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修武縣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積極行動,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傳達學習該縣大氣染汙防治攻堅戰動員會議和推進會議精神,紛紛召開專題會議,並通過張貼公告、懸掛橫幅、摸底排查、整頓取締等措施,全縣一盤棋,上下一股勁,各界一條心,全麵打響大氣染汙防治攻堅戰。
為確保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修武縣委、縣政府專門出台1個總體意見、7個專項攻堅方案和相關配套製度,明確攻堅任務,落實防治責任,公布治理“路線圖”和“時間表”,確定全年空氣優良天數確保195天以上的目標。
強力“控塵”,抓好揚塵汙染治理攻堅。該縣強化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對排查出的14個建築施工場地、4個道路施工場地、2個市政施工場地、2個水利施工場地,實施揚塵專項整治。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對全縣6個揚塵路段,嚴格實行路長責任製,將整治標準、責任人、舉報電話等製成標牌,設在責任路段,接受社會監督;對城區主次幹道、城鄉之交道路等重點路段,健全定期保潔、定時灑水製度。強化渣土車輛揚塵治理,對全縣所有渣土運輸車的“四證一卡”手續、防塵裝置進行逐一核查登記,逐一安裝實時定位裝置,逐一確定監管責任人。強化露天堆場揚塵治理,要求所有露天堆場必須設立防風抑塵牆和抑塵網,建成區範圍內必須實施倉儲,落實覆蓋、自動噴淋灑水等措施;從8月30日起,對達不到揚塵整治標準的露天堆場實行停用整改。
強力“控排”,抓好工業大氣汙染治理。該縣大力推進城區工業汙染治理,通過實施“治理一批、搬遷一批、轉產一批、關閉一批”等措施,改善環境質量。切實抓好涉氣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由縣工信部門組織涉氣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由縣環保部門推動工業爐窯、磚瓦爐窯、水泥粉磨站的廢氣提標治理;9月底前,全縣涉及的47家“土小企業”全部取締到位。實施重點行業排汙許可證管理,由縣環保部門督促企業對照標準,盡快達到發證條件,確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務。
強力“控煤”,抓好燃煤汙染治理。該縣全麵開展拆改燃煤鍋爐工作,由縣發改委牽頭,縣環保局、質監局配合,確保7月底前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實施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全麵實行燃煤鍋爐達標排放,10月底前完成1家企業燃煤鍋爐提標治理工作;從11月1日起,對未完成汙染治理任務的燃煤鍋爐實施停產治理;2017年全麵取締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鍋爐。取締劣質散煤銷售點,由縣工商局、質監局牽頭,清理整頓散煤銷售點、無照經營點和流動經營點,禁止銷售和使用劣質商品煤。
強力“控油”,抓好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治理。10月底前,全麵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推進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對10月底前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或設施損壞的,依法實施停業整改。實施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10月底前,完成2家橡膠和塑料製品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從11月1日起,依法依規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2017年全麵關停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企業。加強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治理,對49家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加裝集氣罩,建設密閉的油煙排放管道,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強力“控車”,抓好機動車汙染治理。該縣對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車輛,及時注銷或強製報廢;從11月1日起,全縣禁止銷售達不到國五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強力“控燒”,抓好秸稈禁燒工作。該縣嚴格執行縣、鄉、村、特別區域四級責任體係要求,以地定人、以火查人,嚴厲處罰、嚴格問責,層層傳遞秸稈禁燒壓力。
抓好冬春季等重點時段大氣汙染應急管控。9月底前,修訂完善應急管控預案,實行與京津冀統一的重汙染天氣預警標準。加強預警會商,建立區域聯防、部門督導、嚴格問責的工作機製,保證應急管控措施到位。實施重點行業企業錯峰生產,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鑄造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9月底前由公安部門製定出台城市建成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辦法。
為確保完成大氣汙染防治的各項任務,該縣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層層傳遞壓力,分解任務到崗,責任落實到人,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完成時限。要盯緊約束指標,建立“日跟蹤、周警示、月通報、季督責”的工作機製,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嚴格巡察監管,建立健全縣、鄉、村、特別區域四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係,發揮好網格長、網格員巡查、發現、上報、反饋問題的作用,實現監管重心下移、監管力量下沉。要加強督導檢查,建立縣委常委包片、縣政府副縣長包專項工作的領導督導機製,常態化開展以暗訪為主的督導檢查活動,堅決拆除一批、關停一批、取締一批、重罰一批、刑處一批,形成震懾。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普及大氣汙染防治知識,增強公眾環保意識,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合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監督、參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辛文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