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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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獲悉,3月1日起,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將開始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23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已預繳稅額大於彙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均需辦理個稅彙算。
納稅人申請彙算退稅時,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彙算退稅。
納稅人需要辦理彙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銀行櫃台、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並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稅款。
據悉,2023年度綜合所得個稅彙算申報預約功能已於2024年2月21日開通。有彙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後(每日6:00~22:00)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須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稅務部門提醒,對於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在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納稅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記者趙改玲)
總值班:程紅利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李 琳 |
編 輯:劉 佳 |
校 對:李紅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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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23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已預繳稅額大於彙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均需辦理個稅彙算。
納稅人申請彙算退稅時,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彙算退稅。
納稅人需要辦理彙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銀行櫃台、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並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稅款。
據悉,2023年度綜合所得個稅彙算申報預約功能已於2024年2月21日開通。有彙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後(每日6:00~22:00)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須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稅務部門提醒,對於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在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納稅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記者趙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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