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要聞
一、舉報受理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
二、舉報對象
社交、短視頻、網絡直播等類型重點網絡平台中,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附件)。(延伸閱讀:《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三、舉報方式
請舉報人通過“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網站”首頁(www.henanjubao.com),點擊“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網民舉報入口,參閱《舉報指南》,填寫舉報信息。
四、舉報處置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審核受理的舉報線索將依據相關規定處置。處置將根據不同舉報情形,包括且不限於轉交相關網絡平台、報送上級網信部門、移交相關部門等。
專項行動舉報受理處置情況,在專項行動結束後,以新聞通稿形式公布。
五、其它事項
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對於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偽造舉報證據的,或以舉報為名製造事端,幹擾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舉報電話:0371-65905405 (工作日 9:00-12:00 14:30-17:30)
附件:“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所涉及“自媒體”違法違規信息類型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2023年3月16日
“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所涉及“自媒體”違法違規信息類型
一、“自媒體”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消息
1.造謠傳謠。一是編造虛假事件、離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細節、進展或結果,無中生有製造謠言。二是集納舊聞舊事冷飯熱炒,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拚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移花接木製造虛假消息。三是打著“國學經典”“紅色文摘”等旗號,杜撰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或者言論。
2.炮製有害信息。搭蹭公共政策、宏觀經濟形勢、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製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幹擾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害信息。
3.惡意炒作。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雲亦雲,搬運散播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二、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1.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三是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2.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製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3.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無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生”“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人士,發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三、“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1.蹭炒熱點吸粉引流。“自媒體”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麵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借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谘詢,在直播間帶貨;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2.造熱點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發生後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製造次生輿情。二是刻意選取民營經濟、家庭矛盾、婚戀生育等高關注度話題,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煽動對立、撕裂社會共識。三是打造違背公序良俗的“勵誌網紅”、低俗人設等,嘩眾取寵收割流量。
3.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一是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民點讚、打賞、捐贈等。二是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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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報受理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
二、舉報對象
社交、短視頻、網絡直播等類型重點網絡平台中,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附件)。(延伸閱讀:《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三、舉報方式
請舉報人通過“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網站”首頁(www.henanjubao.com),點擊“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網民舉報入口,參閱《舉報指南》,填寫舉報信息。
四、舉報處置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審核受理的舉報線索將依據相關規定處置。處置將根據不同舉報情形,包括且不限於轉交相關網絡平台、報送上級網信部門、移交相關部門等。
專項行動舉報受理處置情況,在專項行動結束後,以新聞通稿形式公布。
五、其它事項
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對於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偽造舉報證據的,或以舉報為名製造事端,幹擾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舉報電話:0371-65905405 (工作日 9:00-12:00 14:30-17:30)
附件:“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所涉及“自媒體”違法違規信息類型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2023年3月16日
“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所涉及“自媒體”違法違規信息類型
一、“自媒體”發布傳播謠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虛假消息
1.造謠傳謠。一是編造虛假事件、離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細節、進展或結果,無中生有製造謠言。二是集納舊聞舊事冷飯熱炒,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拚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移花接木製造虛假消息。三是打著“國學經典”“紅色文摘”等旗號,杜撰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或者言論。
2.炮製有害信息。搭蹭公共政策、宏觀經濟形勢、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製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幹擾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害信息。
3.惡意炒作。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動發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雲亦雲,搬運散播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二、假冒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和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1.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一是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二是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三是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2.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一是謊稱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製作發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三是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3.無專業資質假冒仿冒。無教育、司法、醫療衛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生”“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人士,發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三、“自媒體”違規營利行為
1.蹭炒熱點吸粉引流。“自媒體”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麵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借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谘詢,在直播間帶貨;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場、熱點事件發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2.造熱點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發生後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製造次生輿情。二是刻意選取民營經濟、家庭矛盾、婚戀生育等高關注度話題,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煽動對立、撕裂社會共識。三是打造違背公序良俗的“勵誌網紅”、低俗人設等,嘩眾取寵收割流量。
3.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一是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民點讚、打賞、捐贈等。二是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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