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係
更新時間:2020-10-28 10:40:26 來源:新華社
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條例將於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十章八十五條,對公共衛生社會治理、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醫療救治、保障措施等均作出具體規定,旨在進一步構建“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製機製。條例同時總結固化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的特色工作,特別是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經驗和做法。
例如,在推進公共衛生社會治理方麵,條例總結新冠肺炎疫情中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有效做法,提出要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將區域治理、部門治理、社區治理、單位治理、行業治理有機結合,形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處置體係。
對於預防與應急準備,條例要求,建立完善以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為核心、醫療機構為支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依托的疾病預防控製體係,加強市、區兩級疾控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力建設,強化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病預防控製職責,健全醫防協同、疾控機構與社區聯動工作機製。
條例還要求健全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係,構建包括醫療機構,藥店,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服務機構,食用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進口冷鏈食品儲運、加工、銷售企業,交通樞紐等單位和場所的監測哨點布局,相關部門按監測方案共享監測信息,增強早期監測預警能力。
條例也納入健康生活習慣培養相關內容,例如個人應當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養成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不食用野味等文明健康生活習慣。條例明確,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行業組織應當製定分餐製服務規範,並推動餐飲服務單位落實要求。
(記者 郭敬丹、仇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