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撿銀行卡試出密碼 提取現金獲刑五年罰五萬
更新時間:2010-6-11 9:04:29 來源:大河網
新聞中心首頁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9月10日23時許,吳光華(化名)在本市江岸區工農兵路的“中國工商銀行”自動櫃員機上,拾得被害人吳勇(化名)1張戶名為“張民方(化名)”的銀行卡。次日,吳光華通過多種方式試出了此卡的密碼,在興奮之餘,吳光華首先在自動櫃員機上取出現金共計人民幣1.82萬元,後在銀行櫃台上再次取得現金人民幣4.8萬元,並往其妻子的銀行賬戶上轉款人民幣13772元後將該銀行卡丟棄。
2009年9月15日,吳光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後,其家屬代其退出贓款人民幣8萬元。此款已由公安機關發還給被害人吳勇。
法院審理認為,吳光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9月10日23時許,吳光華(化名)在本市江岸區工農兵路的“中國工商銀行”自動櫃員機上,拾得被害人吳勇(化名)1張戶名為“張民方(化名)”的銀行卡。次日,吳光華通過多種方式試出了此卡的密碼,在興奮之餘,吳光華首先在自動櫃員機上取出現金共計人民幣1.82萬元,後在銀行櫃台上再次取得現金人民幣4.8萬元,並往其妻子的銀行賬戶上轉款人民幣13772元後將該銀行卡丟棄。
2009年9月15日,吳光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後,其家屬代其退出贓款人民幣8萬元。此款已由公安機關發還給被害人吳勇。
法院審理認為,吳光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