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了確保妥善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2017年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明確規定,各縣(市)區環保局、示範區國土建設環保局以及市環保局機關有關科室、局屬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健全應急值守製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確保每天24小時信息暢通,並強化輿情收集和跟蹤監測,推進相關部門和區域、流域間信息共享,推行扁平化信息報告模式,及時調度、核實相關信息。要迅速有效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始終將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擺在突出位置,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並且要在應急監測和處置過程中,特別注意針對特征汙染物開展監測,針對汙染物擴散趨勢進行監測布點和設置工程設施,提高應急處置的時效性。要全過程公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協助地方政府加強輿情分析研判,並通過專家解讀等措施進行引導,合理利用電視、廣播和微博、微信等新聞載體,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創造良好輿論環境。要加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特別是對事發單位、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及時報告調查處理情況。同時,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環境汙染損害評估,要抓典型案例總結評估和警示教育。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7年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要求,要嚴格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管控,其中,重點做好持續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突發環境事件預警防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重點領域環境應急管理等各項工作。同時,重點做好積極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工作,特別是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應對管控以及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應對管控督查評估。(記者孫閻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