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1月9日電 安全風險實行紅橙黃藍四級管理、高危行業企業要每年進行風險辨識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製度……日前,河南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辦法》,並將於1月31日起施行。這標誌著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建設邁上了法治軌道。
《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確定了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源頭防範、係統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縣級以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風險隱患監管職責和最高處罰標準及相關法律責任。
《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是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將風險管控納入安全生產責任製,履行風險管控5項職責、風險辨識6項任務、風險辨識分級標準和隱患治理6項職責、開展專項排查的6種情形等。
為有效管控安全風險,《辦法》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確定了評估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四個等級,對應使用紅、橙、黃、藍四色標注。要求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廢棄處置以及使用危險物品的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全麵風險辨識和評估。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風險隱患監督管理職責。對未按規定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的,逾期未改最高可罰20萬元,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最高可罰5萬元,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的實施是落實河南省政府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係建設行動方案的重要內容,對加快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係建設,規範提高雙重預防體係運行質量和效果,強力促使企業推進雙重預防體係建設、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將起到有效的推動作用。
(尚明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