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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吳雨、張千千)記者10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據介紹,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係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係和政策支持體係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
在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係和強化信息披露方麵,指導意見提出,推動金融係統逐步開展碳核算,製定出台統一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標準。製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係,加快研究製定轉型金融標準。推動金融機構和融資主體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推動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
在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方麵,指導意見明確,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範圍。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推動完善法律法規、完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機製、豐富相關貨幣政策工具、深化綠色金融區域改革等舉措。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要強化氣候變化相關審慎管理和風險防範,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推動金融機構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風險控製體係和公司治理框架。加強對綠色金融的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提高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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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吳雨、張千千)記者10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據介紹,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係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係和政策支持體係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
在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係和強化信息披露方麵,指導意見提出,推動金融係統逐步開展碳核算,製定出台統一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標準。製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係,加快研究製定轉型金融標準。推動金融機構和融資主體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推動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
在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方麵,指導意見明確,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範圍。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推動完善法律法規、完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機製、豐富相關貨幣政策工具、深化綠色金融區域改革等舉措。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要強化氣候變化相關審慎管理和風險防範,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推動金融機構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風險控製體係和公司治理框架。加強對綠色金融的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提高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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