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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濤 實習生 郭帥 5月5日上午,商丘民權縣城關鎮居民葛玉霞向記者報料,其70歲的父親葛鴻科喝農藥後被他人送往該縣公療醫院,而醫院竟不見老人家屬就不予積極搶救,耽擱時間長達70分鍾之久,造成老人因錯失最佳搶救時機而身亡。
老漢喝農藥 醫院不見家屬不洗胃
5日10時30分許,記者趕到位於民權縣府後路中段的公療醫院。
據葛玉霞說,5月1日中午,她的父親葛鴻科不知何故,跑到距離民權縣公療醫院西側50米的一家名為“小林農化”的店裏買了一瓶“敵敵畏”農藥,喝了將近150毫升。在喝藥時,被路人及農藥店老板發現,民警接到報警將他送往公療醫院。“俺父親被送往醫院時是12點20分,離醫院就50米,最多四五分鍾就到醫院了,但是醫院看家屬都沒在,僅僅是輸上一瓶液就把俺爹扔在急診樓大廳裏不管了。一個普通人也知道該先洗胃啊,何況醫生呢?”葛玉霞說,當他們獲知消息趕到醫院時,院方才著手清洗父親的胃,但此時已是13時35分,距送到醫院時間已長達70分鍾。
葛鴻科的女婿尚峰說,民權縣公療醫院醫生在清洗完葛鴻科的胃後,見情況沒有好轉,建議做血液透析,並以該院無透析設備為由,要求家屬立即轉院,但不願提供車輛,後家屬找熟人,院方人士才勉強同意借用一輛救護車。“送到縣人民醫院時,醫生說送來得太晚了,我嶽父喝下的農藥已深入血液,無法進行透析等搶救。”尚峰說,當日21時許,葛鴻科毒發身亡。
葛家人認為,葛鴻科的死亡是由於民權縣公療醫院在沒見家屬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進行搶救,違背了醫院救死扶傷的原則。因此,公療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向葛家賠償至少18萬元。“已經4天了,醫院也沒給個合理的說法。”葛玉霞說,直到現在,他們也不知道父親為何會突然喝藥自殺。
目擊者言 剛喝農藥就送醫院
5日11時許,在民權縣“小林農化”農藥店內,曾在事發時搶下葛鴻科藥瓶的店主盧霞告訴記者,5月1日12時10分左右,一位老先生來到該店買了一瓶“敵敵畏”農藥。“他剛走出店門,擰開藥瓶仰頭就開始喝農藥,有位過路的人立即大喊,我看見了趕緊衝過去,把他的藥瓶奪了。”盧霞說,隨後她報警並撥打了120。派出所民警趕到後將老人送往民權縣公療醫院。
民權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出示的一份接警登記表顯示,他們對此事的出警時間為5月1日12時15分,5分鍾後將人送往民權縣公療醫院。
醫院回應 “沒有半點失誤之處”
負責接診葛鴻科的是民權縣公療醫院內一科主治醫生張玉民。
5日11時30分,張玉民接受采訪時說,葛鴻科被送到醫院後,他就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主要是打一些強心劑等藥物。至於為何沒有及時清洗胃部,主要是考慮到病人喝的農藥量較大,強行清洗會引起病人呼吸、心跳等驟停。
張玉民說,醫院的搶救措施非常到位,“沒有半點失誤之處”,絕對不應該承擔責任。
隨後,民權縣公療醫院業務院長蔣永義對記者表示,此事屬於醫療糾紛,他們已和葛家人進行溝通。
“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我們可以給死者家屬最高5000元的救濟金。”蔣永義最後說。
民權縣衛生局一名工作人員稱,此事正在調查中,具體如何處理等結果出來後才能明確。
當日下午,記者谘詢了商丘市中醫院的急診專家楊醫生,他告訴記者,按照醫學規定,喝農藥的病人到醫院後洗胃和打強心劑等藥物應該同時進行,和病人喝多少藥量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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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濤 實習生 郭帥 5月5日上午,商丘民權縣城關鎮居民葛玉霞向記者報料,其70歲的父親葛鴻科喝農藥後被他人送往該縣公療醫院,而醫院竟不見老人家屬就不予積極搶救,耽擱時間長達70分鍾之久,造成老人因錯失最佳搶救時機而身亡。
老漢喝農藥 醫院不見家屬不洗胃
5日10時30分許,記者趕到位於民權縣府後路中段的公療醫院。
據葛玉霞說,5月1日中午,她的父親葛鴻科不知何故,跑到距離民權縣公療醫院西側50米的一家名為“小林農化”的店裏買了一瓶“敵敵畏”農藥,喝了將近150毫升。在喝藥時,被路人及農藥店老板發現,民警接到報警將他送往公療醫院。“俺父親被送往醫院時是12點20分,離醫院就50米,最多四五分鍾就到醫院了,但是醫院看家屬都沒在,僅僅是輸上一瓶液就把俺爹扔在急診樓大廳裏不管了。一個普通人也知道該先洗胃啊,何況醫生呢?”葛玉霞說,當他們獲知消息趕到醫院時,院方才著手清洗父親的胃,但此時已是13時35分,距送到醫院時間已長達70分鍾。
葛鴻科的女婿尚峰說,民權縣公療醫院醫生在清洗完葛鴻科的胃後,見情況沒有好轉,建議做血液透析,並以該院無透析設備為由,要求家屬立即轉院,但不願提供車輛,後家屬找熟人,院方人士才勉強同意借用一輛救護車。“送到縣人民醫院時,醫生說送來得太晚了,我嶽父喝下的農藥已深入血液,無法進行透析等搶救。”尚峰說,當日21時許,葛鴻科毒發身亡。
葛家人認為,葛鴻科的死亡是由於民權縣公療醫院在沒見家屬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進行搶救,違背了醫院救死扶傷的原則。因此,公療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向葛家賠償至少18萬元。“已經4天了,醫院也沒給個合理的說法。”葛玉霞說,直到現在,他們也不知道父親為何會突然喝藥自殺。
目擊者言 剛喝農藥就送醫院
5日11時許,在民權縣“小林農化”農藥店內,曾在事發時搶下葛鴻科藥瓶的店主盧霞告訴記者,5月1日12時10分左右,一位老先生來到該店買了一瓶“敵敵畏”農藥。“他剛走出店門,擰開藥瓶仰頭就開始喝農藥,有位過路的人立即大喊,我看見了趕緊衝過去,把他的藥瓶奪了。”盧霞說,隨後她報警並撥打了120。派出所民警趕到後將老人送往民權縣公療醫院。
民權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出示的一份接警登記表顯示,他們對此事的出警時間為5月1日12時15分,5分鍾後將人送往民權縣公療醫院。
醫院回應 “沒有半點失誤之處”
負責接診葛鴻科的是民權縣公療醫院內一科主治醫生張玉民。
5日11時30分,張玉民接受采訪時說,葛鴻科被送到醫院後,他就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主要是打一些強心劑等藥物。至於為何沒有及時清洗胃部,主要是考慮到病人喝的農藥量較大,強行清洗會引起病人呼吸、心跳等驟停。
張玉民說,醫院的搶救措施非常到位,“沒有半點失誤之處”,絕對不應該承擔責任。
隨後,民權縣公療醫院業務院長蔣永義對記者表示,此事屬於醫療糾紛,他們已和葛家人進行溝通。
“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我們可以給死者家屬最高5000元的救濟金。”蔣永義最後說。
民權縣衛生局一名工作人員稱,此事正在調查中,具體如何處理等結果出來後才能明確。
當日下午,記者谘詢了商丘市中醫院的急診專家楊醫生,他告訴記者,按照醫學規定,喝農藥的病人到醫院後洗胃和打強心劑等藥物應該同時進行,和病人喝多少藥量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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