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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7日報道 鄭州市鄭東新區一受多方好評的“村委班子”今年初被警方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而集體拘捕,目前此案已由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對鄭州警方此舉,有人拍手稱快,也有人表示擔憂。更有當地千餘村民簽字為被拘捕的村委主任喊“冤”。
事由
2010年1月8日上午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會同滎陽市公安局80多人“突襲”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轄下的磨李村委,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罪名將磨李村村委班子全體成員及部分村民代表和村民20多人帶走。後經審訊,有16人被捕,1人取保後審,其餘人員被放回。
被捕的16人中,除村委主任孔建立被警方指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外,其他人員均被指控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據介紹,警方突襲磨李村委會時,村委的工作人員剛上班,正在點名。
鄭州警方此後不久向媒體發布的消息稱:自200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孔建立憑借鄭州市鄭東新區姚橋鄉磨李村村委會主任的身份,網羅本村兩勞釋放人員、村委會委員及部分村民,逐漸形成了以孔建立為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警方發布的消息稱,為獲取非法利益,壟斷磨李村及周邊地區高校新校區施工工地的沙石供應業務,孔建立組織手下人員采用圍堵、威脅、毆打等手段,在附近幾所高校新校區的建築工地進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15起,致傷無辜群眾多人,成功壟斷了磨李村及周邊地區高校工地的沙石供應業務。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團夥聚斂了大量財富。
警方消息稱,有強大的經濟力做後盾,孔建立及其團夥成員更加有恃無恐,經常糾集手下人員到磨李村附近工地、學校滋事,為其爭生意造勢助威,在周邊一帶的建築商中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破壞了磨李村及周邊地區群眾正常的生產和生活,嚴重破壞了鄭東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震驚
對於磨李村村委主任孔建立及其村委一班人馬被抓,不僅孔的家人感到震驚,磨李村民感到震驚,就連當地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以及轄區派出所的公安人員也感到震驚。
磨李村的上級單位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剛剛調離的原黨委書記趙書記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他在龍子湖辦事處工作多年,從未聽說過孔建立有過什麼犯罪行為,有關孔建立領導、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趙表示也未曾有耳聞。
趙書記還對孔建立擔任磨李村委主任期間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並認為孔建立是一個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工作的不錯的村委主任。龍子湖辦事處原主任、新任書記楊保安也表示,沒有聽說過孔建立在擔任村委主任期間有什麼不法行為,也沒有群眾舉報孔建立的問題。
轄區派出所——姚橋派出所所長袁向峰在和記者聊起此案時也感到有諸多的不解。他說,正常情況下,轄區內如果出現重大案情,上級公安機關通常會告知派出所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監控,但這一次孔建立等村委一班人員被抓他連一點信息都不知。
袁所長告訴記者,他來這裏一年多時間,和孔建立不是太熟,也沒有聽說過孔建立有什麼犯罪行為,對孔建立的感覺是,孔還是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工作的。姚橋派出所指導員方指導員與袁所長的觀點大體相同。袁說,他在這裏工作一年多,總的感覺是,磨李村還是比較穩定的。
袁向峰不無憂慮地說,如果孔建立等人被判有罪,他這個派出所長也會有影響。問題出在他的轄區,他這個所長能脫得了幹係嗎?
在孔建立及磨李村委一班人被拘捕的第六天,也就是2010年月1月14日,龍子湖街道辦事處黨委就正式出具了一份《關於孔建立有關情況的介紹》。這份蓋有當地黨委公章的公文材料,對孔建立自2005年到捕前擔任磨李村村委主任期間的工作給予了較高的評價:認為孔建立在任村委主任期間能夠“摒棄派性之爭,村立大局觀念,嚴格與上級黨委、政府的步調保持一致。”、“在工作開展方麵,從完善村務公開監督機製入手,切實推行‘4+2’工作法,紮實開展村委會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績。”
該材料還對孔建立在推動“磨李村集體經濟股份製改革”、“棗園村拆遷”、“群眾安置”,以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麵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這份材料的明顯主旨是說,孔建立是一個不錯的村委主任。從這份材料還可以看出,當地黨委、政府對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突襲”磨李村並拘捕村委班子成員及村民代表有不同看法。
現年40歲的孔建立是土生土長的磨李村人,2005年孔建立參加村委班子競選,高票當選村委主任。2008年孔建立再次參加村委班子競選,實現連選連任,再度高票當選磨李村村委主任。
據介紹,磨李村附合選舉的村民有1800多人,孔建立當選村委主任獲得的票數高達1300餘張。從得票的情況看,孔建立當選磨李村委主任也是有著相當群眾基礎的。
在磨李村住宅小區,記者隨意問了一些村民對孔建立的看法,被問及的群眾均表示,孔建立這個人還不錯,是一個能給群眾辦實事的村委主任。孔建立被拘捕後,相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有磨李村村民1000多人簽名為孔建立“申冤”的材料。
河南意中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朱經理對孔建立的被捕感到意外。他說,現在的工程項目都實行招投標,孔是不可能決定工程項目讓誰幹或者不讓誰幹。但是,孔在協調施工單位和村民的關係上是有相當能力的,孔被捕後一些工程項目的進度放緩了。
和村民們態度不同的是,上級機關對孔建立等人因“涉黑”被捕一事的態度則表現的相當的謹慎:
記者曾就此案致電姚橋派出所的上級單位鄭東新區公安分局,該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分局對此案毫不知情。
鄭東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孫主任說,由於此案是鄭州市公安局辦的案,其辦案過程中也沒有告知東區管委會,所以東區管委會領導並不知情,也不便發表看法。孫主任還建議記者問一下金水區委,因為從行政關係上,龍子湖辦事處仍屬於金水區管轄。
金水區委宣傳部一官員則告訴記者,龍子湖街道辦事處歸東區管委會,金水區不了解情況。
議論
一個在官方和民間均有良好口碑的村委主任和村委班子,怎麼會被鄭州警方以涉嫌組織、參與“黑社會團夥”拘捕呢?
盡管鄭州警方對外發布的消息中有關孔建立所涉嫌的各種罪行可謂言之確鑿。但當地很多村民對此並不認可,相當一部分村民認為,孔建立被捕兩派鬥爭的結果。
據了解,最近幾年,隨著鄭東新區建設速度的加快,僅在磨李村就有十幾所大專院校的工地在施工。承包這些工地的工程,向這些工地供應沙石、土方、建材等等,就成了失地村民維持生計、甚至發家致富的重要手段。為此,2004年8月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還專門下發文件就當地“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設有關問題”下發通知。
知情人說,在承攬這些工地工程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確村委主任的權力,毫無疑問的是:村委主任在協調村民參與眾多工程項目建設及建材供應上是有相當發言權的。因此,選舉之爭、利益之爭很可能是導致孔建立及其村民一班人被捕的主要誘因。
磨李村的一些村民直截了當地說,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成員被抓就是磨李村村委選舉過程中敗選一方的打擊報複。相關材料顯示,帶頭舉報孔建立“涉嫌犯罪”的舉報人本身就是前一任村委班子成員,並且還是相當有實力的建築承包商。該舉報人稱,由於孔建立的原因自己損失高達9000多萬元元。
姚橋派出所所長袁向峰說,孔建立被捕後,派出所也去磨李村走訪了一下,從走訪的情況看,不排除選舉後敗選方通過舉報手段實施報複的可能。
孔建立等村委班子成員被捕還引發當地群眾對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不理解。磨李村一村民說:將一個經過合法程序選舉產生,並得到黨委、政府和多數群眾認可的“合法村委”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那麼什麼才是“白社會組織”呢?
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說,根據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關於組織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成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顯然村一級組織在保障農民有序參與新區建設起著關鍵作用、甚至領導作用,其中肯定會存在派別之爭,肯定會存在因難以做到絕對公平而引發的矛盾,並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衝突。把這種關鍵作用和領導作用偶然發生的衝突等同於“黑社性質組織”顯然是不妥的。
崔偉龍律師認為,判斷一個組織是否“黑社會性質組織”關鍵是,這個組織是在為大多數人服務還是為少數人服務,是得到多數人的支持還是僅僅隻有少數人支持,是配合政府的工作還是和政府對著幹。按照這三個標準,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是否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值得商榷。
鄭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王芳平女士指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社會矛盾誘因已經由過去的觀念之爭、立場之爭和性質之爭變為利益之爭。而在利益麵人們所展現出來的貪欲和無情以及複雜的關係鏈較其他矛盾處理起來則更為棘手。
她說,近年來,公民、企業、機構之間借助國家機關、利用政府公權來打擊競爭對手的案例並不鮮見,而利用政府公權來打擊對手更是矛盾雙方樂見其成的手段。這種把百姓之間的利益之爭的一方“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進而升格為“敵我”矛盾,並運用國家專政工具來打擊另一方,不僅顯失公平,同時也會給社會各界帶來極大的不安全感。
王女士強調,由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一個含義較為模糊詞彙,決策者和各級監察機關應小心甄別,不僅要防止國家公權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商人和有錢人利用,更要防止公權機關借助“模糊詞彙”實現權力尋租,恣意妄為!
據悉,目前此案已由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滎陽市是鄭州市轄下的一個縣級市,而鄭州市金水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實際歸鄭東新區管轄。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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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7日報道 鄭州市鄭東新區一受多方好評的“村委班子”今年初被警方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而集體拘捕,目前此案已由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對鄭州警方此舉,有人拍手稱快,也有人表示擔憂。更有當地千餘村民簽字為被拘捕的村委主任喊“冤”。
事由
2010年1月8日上午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會同滎陽市公安局80多人“突襲”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轄下的磨李村委,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罪名將磨李村村委班子全體成員及部分村民代表和村民20多人帶走。後經審訊,有16人被捕,1人取保後審,其餘人員被放回。
被捕的16人中,除村委主任孔建立被警方指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外,其他人員均被指控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據介紹,警方突襲磨李村委會時,村委的工作人員剛上班,正在點名。
鄭州警方此後不久向媒體發布的消息稱:自200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孔建立憑借鄭州市鄭東新區姚橋鄉磨李村村委會主任的身份,網羅本村兩勞釋放人員、村委會委員及部分村民,逐漸形成了以孔建立為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警方發布的消息稱,為獲取非法利益,壟斷磨李村及周邊地區高校新校區施工工地的沙石供應業務,孔建立組織手下人員采用圍堵、威脅、毆打等手段,在附近幾所高校新校區的建築工地進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15起,致傷無辜群眾多人,成功壟斷了磨李村及周邊地區高校工地的沙石供應業務。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團夥聚斂了大量財富。
警方消息稱,有強大的經濟力做後盾,孔建立及其團夥成員更加有恃無恐,經常糾集手下人員到磨李村附近工地、學校滋事,為其爭生意造勢助威,在周邊一帶的建築商中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破壞了磨李村及周邊地區群眾正常的生產和生活,嚴重破壞了鄭東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震驚
對於磨李村村委主任孔建立及其村委一班人馬被抓,不僅孔的家人感到震驚,磨李村民感到震驚,就連當地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以及轄區派出所的公安人員也感到震驚。
磨李村的上級單位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剛剛調離的原黨委書記趙書記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他在龍子湖辦事處工作多年,從未聽說過孔建立有過什麼犯罪行為,有關孔建立領導、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趙表示也未曾有耳聞。
趙書記還對孔建立擔任磨李村委主任期間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並認為孔建立是一個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工作的不錯的村委主任。龍子湖辦事處原主任、新任書記楊保安也表示,沒有聽說過孔建立在擔任村委主任期間有什麼不法行為,也沒有群眾舉報孔建立的問題。
轄區派出所——姚橋派出所所長袁向峰在和記者聊起此案時也感到有諸多的不解。他說,正常情況下,轄區內如果出現重大案情,上級公安機關通常會告知派出所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監控,但這一次孔建立等村委一班人員被抓他連一點信息都不知。
袁所長告訴記者,他來這裏一年多時間,和孔建立不是太熟,也沒有聽說過孔建立有什麼犯罪行為,對孔建立的感覺是,孔還是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工作的。姚橋派出所指導員方指導員與袁所長的觀點大體相同。袁說,他在這裏工作一年多,總的感覺是,磨李村還是比較穩定的。
袁向峰不無憂慮地說,如果孔建立等人被判有罪,他這個派出所長也會有影響。問題出在他的轄區,他這個所長能脫得了幹係嗎?
在孔建立及磨李村委一班人被拘捕的第六天,也就是2010年月1月14日,龍子湖街道辦事處黨委就正式出具了一份《關於孔建立有關情況的介紹》。這份蓋有當地黨委公章的公文材料,對孔建立自2005年到捕前擔任磨李村村委主任期間的工作給予了較高的評價:認為孔建立在任村委主任期間能夠“摒棄派性之爭,村立大局觀念,嚴格與上級黨委、政府的步調保持一致。”、“在工作開展方麵,從完善村務公開監督機製入手,切實推行‘4+2’工作法,紮實開展村委會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績。”
該材料還對孔建立在推動“磨李村集體經濟股份製改革”、“棗園村拆遷”、“群眾安置”,以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麵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這份材料的明顯主旨是說,孔建立是一個不錯的村委主任。從這份材料還可以看出,當地黨委、政府對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突襲”磨李村並拘捕村委班子成員及村民代表有不同看法。
現年40歲的孔建立是土生土長的磨李村人,2005年孔建立參加村委班子競選,高票當選村委主任。2008年孔建立再次參加村委班子競選,實現連選連任,再度高票當選磨李村村委主任。
據介紹,磨李村附合選舉的村民有1800多人,孔建立當選村委主任獲得的票數高達1300餘張。從得票的情況看,孔建立當選磨李村委主任也是有著相當群眾基礎的。
在磨李村住宅小區,記者隨意問了一些村民對孔建立的看法,被問及的群眾均表示,孔建立這個人還不錯,是一個能給群眾辦實事的村委主任。孔建立被拘捕後,相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有磨李村村民1000多人簽名為孔建立“申冤”的材料。
河南意中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朱經理對孔建立的被捕感到意外。他說,現在的工程項目都實行招投標,孔是不可能決定工程項目讓誰幹或者不讓誰幹。但是,孔在協調施工單位和村民的關係上是有相當能力的,孔被捕後一些工程項目的進度放緩了。
和村民們態度不同的是,上級機關對孔建立等人因“涉黑”被捕一事的態度則表現的相當的謹慎:
記者曾就此案致電姚橋派出所的上級單位鄭東新區公安分局,該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分局對此案毫不知情。
鄭東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孫主任說,由於此案是鄭州市公安局辦的案,其辦案過程中也沒有告知東區管委會,所以東區管委會領導並不知情,也不便發表看法。孫主任還建議記者問一下金水區委,因為從行政關係上,龍子湖辦事處仍屬於金水區管轄。
金水區委宣傳部一官員則告訴記者,龍子湖街道辦事處歸東區管委會,金水區不了解情況。
議論
一個在官方和民間均有良好口碑的村委主任和村委班子,怎麼會被鄭州警方以涉嫌組織、參與“黑社會團夥”拘捕呢?
盡管鄭州警方對外發布的消息中有關孔建立所涉嫌的各種罪行可謂言之確鑿。但當地很多村民對此並不認可,相當一部分村民認為,孔建立被捕兩派鬥爭的結果。
據了解,最近幾年,隨著鄭東新區建設速度的加快,僅在磨李村就有十幾所大專院校的工地在施工。承包這些工地的工程,向這些工地供應沙石、土方、建材等等,就成了失地村民維持生計、甚至發家致富的重要手段。為此,2004年8月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還專門下發文件就當地“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設有關問題”下發通知。
知情人說,在承攬這些工地工程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確村委主任的權力,毫無疑問的是:村委主任在協調村民參與眾多工程項目建設及建材供應上是有相當發言權的。因此,選舉之爭、利益之爭很可能是導致孔建立及其村民一班人被捕的主要誘因。
磨李村的一些村民直截了當地說,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成員被抓就是磨李村村委選舉過程中敗選一方的打擊報複。相關材料顯示,帶頭舉報孔建立“涉嫌犯罪”的舉報人本身就是前一任村委班子成員,並且還是相當有實力的建築承包商。該舉報人稱,由於孔建立的原因自己損失高達9000多萬元元。
姚橋派出所所長袁向峰說,孔建立被捕後,派出所也去磨李村走訪了一下,從走訪的情況看,不排除選舉後敗選方通過舉報手段實施報複的可能。
孔建立等村委班子成員被捕還引發當地群眾對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不理解。磨李村一村民說:將一個經過合法程序選舉產生,並得到黨委、政府和多數群眾認可的“合法村委”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那麼什麼才是“白社會組織”呢?
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說,根據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關於組織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成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顯然村一級組織在保障農民有序參與新區建設起著關鍵作用、甚至領導作用,其中肯定會存在派別之爭,肯定會存在因難以做到絕對公平而引發的矛盾,並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衝突。把這種關鍵作用和領導作用偶然發生的衝突等同於“黑社性質組織”顯然是不妥的。
崔偉龍律師認為,判斷一個組織是否“黑社會性質組織”關鍵是,這個組織是在為大多數人服務還是為少數人服務,是得到多數人的支持還是僅僅隻有少數人支持,是配合政府的工作還是和政府對著幹。按照這三個標準,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是否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值得商榷。
鄭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王芳平女士指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社會矛盾誘因已經由過去的觀念之爭、立場之爭和性質之爭變為利益之爭。而在利益麵人們所展現出來的貪欲和無情以及複雜的關係鏈較其他矛盾處理起來則更為棘手。
她說,近年來,公民、企業、機構之間借助國家機關、利用政府公權來打擊競爭對手的案例並不鮮見,而利用政府公權來打擊對手更是矛盾雙方樂見其成的手段。這種把百姓之間的利益之爭的一方“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進而升格為“敵我”矛盾,並運用國家專政工具來打擊另一方,不僅顯失公平,同時也會給社會各界帶來極大的不安全感。
王女士強調,由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一個含義較為模糊詞彙,決策者和各級監察機關應小心甄別,不僅要防止國家公權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商人和有錢人利用,更要防止公權機關借助“模糊詞彙”實現權力尋租,恣意妄為!
據悉,目前此案已由滎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滎陽市是鄭州市轄下的一個縣級市,而鄭州市金水區龍子湖街道辦事處實際歸鄭東新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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