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開展中站區西部產業集聚區區域大氣汙染環境綜合整治,使該區域環境質量得到改善,保障群眾健康,在環境容量恒定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汙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通過強化應急管控和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持續穩定改善。實現區域道路無破損、裸露黃土全麵實現綠化或硬化、物料堆場落實倉儲或防風抑塵牆、秸稈垃圾禁燃禁燒、工業企業汙染物達標排放、施工工地揚塵防治要堅決實現“六個百分之百”等整治要求,促進環境質量全麵改善;堅持促進大氣汙染物達標排放和減少擾民糾紛相結合,減輕大氣汙染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堅持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和大氣環境質量管理相結合,健全管理製度和措施;堅持統一監管和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建立完善園區的汙染管控機製。
二、工作任務
(一)揚塵汙染整治
1.開展各類揚塵治理。對西部產業集聚區內所有區域進行排查,區交通運輸局、區環衛處、區住建局、區綜合執法大隊、中站交警大隊、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工業園區內揚塵路段實施集中攻堅治理,同時要突出重點路段,特別是要對經一路、緯二路、經三路、焦克路、雪蓮路等主要交通幹道的揚塵治理,規範交通秩序,減少揚塵汙染。對違反規定的運輸車輛依法實行嚴管重罰。一是全麵清理區域內主次幹道及周邊道路積土積塵;二是對各類破損道路路麵實施徹底修補修複;三是對鄉村土路與道路結合部實施硬化處理,防止泥土粘帶;四是對工業園區內道路實行每天機械化清掃、全天保潔、定時灑水製度,部分路段輔以人工清掃,及時清理清洗積塵路麵;五是對積塵嚴重路段要采取高壓衝洗等方式,徹底清理路麵汙染物;六是加強道路兩側排水係統及沿線輔道涵洞修繕管理,防止淤積造成路麵汙染;七是道路施工要嚴格落實灑水、噴霧等濕式作業措施,及時回填開挖路麵,盡力減少二次揚塵汙染;八是區域內所有建築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六個百分之百”要求落實灑水、圍擋、遮蓋、工地道路硬化、運輸物料車輛衝洗等防塵措施,確保施工場地內外環境整潔;各類建築垃圾及時收集、清運,杜絕亂堆亂放。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環衛處、區住建局、中站交警大隊、區綜合執法大隊、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2.強化露天堆場揚塵汙染治理。對西部產業集聚區內所有臨時露天堆場進行徹底排查,對臨時堆場堆放的物料采取清運措施,對暫時不能清運的臨時露天堆場必須落實“三防”(防揚塵、防流失、防滲漏)措施。
責任單位: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二)西部產業集聚區環境治理
集中整治工業園區內環境。對西部產業集聚區區域開展環境治理,打造清潔園區。按照道路無垃圾、無雜物、無積泥、無積水、無汙跡,路麵幹淨、綠地和樹圈幹淨、邊角側石幹淨、井溝井蓋幹淨、果殼箱等環衛設施幹淨的標準開展清潔園區行動,做到網格管理精細化,專人對接,確保無責任盲區,無衛生死角。
1.對集聚區範圍內的黃土裸露地麵進行硬化、綠化。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各相關企業。
2.對集聚區範圍內堆放的堆料和陳舊性垃圾進行清理。重點對經一路兩側、人民路北大石河東側堆料進行清理或覆蓋。
責任單位: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三)運輸揚塵整治
1.強化物料運輸車輛治理。一是在2017年4月1日起,所有未使用自動密閉車輛嚴禁出入集聚區工業企業。二是嚴格禁止在未完成自動密閉改裝前的車輛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汽車馬槽,防止拋撒,未采取措施的禁止進入集聚區企業廠區。
責任單位:區綜合執法大隊、區交通運輸局、中站交警大隊、各相關街道辦事處。
2.企業運輸車輛管控。佰利聯公司、風神輪胎公司、龍星化工公司、多氟多公司等企業在物料、貨物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施,確保車身、車輪清潔,不帶泥出門。
責任單位:區工信委、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3.繼續取締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持續排查取締無工商營業執照、位於西部產業集聚區內、經銷劣質散煤3類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和燃煤散燒單位。
責任單位:中站工商分局、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四)工業汙染治理
1.實施炭素行業特別排放管理要求。2017年9月底前,完成焦作市恒德利石墨電碳有限公司廢氣深度治理,達到更加嚴格的地方環境管理要求。煆燒爐和焙燒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控製在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以內。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許衡街道辦事處。
2.實施燒結磚瓦特別排放管理要求。
2017年9月底前完成焦作市粉煤灰煤矸石燒結磚廠、焦作市宏科建材有限公司、焦作市鑫春建材有限公司、焦作市龍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焦煤集團鑫珠春製磚一分廠、焦作市中站區李封宏達煤矸石磚廠等燒結磚瓦企業的廢氣深度治理,達到更加嚴格的地方環境管理要求,燒結磚瓦企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控製在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以內。
3.深入排查整治“小散亂差”汙染企業。深入排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汙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質監、工商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差”企業(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製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廢塑料加工及涉及塗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開展專項取締行動,依法依規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所有“小散亂差”企業整治到位,杜絕反彈。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區環保局、區發改委、區工信委、中站國土資源分局、中站工商分局、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區安監局等。
(五)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1.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2017年5月底前,完成新排查出的強信粉末、威尓瑞福、光源電氣、多氟多(焦作)新能源、新義家具廠、遠創生物公司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各相關街道辦事處。
2.強化餐飲行業油煙汙染治理。集聚區內的餐飲門店要使用清潔能源並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和運水煙罩、靜電型和等離子型等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對未使用清潔能源、餐飲油煙排放未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的餐飲門店一律依法實施停業整改。
責任單位: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六)禁燒禁燃治理
1.繼續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按照《中站區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指揮部關於認真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的意見》要求,強化西部產業集聚區內行政村和村民組秸稈禁燒聯防聯控責任,加強巡查暗訪、督導檢查,堅持秸稈焚燒約談問責製度,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西部產業集聚區內“零火點”目標。
責任單位:區農林水利局、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龍翔街道辦事處。
2.加強非禁燒期間秸稈和樹葉、垃圾等焚燒監管。強化西部產業集聚區內行政村和村民組禁燒聯防聯控責任,利用宣傳車輛、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彩旗、印發通告等簡明辦法,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嚴禁在轄區內焚燒秸稈、樹葉、垃圾等行為。發現有焚燒行為的,堅決追究屬地監管責任。
責任單位:區農林水利局、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3.加強煙花爆竹管控。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規定,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明確城區全麵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焦政辦〔2016〕133號),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不良影響。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許衡街道辦事處、府城街道辦事處。
4.集聚區內企業綠化
集聚區內各相關企業重點對廠區大門圍牆、辦公區、生產廠區道路及主幹道兩側進行綠化,有條件的要在廠區內部建立小型遊園或綠地,涉及經四路、新園路、緯五路等重要道路的企業要拆牆透綠。企業綠化工作由集聚區管委會牽頭負責實施,同時除月山街道辦事處以外其餘8個街道辦事處按照誰引進、誰負責、誰受益的原則,督促各自街道辦事處的相關企業嚴格按照集聚區企業綠化方案要求,一廠一策,精準施治,確保做到廠區範圍內無黃土裸露、重點道路兩側綠化標準一致。
具體要求:
(1)大門及圍牆。大門周圍的綠化要與建築相協調,並有利於車輛及行人出入。大門前廣場兩旁綠化應與道路綠化相協調,可種植高大喬木。大門前廣場中間可布置花壇或花台,但要注意高度,不能遮擋車輛和行人的視線。圍牆綠化設計要充分體現防火、防風、抗汙染和減弱噪音的功能,並與周圍的景觀協調一致。
(2)道路及主幹道。道路及主幹道兩側可種植行道樹,行道樹多采用行列式布置。若主幹道較寬,中間也可設立分車綠化帶,以保證行車安全。廠內一般道路、人行道兩側可種植豐富的花灌木。道路與建築物之間的綠化要有利於室內采光,防止汙染,減弱噪音。
(3)辦公區綠化。綠化的形式應與建築形式相協調,辦公樓附近一般采用規則式布局,可設計花壇、雕塑等。遠離大樓的地方則可根據地形變化采用自然式布局,設計草坪、樹叢等。
(4)車間及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吸附粉塵、隔音效果較好的樹種。露天堆物場綠化,應在不影響物品堆放、車輛進出、裝卸條件下,周邊栽植高大、防火、隔塵效果好的落葉闊葉樹。在倉庫及防火要求較高的車間周圍,要選擇含水量大、不易燃燒的樹種。
(5)小遊園綠化。可栽植一些觀賞價值較高的園林植物來豐富景點,有條件的企業可在小遊園內開辟供集體活動的場地,配置石桌、花架等設施。設計時可充分利用現有的自然條件,因地製宜,並配以假山、人工湖、噴泉等。
(6)防火林帶。防火林帶由不易燃燒、生長能力強的防火、耐火樹種組成。防火林帶的寬度依工廠的生產規模、火種類型而定。一般火災規模小的林帶3米左右,可能引起較大規模火災的,林帶寬度應在5米至10米左右,化工、易燃易爆企業的防火林帶應適當加寬。可在防護距離內設置隔離溝、障礙物的設施,延緩火勢蔓延。防火綠地規劃設計要與主幹道、廣場等綠地相結合。在易燃工廠周圍設開敞式綠地以利於職工疏散,在靠近辦公區的附近設置防災綠地。
栽植樹種:因地製宜進行選擇,宜林則林、宜花則花、宜果則果、宜草則草。
責任單位:西部產業集聚區、各相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間:2017年3月31日。
三、職責分工及完成時限
在本次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具體承擔以下職能:
1.區環保局:對轄區燒結磚瓦企業、炭素企業進行全麵排查,建立台賬。2017年9月底前完成對燒結磚瓦、炭碳素等重點企業的深度治理,燒結磚瓦企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控製在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以內;炭素企業煆燒爐和焙燒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控製在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以內;加大轄區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工業企業內所有料(渣)場采取倉儲(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措施,對不能倉儲的要全覆蓋。
2.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車輛運輸過程中物料拋撒造成的道路交通揚塵汙染控製工作。
3.區環衛處:一是對所負責的道路進行機掃、灑水和全天保潔,防止道路揚塵。二是嚴禁在城市環衛保潔過程中焚燒垃圾、樹葉和其他物品。
4.區住建局:牽頭建築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汙染控製工作。對轄區建築拆遷工地建立台賬,嚴格按“六個百分之百”要求進行管理。
5.許衡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企業廠礦外的“三堆”規範整治及清理工作;負責轄區“小散亂差”企業的關閉取締;負責轄區秸稈、樹葉、垃圾的禁燒工作;負責轄區餐飲門店使用清潔能源及油煙淨化器正常運行的監管工作;負責轄區鄉村道路的清掃、灑水、保潔工作。
6.府城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企業廠礦外的“三堆”規範整治及清理工作;負責轄區“小散亂差”企業的關閉取締;負責轄區秸稈、樹葉、垃圾的禁燒工作;負責轄區餐飲門店使用清潔能源及油煙淨化器正常運行的監管工作;負責轄區鄉村道路的清掃、灑水、保潔工作。
7.區監察局:負責對本次整治工作中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有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8.區發改委:自2017年1月1日起,嚴格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把好新建用煤項目環境準入關;加快西部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改造,到2017年10月底,西部產業集聚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
9.區工信委:負責轄區建材、化工等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采用清潔生產工藝措施控製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負責組織轄區水泥熟料、鑄造、鋼鐵、炭素、耐材、剛玉、玻璃、磚瓦等重點行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
10.區商務局:對轄區黑加油站取締情況開展“回頭看”,對發現取締不到位、死灰複燃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按照職責積極推動車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級置換工作,與相關部門共同監督各零售、批發經營單位油品置換行為,監管成品油質量升級的執行情況,監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質量標準升級油品,確保置換工作無遺漏;負責加油站建設運營的規範與整頓工作,在升級置換期間,加強成品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和資格年審,對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加油站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11.區農林水利局:加大對轄區的巡查力度,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樹葉等行為。
12.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負責依法查處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為,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牽頭組織轄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製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並查明來源;組織開展禁放工作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放工作中的抗法事件,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17年西部產業集聚區區域環境汙染綜合整治由區西部產業集聚區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區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整治任務有效開展,各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召開西部產業集聚區區域環境汙染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做好宣傳發動和研究部署,建立工作台賬,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堅持黨政同責。西部產業集聚區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中區辦〔2016〕21號)要求,專題研究聚集區環境整治重點工作,在本方案重點治理任務的基礎上,結合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範圍,厘清工作責任,並將目標任務逐項分解,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
(三)嚴格標準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明確整治要求,建立整治台賬,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整治工作。集聚區內企業作為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要積極參與集聚區的各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同時全麵提升汙染防治水平,落實環保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麵完成各項整治工作,有效控製揚塵汙染,減少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四)強化執法監督。區環保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綜合執法大隊、中站交警大隊等部門要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嚴厲查處道路揚塵、工業超標排放、施工揚塵汙染、露天焚燒等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持零容忍、全覆蓋,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落實執法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督導問責。區督察室、區監察局、區環保綜合督導組、區環保局組成3個環境整治督導組,加大對集聚區的督查頻次和督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對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的,由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實施誡勉談話,督促整改。建立完善區級監察、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製,對因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導致未能按時完成整治任務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建立長效機製。要紮實開展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切實有效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機製,鞏固和深化大氣汙染整治成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完善管理製度,逐步實現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規範化、製度化、常態化。同時,要加強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製,防止汙染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