氣)站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建設公共充電站;按照加油(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對國省道沿線充電站建設用地優先予以保障;除按照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外,鼓勵各地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對公交、環衛、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建的專用充電設施,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新建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30%或40%給予省財政獎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省電力公司)
9.加快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對新建節點的建設單位,按照軟硬件實際投資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後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財政廳)
四、突破發展重大創新基礎設施
10.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對納入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劃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省市共擔”原則,根據實際建設情況給予投資補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11.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統籌資金支持前瞻引領型、戰略導向型、應用支撐型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前瞻開展關鍵技術研究,為項目建設提供充分的技術和工程儲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2.推動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共享共用。支持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裝置平台、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等創新資源,運用省創新生態支撐專項資金,按照共享開放服務金額對績效考核優秀的管理單位和符合條件的用戶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13.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成果轉化。運用省創新生態支撐專項資金,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形成的技術成果在省內落地轉化;鼓勵依托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14.支持實驗室、“智慧島”等設施建設。對省級層麵布局的省實驗室,根據實際需要,給予開辦費和建設期研發經費支持;對各地政府主導創建的省實驗室,根據各地政府投入情況給予一定研發補助;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的,給予最高30%的貼息補助,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對建設期滿通過考核的“智慧島”,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後補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五、建立健全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機製
15.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研究製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評價標準並開展評價工作,對綜合發展水平前3位的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分別給予500萬元的獎勵,對綜合發展水平前5位的縣(市、區)分別給予200萬元的獎勵,評價結果作為優先安排其他數字經濟領域政策資金的參考依據。(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六、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要素保障
16.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探索設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持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發放優惠利率專項貸款,積極組建銀團。完善政銀企對接機製,建立優質項目清單,定期開展政策宣講和項目對接活動,支持社會資本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
17.強化用地用能服務保障。將通信基站等相關設施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等所屬公共設施,以及市政、綠地、公路、鐵路、機場、地鐵等公共設施應向5G基站建設開放並按照直供電價格結算電費,預留基站站址、通信機房、管道等建設空間,並提供通行便利。支持電信企業共建共享通信管道(管孔)。鼓勵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提升成本控製能力。(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18.壯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人才隊伍。依托“中原英才計劃”等人才項目,加大對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引進培養力度,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配偶就業等方麵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9.強化資金要素保障。統籌省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請專項債券,充分發揮債券資金的投資拉動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我省已出台的政策與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已享受其他支持政策的不再重複支持。以上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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