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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宏東,今天由我接待您。前不久,您反映的小區工地夜間施工擾民問題,我們通過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已經立案辦理,今天想聽一聽您的意見和建議。”
“很滿意。建設單位夜間已經停止施工,小區居民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參加中考、高考的學生也能靜心複習備考了。非常感謝劉宏東檢察長對我們反映問題的關心、關注。”
5月29日下午,雨後空氣清新,令人倍感舒適。讓市民李先生更感舒適的是,他反映的問題不僅得到了解決,還受到了市檢察院檢察長的接待。在解放區人民檢察院12309信訪接待室,劉宏東開門見山,李先生滿心歡喜,場麵輕鬆和諧。這一切緣於一個月前,李先生向檢察機關反映的一個棘手問題。
4月29日,市民李先生向檢察機關反映:解放區某工地夜間施工,產生噪聲汙染,附近群眾苦不堪言,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臨近,這樣的環境讓學生家長十分擔憂,希望檢察院予以監督。
民生無小事。解放區檢察院收到群眾控告事項後,檢察長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辦案組開展調查,並多次就工作進展向市檢察院彙報。在市檢察院的指導下,辦案組采取詢問和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對施工地鄰近小區群眾進行走訪。
原來,該工地從2023年10月起,經常夜間通宵施工,鄰近小區內有7棟居民樓與施工工地僅一牆之隔,直線距離最近處約7米,施工時該處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部分家戶為了減少影響甚至自費更換隔音窗戶,但依然無法隔絕噪聲幹擾。
辦案組通過無人機巡航、現場走訪等方式對建築工地進行實地勘查,市檢察院技術人員夜間深入工地,選取不 同距離、高度的7個點位進行監測,結果顯示,該工地夜間施工噪聲超過限值55分貝。
調查結束後,兩級檢察院經過研判分析,認為該工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屬於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範疇。後經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座談會,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職責。
解放區檢察院遂向具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送達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發揮各自職能,進行監管整治,切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相關職能部門迅速行動,該工地夜間施工當即停止。
李先生說,問題出現後,群眾多方投訴,效果不佳。他偶然間通過《檢察日報》了解到,檢察機關有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遂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向檢察機關反映問題。沒想到檢察院行動這麼快,問題迅速得到了解決,現在小區居民心裏樂開了花。
劉宏東感謝李先生對檢察工作的支持和信任,並詳細介紹了公益訴訟檢察的具體職能作用以及檢察機關開展“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情況。“我們還將就此開展排查,持續跟進監督,做好‘後半篇文章’,防止類似問題發生,讓更多群眾滿意。”劉宏東說。
接訪結束後,劉宏東聽取了解放區檢察院案件辦理及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彙報,並提出要求,群眾身邊無小事,要以“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四大檢察”一體融合履職為抓手,高質效辦好每一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小案,做實檢察為民,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一要實現檢察履職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相關行政機關的履職整改情況持續跟進監督。及時向當地黨委彙報工作開展情況,通過檢察履職,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二要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對於相關類似案件進一步排查,推進轄區內建築工地夜間施工審批及噪聲汙染防治等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推動訴源治理,促進行業規範。三要積極化解社會矛盾。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下訪接訪和包案辦理工作製度,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辦案過程中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既要讓群眾滿意,也要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促進雙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實現和諧共贏。
(記者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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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劉 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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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宏東,今天由我接待您。前不久,您反映的小區工地夜間施工擾民問題,我們通過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已經立案辦理,今天想聽一聽您的意見和建議。”
“很滿意。建設單位夜間已經停止施工,小區居民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參加中考、高考的學生也能靜心複習備考了。非常感謝劉宏東檢察長對我們反映問題的關心、關注。”
5月29日下午,雨後空氣清新,令人倍感舒適。讓市民李先生更感舒適的是,他反映的問題不僅得到了解決,還受到了市檢察院檢察長的接待。在解放區人民檢察院12309信訪接待室,劉宏東開門見山,李先生滿心歡喜,場麵輕鬆和諧。這一切緣於一個月前,李先生向檢察機關反映的一個棘手問題。
4月29日,市民李先生向檢察機關反映:解放區某工地夜間施工,產生噪聲汙染,附近群眾苦不堪言,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臨近,這樣的環境讓學生家長十分擔憂,希望檢察院予以監督。
民生無小事。解放區檢察院收到群眾控告事項後,檢察長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辦案組開展調查,並多次就工作進展向市檢察院彙報。在市檢察院的指導下,辦案組采取詢問和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對施工地鄰近小區群眾進行走訪。
原來,該工地從2023年10月起,經常夜間通宵施工,鄰近小區內有7棟居民樓與施工工地僅一牆之隔,直線距離最近處約7米,施工時該處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部分家戶為了減少影響甚至自費更換隔音窗戶,但依然無法隔絕噪聲幹擾。
辦案組通過無人機巡航、現場走訪等方式對建築工地進行實地勘查,市檢察院技術人員夜間深入工地,選取不 同距離、高度的7個點位進行監測,結果顯示,該工地夜間施工噪聲超過限值55分貝。
調查結束後,兩級檢察院經過研判分析,認為該工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屬於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範疇。後經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座談會,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職責。
解放區檢察院遂向具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送達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發揮各自職能,進行監管整治,切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相關職能部門迅速行動,該工地夜間施工當即停止。
李先生說,問題出現後,群眾多方投訴,效果不佳。他偶然間通過《檢察日報》了解到,檢察機關有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遂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向檢察機關反映問題。沒想到檢察院行動這麼快,問題迅速得到了解決,現在小區居民心裏樂開了花。
劉宏東感謝李先生對檢察工作的支持和信任,並詳細介紹了公益訴訟檢察的具體職能作用以及檢察機關開展“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情況。“我們還將就此開展排查,持續跟進監督,做好‘後半篇文章’,防止類似問題發生,讓更多群眾滿意。”劉宏東說。
接訪結束後,劉宏東聽取了解放區檢察院案件辦理及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彙報,並提出要求,群眾身邊無小事,要以“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四大檢察”一體融合履職為抓手,高質效辦好每一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小案,做實檢察為民,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一要實現檢察履職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相關行政機關的履職整改情況持續跟進監督。及時向當地黨委彙報工作開展情況,通過檢察履職,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二要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對於相關類似案件進一步排查,推進轄區內建築工地夜間施工審批及噪聲汙染防治等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推動訴源治理,促進行業規範。三要積極化解社會矛盾。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下訪接訪和包案辦理工作製度,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辦案過程中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既要讓群眾滿意,也要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促進雙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實現和諧共贏。
(記者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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