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2020年撲麵而來的第一天,鄭州市也迎來了生活垃圾分類執法的第一天。記者跟隨執法人員深入多個公共場所與居民小區,現場了解垃圾分類實施情況,並目睹了首張責令整改通知書“出爐”的全過程。
●首張責令整改通知書“出爐”
1日上午,執法人員來到中原萬達金街進行檢查。記者在這裏看到,整條金街路麵整潔,有保潔人員在不斷清理打掃,但街道中僅設置有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兩類垃圾箱。“金街上有大量餐飲店鋪,按照規定這裏還需要設置廚餘垃圾投放箱。”鄭州市中原區執法人員隨即對相關負責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時配備廚餘垃圾箱,否則將按規定進行處罰。據悉,這是鄭州生活垃圾分類執法的首張整改通知書。
“按照《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未按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投放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罰50元。”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天,鄭州各區執法部門均派出人員進入居民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開展現場檢查,主要以督促、勸導為主,並按照相關規定對未執行《辦法》的單位或個人責令改正。
●居民小區“分類”狀況不一
對於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鄭州市從各個環節著手全力推進,其中居民小區的垃圾分類處置為重中之重。1日,記者來到位於鄭州棉紡路的盛潤錦繡城小區,看到這裏的居民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已經十分“老練”,他們投放廚餘垃圾時,都會將盛放垃圾的塑料袋清空後再單獨投放。記者留意到,這個小區的居民在投放垃圾時都習慣帶上一張“積分卡”,在手持積分機上一刷,馬上就能完成“積分”,整個過程不超過10秒,簡單、高效。
當天記者還分別趕至二七區、金水區的部分居民小區,發現大多數小區垃圾分類投放箱已經設置到位,還有部分小區安排有引導員幫助居民進行分類投放。但記者也收到讀者來電,反映有個別小區“動靜”不大,分類垃圾箱設置仍不到位。
截至發稿時,1月1日鄭州市內五區、四個開發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執法督導活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43人,執法車輛43輛,檢查居民小區、商場、門店等136個,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17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