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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重點項目建設服務效能,加快推進產業項目建設步伐?日前,博愛縣亮出“實招”: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與縣項目代辦服務中心簽訂《代辦協議》,即可實現委托項目代辦服務機構全程或階段性辦理代辦事項。這一舉措,將為工業企業和重點項目快落地、快建設、快見效提供保障。
博愛縣印發的《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方案》,明確了“全程代辦”的服務內容:一是負責項目建設投產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代辦,包括注冊登記、立項審批、開工建設、竣工驗收等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和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公共服務事項。二是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原則上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機構辦理。該縣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其它重點投資項目都可享受“全程代辦”服務。
“全程代辦”的服務原則為自願委托、無償代辦、合法高效、整體聯動。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主簽訂代辦協議,委托項目代辦服務機構全程或階段性辦理代辦事項。除按照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由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交納的費用外,項目代辦服務機構一律實行免費服務,代辦服務產生的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在依法合規、不損害公共利益和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代辦服務。
博愛縣設立了項目代辦服務中心,負責企業和項目建設全流程代辦服務工作。代辦中心工作人員作為專職代辦員,專職開展代辦服務工作;各審批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首席代辦員,分管領導或相關科室負責人為代辦員,具體負責本部門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工作。在代辦過程中,通過組建一個代辦服務團隊、建立一個微信工作群、建立一套服務檔案、落實四項工作製度等機製來保障服務效果。其中,每個代辦服務項目都要組成一個“4+N”的工作團隊。“4”是指:1名縣級領導分包、1個鄉鎮(街道)對口聯係、1名專職代辦員負責、1名企業和項目建設方代表參與(負責提供企業和項目建設信息以及相關基礎材料等);“N”是指:企業和項目建設所涉審批職能部門的代辦員。落實四項工作製度具體為:交辦製,經縣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由代辦中心協調確定代辦服務團隊,開展代辦服務工作;例會製,每周定期召開代辦服務工作例會,通報代辦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預警製,對臨近期限但仍未辦理審批事項的單位和代辦員及時發出預警通知,警示審批部門按期出具審批決定;獎懲製,對審批職能部門、代辦員、專職代辦員等進行綜合評價,全麵考核審批職能部門、代辦員、專職代辦員的服務質量,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獎懲。
據悉,博愛縣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采用現場巡查、事後回訪等方式,對代辦服務進行監督,對代辦服務事項進行一事一評議和年終考核評價排名。考核評價結果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作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獎懲、幹部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記者 梁智玲)
總值班:趙金瑜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郭 劍 |
編 輯:陳 婷 |
校 對:姬 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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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重點項目建設服務效能,加快推進產業項目建設步伐?日前,博愛縣亮出“實招”: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與縣項目代辦服務中心簽訂《代辦協議》,即可實現委托項目代辦服務機構全程或階段性辦理代辦事項。這一舉措,將為工業企業和重點項目快落地、快建設、快見效提供保障。
博愛縣印發的《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方案》,明確了“全程代辦”的服務內容:一是負責項目建設投產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代辦,包括注冊登記、立項審批、開工建設、竣工驗收等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和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公共服務事項。二是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原則上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機構辦理。該縣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其它重點投資項目都可享受“全程代辦”服務。
“全程代辦”的服務原則為自願委托、無償代辦、合法高效、整體聯動。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主簽訂代辦協議,委托項目代辦服務機構全程或階段性辦理代辦事項。除按照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由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交納的費用外,項目代辦服務機構一律實行免費服務,代辦服務產生的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在依法合規、不損害公共利益和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代辦服務。
博愛縣設立了項目代辦服務中心,負責企業和項目建設全流程代辦服務工作。代辦中心工作人員作為專職代辦員,專職開展代辦服務工作;各審批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首席代辦員,分管領導或相關科室負責人為代辦員,具體負責本部門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工作。在代辦過程中,通過組建一個代辦服務團隊、建立一個微信工作群、建立一套服務檔案、落實四項工作製度等機製來保障服務效果。其中,每個代辦服務項目都要組成一個“4+N”的工作團隊。“4”是指:1名縣級領導分包、1個鄉鎮(街道)對口聯係、1名專職代辦員負責、1名企業和項目建設方代表參與(負責提供企業和項目建設信息以及相關基礎材料等);“N”是指:企業和項目建設所涉審批職能部門的代辦員。落實四項工作製度具體為:交辦製,經縣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由代辦中心協調確定代辦服務團隊,開展代辦服務工作;例會製,每周定期召開代辦服務工作例會,通報代辦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預警製,對臨近期限但仍未辦理審批事項的單位和代辦員及時發出預警通知,警示審批部門按期出具審批決定;獎懲製,對審批職能部門、代辦員、專職代辦員等進行綜合評價,全麵考核審批職能部門、代辦員、專職代辦員的服務質量,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獎懲。
據悉,博愛縣項目建設審批代辦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采用現場巡查、事後回訪等方式,對代辦服務進行監督,對代辦服務事項進行一事一評議和年終考核評價排名。考核評價結果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作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獎懲、幹部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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