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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蹲為老人當凳子
本報訊 (記者黎亮)日前,一篇名為《在西站偷拍到的感人一幕:這娃娃實在太孝順了》出現在網絡,發帖網友上傳了一張在火車站拍到的照片,照片中,一位留著平頭的中年漢子,半蹲在地上,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坐在漢子的膝蓋上,持續了很長時間。發帖人和不少網友都說,這種敬老行為讓他們很感動。
網友“linghanguo”說:“年輕人,好樣的,為你鼓掌。”網友“marelwing”說:“坐著的像是年輕人的爺爺,很瘦弱,感人。老吾老及人之老是中國傳統美德。”網友“kfangang” 也說:“看年齡應該是他的祖輩,這真是個好孩子,那個老人也一定是個好老人,在那個孩子小的時候他一定很好地嗬護了那孩子,我常說辛苦沒有白下的。”
但也有網友發問:“為什麼不坐行李箱呢?”對於類似疑問,河南網友說:“俺兒子出去玩累了,我都是這樣讓他坐的,3歲小孩還不重。希望等我老了,兒子也能像圖上的這小帥哥這樣棒。”陝西省網友也說:“小時候總被大人這麼抱著,長大了,我們自然應該回報,可是,這麼理所應當的一幕,還是讓人感動萬分。我們學會給予長輩的太少了……”
什麼是高齡津貼: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並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為了解決這部分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製度。
高齡津貼標準: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準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隨著經濟發展的提速,社會保障體係腳步的滯後漸為凸顯,“短板”表現在養老、醫療等方麵。要使之得到扭轉和改善依然還需多方發力,譬如,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麵相應提高保障標準,並輻射和覆蓋城鄉更多地區、更多人。如今80歲以上可享受養老津貼,條件成熟是否可以逐漸把“準入年齡”下調到75歲、70歲甚至是65歲呢?
常言道,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我們,隻有讓老年人得到社會的優待和尊重,他們的“幸福指數”和“尊嚴指數”才不致被矮化。
看看國外的養老製度:
三者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德、美、日等)
德國養老保險金的來源,主要是投保者及其所在的企業交納的保險金,小部分來自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德國的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多交費,多受益”的原則。在職時交保險費越多,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也越多。因此,在計算養老金時兩個因素最重要:工資高低和投保時間的長短。工資越高、投保時間越長。做的貢獻也就越大,到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就越多。1992年改革後,養老金的支取較以前靈活,除了允許提前支取外,還允許部分支取,即支取1/3、1/2或2/3。支取養老金越少,支取者被允許參加工作的程度也就越大,其目的是鼓勵人們延長工作時間,少領取養老金。
在美國,養老金以四種形式出現:政府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福利養老金和儲蓄養老金。
(1)政府退休金由政府向各級政府退休人員提供。他們隻占美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8% 。政府退休金較為豐厚,領取者大體上可維持其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2)基本養老金是由政府向剩下的92%的65歲以上的美國老人提供的。這部分養老金的發放標準是:如果退休者退休前的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上,其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約為其原收入的42%;可維持中低生活水平。基本養老金是通過征收社會保障稅獲取的。社會保障稅率為雇員工資額的15.3%,其中雇員交納7.65%,另外7.65%由雇主交納。私營業主和農民則要交納其收入的15.3%,因為他們既是雇主,又是雇員。
(3)福利養老金是大企業的雇主向雇員提供的,完全由雇主出資。
(4)儲蓄養老金是中小企業雇主向雇員提供的,其原則是自願參加,資金由雇主和雇員各出一半。聯邦政府的養老基金是通過征收社會保障稅獲取的。根據聯邦社會保障法規定,凡是參加工作的人都要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納社會保障稅。1994年社會保障稅稅率為15.3%,由雇員和雇主各負擔7.65%。征收的辦法是直接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社會保障稅率隨著聯邦平均工資的增長比例自動調整,一般是每四年調整三次,但需經國會批準。由於社會保障稅來源於工資,故一般也稱為工資稅。一般情況下,政府征收的社會保障稅全部用於政府的社會保障項目,專款專用,結餘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足就提高稅率和應納稅所得額,從而保證了龐大的社會保障支出。
日本的養老金保險製度是社會保障製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三方麵的內容:退休金、傷病養老金和家屬撫恤金。在現行的養老金保險製度體係中,既有政府承辦的公共養老金,也有企業主辦的企業養老金,還有個人自行投保的個人養老金。
公共養老金根據加入者的職業分為厚生養老金、國民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
瑞士的社會保險由所謂“三根支柱”支撐。這“三根支柱”即聯邦社會保險、職業互助金、個人保險儲金。
第一根支柱聯邦社會保險亦稱公共保險,即政府直接經營的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的一種強製性社會保險。聯邦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是聯邦政府、雇主、雇員和州政府。所有就業者都必須按政府規定的同一比例向聯邦政府交納保險金。按同一比例交納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交納的數額懸殊很大,但在領取養老金時,所有投保人得到的數額相等,帶有劫富濟貧的色彩,但卻保證了社會的穩定。聯邦社會保險的收支方式為現收現付式,即當年收入用於當年支出。收不抵支時,聯邦政府一般要拿出財政收入的20%左右的資金來抵補。
第二根支柱職業互助金,是聯邦社會保險的補充,這是所有雇主與雇員都必須遵守的一種強製性社會保險。其功能是保證工薪人員在老、死、殘等情況下,還能維持比基本生活更高一些的生活水平。職業互助金所保的對象是雇員,而保險金由雇主與雇員共同承擔。雇主按政府規定的百分比(目前是6%),從雇員的工資中扣除,同時再替雇員交上同樣數額資金,一並交到指定的保險機構。實際上一半是雇主向雇員提供的保障,一半是個人在不知不覺中履行自我保險的責任。職業互助金實際上是一種養老、死亡和傷殘補充保險。
第三根支柱個人保險儲金,是根據個人經濟能力和意願采取的非強製性的保險措施,是對上述兩根支柱的補充。此外,采用這種模式的國家,還有法國、韓國、巴西、墨西哥等大多數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
國家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瑞典)
瑞典是崇尚平等的高福利國家,瑞典的社會保障被評價為“從搖籃到墳墓”的保障製度,幾乎無所不包。瑞典公民年滿65歲即可領取全額基本養老金,年滿63歲可以領取養老金的94%,而且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也無需經過收入情況調查,貧富一視同仁。雇工和雇員不需繳納保險稅,而雇主則要繳納47%的工資稅,政府負擔基本養老金費用總額的55%。政府在這方麵的開支來源於稅收。瑞典實行的是累進所得稅製度,這一政策不僅為瑞典公民普遍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而且其中社會再分配的部分也明顯地高於其它西歐國家。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還有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是實施範圍較大的另一種社會保險模式。
企業、個人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新加坡)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製度是在經濟起飛階段根據自己的國情和社會經濟目標建立起來的,是一種獨特的、有效的養老保障製度,並得到了全社會和國民的認可。
中央公積金製度於1955年7月建立,它是一項為新加坡受薪人員而設立的養老儲蓄基金,是一項強製性的儲蓄計劃。其主要目的是為:職員提供足夠的儲蓄,以便在退休後或者喪失工作能力時有所依靠。但經過40年的時間,它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全麵的,可以滿足人們退休、購房、醫療保健及教育等需要的社會保障製度。在新加坡,每個就業者無論其受雇單位的性質,都在公積金擁有戶口,每月要向公積金繳交一定比例的個人工資。目前繳交的基數上限是月工資6000新元,會員年滿55歲或永遠離開薪加坡時,就可提走全部公積金存款,存款享有與市場利率掛鉤的利息。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製度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企業,它規定凡是年齡在55歲以下的雇員,其公積金的征繳率為日工資的40%,55一59歲的征繳率為25%,60~64歲征繳率為日工資的15%,65歲以上征繳率為10%。在這些百分比中,雇主和雇員各承擔一半,即20%、12.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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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蹲為老人當凳子
本報訊 (記者黎亮)日前,一篇名為《在西站偷拍到的感人一幕:這娃娃實在太孝順了》出現在網絡,發帖網友上傳了一張在火車站拍到的照片,照片中,一位留著平頭的中年漢子,半蹲在地上,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坐在漢子的膝蓋上,持續了很長時間。發帖人和不少網友都說,這種敬老行為讓他們很感動。
網友“linghanguo”說:“年輕人,好樣的,為你鼓掌。”網友“marelwing”說:“坐著的像是年輕人的爺爺,很瘦弱,感人。老吾老及人之老是中國傳統美德。”網友“kfangang” 也說:“看年齡應該是他的祖輩,這真是個好孩子,那個老人也一定是個好老人,在那個孩子小的時候他一定很好地嗬護了那孩子,我常說辛苦沒有白下的。”
但也有網友發問:“為什麼不坐行李箱呢?”對於類似疑問,河南網友說:“俺兒子出去玩累了,我都是這樣讓他坐的,3歲小孩還不重。希望等我老了,兒子也能像圖上的這小帥哥這樣棒。”陝西省網友也說:“小時候總被大人這麼抱著,長大了,我們自然應該回報,可是,這麼理所應當的一幕,還是讓人感動萬分。我們學會給予長輩的太少了……”
什麼是高齡津貼: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並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為了解決這部分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製度。
高齡津貼標準: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準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隨著經濟發展的提速,社會保障體係腳步的滯後漸為凸顯,“短板”表現在養老、醫療等方麵。要使之得到扭轉和改善依然還需多方發力,譬如,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麵相應提高保障標準,並輻射和覆蓋城鄉更多地區、更多人。如今80歲以上可享受養老津貼,條件成熟是否可以逐漸把“準入年齡”下調到75歲、70歲甚至是65歲呢?
常言道,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我們,隻有讓老年人得到社會的優待和尊重,他們的“幸福指數”和“尊嚴指數”才不致被矮化。
看看國外的養老製度:
三者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德、美、日等)
德國養老保險金的來源,主要是投保者及其所在的企業交納的保險金,小部分來自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德國的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多交費,多受益”的原則。在職時交保險費越多,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也越多。因此,在計算養老金時兩個因素最重要:工資高低和投保時間的長短。工資越高、投保時間越長。做的貢獻也就越大,到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就越多。1992年改革後,養老金的支取較以前靈活,除了允許提前支取外,還允許部分支取,即支取1/3、1/2或2/3。支取養老金越少,支取者被允許參加工作的程度也就越大,其目的是鼓勵人們延長工作時間,少領取養老金。
在美國,養老金以四種形式出現:政府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福利養老金和儲蓄養老金。
(1)政府退休金由政府向各級政府退休人員提供。他們隻占美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8% 。政府退休金較為豐厚,領取者大體上可維持其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2)基本養老金是由政府向剩下的92%的65歲以上的美國老人提供的。這部分養老金的發放標準是:如果退休者退休前的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上,其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約為其原收入的42%;可維持中低生活水平。基本養老金是通過征收社會保障稅獲取的。社會保障稅率為雇員工資額的15.3%,其中雇員交納7.65%,另外7.65%由雇主交納。私營業主和農民則要交納其收入的15.3%,因為他們既是雇主,又是雇員。
(3)福利養老金是大企業的雇主向雇員提供的,完全由雇主出資。
(4)儲蓄養老金是中小企業雇主向雇員提供的,其原則是自願參加,資金由雇主和雇員各出一半。聯邦政府的養老基金是通過征收社會保障稅獲取的。根據聯邦社會保障法規定,凡是參加工作的人都要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納社會保障稅。1994年社會保障稅稅率為15.3%,由雇員和雇主各負擔7.65%。征收的辦法是直接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社會保障稅率隨著聯邦平均工資的增長比例自動調整,一般是每四年調整三次,但需經國會批準。由於社會保障稅來源於工資,故一般也稱為工資稅。一般情況下,政府征收的社會保障稅全部用於政府的社會保障項目,專款專用,結餘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足就提高稅率和應納稅所得額,從而保證了龐大的社會保障支出。
日本的養老金保險製度是社會保障製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三方麵的內容:退休金、傷病養老金和家屬撫恤金。在現行的養老金保險製度體係中,既有政府承辦的公共養老金,也有企業主辦的企業養老金,還有個人自行投保的個人養老金。
公共養老金根據加入者的職業分為厚生養老金、國民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
瑞士的社會保險由所謂“三根支柱”支撐。這“三根支柱”即聯邦社會保險、職業互助金、個人保險儲金。
第一根支柱聯邦社會保險亦稱公共保險,即政府直接經營的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的一種強製性社會保險。聯邦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是聯邦政府、雇主、雇員和州政府。所有就業者都必須按政府規定的同一比例向聯邦政府交納保險金。按同一比例交納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交納的數額懸殊很大,但在領取養老金時,所有投保人得到的數額相等,帶有劫富濟貧的色彩,但卻保證了社會的穩定。聯邦社會保險的收支方式為現收現付式,即當年收入用於當年支出。收不抵支時,聯邦政府一般要拿出財政收入的20%左右的資金來抵補。
第二根支柱職業互助金,是聯邦社會保險的補充,這是所有雇主與雇員都必須遵守的一種強製性社會保險。其功能是保證工薪人員在老、死、殘等情況下,還能維持比基本生活更高一些的生活水平。職業互助金所保的對象是雇員,而保險金由雇主與雇員共同承擔。雇主按政府規定的百分比(目前是6%),從雇員的工資中扣除,同時再替雇員交上同樣數額資金,一並交到指定的保險機構。實際上一半是雇主向雇員提供的保障,一半是個人在不知不覺中履行自我保險的責任。職業互助金實際上是一種養老、死亡和傷殘補充保險。
第三根支柱個人保險儲金,是根據個人經濟能力和意願采取的非強製性的保險措施,是對上述兩根支柱的補充。此外,采用這種模式的國家,還有法國、韓國、巴西、墨西哥等大多數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
國家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瑞典)
瑞典是崇尚平等的高福利國家,瑞典的社會保障被評價為“從搖籃到墳墓”的保障製度,幾乎無所不包。瑞典公民年滿65歲即可領取全額基本養老金,年滿63歲可以領取養老金的94%,而且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也無需經過收入情況調查,貧富一視同仁。雇工和雇員不需繳納保險稅,而雇主則要繳納47%的工資稅,政府負擔基本養老金費用總額的55%。政府在這方麵的開支來源於稅收。瑞典實行的是累進所得稅製度,這一政策不僅為瑞典公民普遍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而且其中社會再分配的部分也明顯地高於其它西歐國家。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還有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是實施範圍較大的另一種社會保險模式。
企業、個人負擔型養老保障模式(新加坡)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製度是在經濟起飛階段根據自己的國情和社會經濟目標建立起來的,是一種獨特的、有效的養老保障製度,並得到了全社會和國民的認可。
中央公積金製度於1955年7月建立,它是一項為新加坡受薪人員而設立的養老儲蓄基金,是一項強製性的儲蓄計劃。其主要目的是為:職員提供足夠的儲蓄,以便在退休後或者喪失工作能力時有所依靠。但經過40年的時間,它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全麵的,可以滿足人們退休、購房、醫療保健及教育等需要的社會保障製度。在新加坡,每個就業者無論其受雇單位的性質,都在公積金擁有戶口,每月要向公積金繳交一定比例的個人工資。目前繳交的基數上限是月工資6000新元,會員年滿55歲或永遠離開薪加坡時,就可提走全部公積金存款,存款享有與市場利率掛鉤的利息。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製度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企業,它規定凡是年齡在55歲以下的雇員,其公積金的征繳率為日工資的40%,55一59歲的征繳率為25%,60~64歲征繳率為日工資的15%,65歲以上征繳率為10%。在這些百分比中,雇主和雇員各承擔一半,即20%、12.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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