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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缺錢與朋友逼女友賣淫
更新時間:2010-6-21 9:06:39    來源:大河網
 李某和馬某兩個“90後”沒錢花,竟然想到了讓李某的女朋友於某去賣淫賺錢。李某自己不好意思說,竟在幕後當起“軍師”,讓馬某出麵“談判”,如果於某不同意,就威脅要揍她的父母。更加荒唐的是,女友被迫賣淫後,李某竟然因為沒有拿到“分紅”,又到公安機關報案,謊稱女友被馬某騙去幹“小姐”。近日,嶗山法院一審判決這起荒唐的案件,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馬某因同樣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讓朋友威脅女友賣淫

  李某和馬某都出生於1990年,李某是青島人,馬某來自內蒙古,兩人是同事關係。

  去年9月14日晚上,李某將自己的女朋友於某約到一家旅館的房間裏,讓好朋友馬某陪著於某玩耍,自己上班去了。第二天淩晨,李某下班後回到旅館。想到兩人最近手頭都比較“緊”,馬某竟然大膽地提出,讓於某去當“小姐”賣淫賺錢,荒唐的是李某竟然同意了。李某覺得自己“不好意思”說,就授意馬某勸說於某。李某還告訴馬某,如果於某不同意,就威脅說要去揍她的父母。

  事情果然如李某所料,女友於某拒絕去賣淫。看到於某態度堅決,馬某威脅說,如果不同意,李某就會去揍她的父母。這一威脅非常奏效,最終於某被迫同意去賣淫。

  沒分到錢竟然報警

  9月15日上午,李某電話聯係了一家“休閑屋”的老板,表示要給對方介紹“小姐”。為了讓於某減少反抗,李某和馬某還帶著於某去吃飯,飯桌上把於某灌得酩酊大醉。當天下午,“休閑屋”就派人來把於某接走,並鎖在一處房子裏。9月16日淩晨,於某就被迫與嫖客發生了性關係。

  9月16日下午,荒唐的事情再次發生。李某想到“休閑屋”去要求“分紅”,沒想到馬某也在休閑屋。李某就向馬某索要“分紅”,馬某表示“好處”都被老板掙去了,他也沒有拿到“分紅”。隨後,兩名“好朋友”因為錢的問題發生爭執。李某威脅說,如果馬某不趕緊給錢,他就去報警。頭腦發熱的馬某也不甘示弱,表示自己不怕報警。

  馬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李某竟然真的跑到派出所去報警,說自己的女朋友被馬某騙去幹 “小姐”。依據李某的報警,民警很快就將於某解救出來。

  讓民警感到震驚的是,於某說自己的男朋友完全了解她被逼賣淫的經過。民警馬上將李某傳喚到案。後來,在李某的協助下,警方將馬某抓獲歸案。

  因強迫賣淫罪獲刑

  法院認為,李某和馬某違背他人意誌,以脅迫手段迫使他人賣淫,其行為均構成強迫賣淫罪,依法應予懲處。關於對李某的辯護,法院經查,他與馬某事前預謀讓被害人賣淫,並約定若被害人不從就言語威脅,顯見李某主觀上有強迫賣淫的故意。後來,他讓馬某威脅被害人,並電話聯係將被害人送到賣淫地點,客觀上實施了強迫賣淫的行為,符合強迫賣淫罪的構成要件。關於自首情節,法院查明雖然李某到公安機關報警,但報警時隱瞞了自己參與強迫被害人賣淫的事實,沒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應認定為自首,但抓捕馬某確實有立功表現。

  法院一審判決,馬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許芳 葉達)

新聞編輯: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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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缺錢與朋友逼女友賣淫
2010-6-21 9:06:39    來源:大河網
 李某和馬某兩個“90後”沒錢花,竟然想到了讓李某的女朋友於某去賣淫賺錢。李某自己不好意思說,竟在幕後當起“軍師”,讓馬某出麵“談判”,如果於某不同意,就威脅要揍她的父母。更加荒唐的是,女友被迫賣淫後,李某竟然因為沒有拿到“分紅”,又到公安機關報案,謊稱女友被馬某騙去幹“小姐”。近日,嶗山法院一審判決這起荒唐的案件,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馬某因同樣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讓朋友威脅女友賣淫

  李某和馬某都出生於1990年,李某是青島人,馬某來自內蒙古,兩人是同事關係。

  去年9月14日晚上,李某將自己的女朋友於某約到一家旅館的房間裏,讓好朋友馬某陪著於某玩耍,自己上班去了。第二天淩晨,李某下班後回到旅館。想到兩人最近手頭都比較“緊”,馬某竟然大膽地提出,讓於某去當“小姐”賣淫賺錢,荒唐的是李某竟然同意了。李某覺得自己“不好意思”說,就授意馬某勸說於某。李某還告訴馬某,如果於某不同意,就威脅說要去揍她的父母。

  事情果然如李某所料,女友於某拒絕去賣淫。看到於某態度堅決,馬某威脅說,如果不同意,李某就會去揍她的父母。這一威脅非常奏效,最終於某被迫同意去賣淫。

  沒分到錢竟然報警

  9月15日上午,李某電話聯係了一家“休閑屋”的老板,表示要給對方介紹“小姐”。為了讓於某減少反抗,李某和馬某還帶著於某去吃飯,飯桌上把於某灌得酩酊大醉。當天下午,“休閑屋”就派人來把於某接走,並鎖在一處房子裏。9月16日淩晨,於某就被迫與嫖客發生了性關係。

  9月16日下午,荒唐的事情再次發生。李某想到“休閑屋”去要求“分紅”,沒想到馬某也在休閑屋。李某就向馬某索要“分紅”,馬某表示“好處”都被老板掙去了,他也沒有拿到“分紅”。隨後,兩名“好朋友”因為錢的問題發生爭執。李某威脅說,如果馬某不趕緊給錢,他就去報警。頭腦發熱的馬某也不甘示弱,表示自己不怕報警。

  馬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李某竟然真的跑到派出所去報警,說自己的女朋友被馬某騙去幹 “小姐”。依據李某的報警,民警很快就將於某解救出來。

  讓民警感到震驚的是,於某說自己的男朋友完全了解她被逼賣淫的經過。民警馬上將李某傳喚到案。後來,在李某的協助下,警方將馬某抓獲歸案。

  因強迫賣淫罪獲刑

  法院認為,李某和馬某違背他人意誌,以脅迫手段迫使他人賣淫,其行為均構成強迫賣淫罪,依法應予懲處。關於對李某的辯護,法院經查,他與馬某事前預謀讓被害人賣淫,並約定若被害人不從就言語威脅,顯見李某主觀上有強迫賣淫的故意。後來,他讓馬某威脅被害人,並電話聯係將被害人送到賣淫地點,客觀上實施了強迫賣淫的行為,符合強迫賣淫罪的構成要件。關於自首情節,法院查明雖然李某到公安機關報警,但報警時隱瞞了自己參與強迫被害人賣淫的事實,沒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應認定為自首,但抓捕馬某確實有立功表現。

  法院一審判決,馬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許芳 葉達)

新聞編輯: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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