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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4月22日對外發布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強化既有農房安全管理,加快健全新建農房安全管理長效機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實現農房質量安全全過程閉環監管,農房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農房質量安全普遍提升;到2035年,全麵建立農房建設管理製度體係和技術標準體係,農房建設品質大幅度提升。
指導意見明確,強化既有農房安全管理,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產權人和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建立農房安全常態化巡查機製,將農戶自查、鎮村排查、縣級巡查、執法檢查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及時發現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指導意見明確,要嚴格用作經營的農房管理,農房用作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產權人和使用人要嚴格落實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在開展經營活動前確保房屋具備安全使用條件。對農房實施改擴建,依法辦理用地、規劃建設等有關審批手續,嚴格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健全新建農房安全管理長效機製,將農房質量安全監管貫穿農房建設全過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將行政審批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合理安排農房建設用地,切實保障農房選址安全,嚴格規範設計施工,新建農房設計和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抗震設防等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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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4月22日對外發布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強化既有農房安全管理,加快健全新建農房安全管理長效機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實現農房質量安全全過程閉環監管,農房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農房質量安全普遍提升;到2035年,全麵建立農房建設管理製度體係和技術標準體係,農房建設品質大幅度提升。
指導意見明確,強化既有農房安全管理,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產權人和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建立農房安全常態化巡查機製,將農戶自查、鎮村排查、縣級巡查、執法檢查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及時發現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指導意見明確,要嚴格用作經營的農房管理,農房用作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產權人和使用人要嚴格落實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在開展經營活動前確保房屋具備安全使用條件。對農房實施改擴建,依法辦理用地、規劃建設等有關審批手續,嚴格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健全新建農房安全管理長效機製,將農房質量安全監管貫穿農房建設全過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將行政審批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合理安排農房建設用地,切實保障農房選址安全,嚴格規範設計施工,新建農房設計和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抗震設防等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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