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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是每個人健康的保障,剛出生的嬰兒也不例外。記者昨日從市醫保局獲悉,從今年起,我市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政策有新調整。
據了解,之前,我市新生兒參保政策是,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並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也就是說,隻要父母一方屬於參保人員,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就能免費參保登記並享受醫保待遇。
1月19日,市醫保局印發《關於落實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室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對我市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繳費作出新的規定。“從2024年起,新生兒參保繳費政策有調整。新生兒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為孩子參保繳費,即可享受醫保待遇。”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從2024年起,新生兒出生後90天(含)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費後,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新生兒參保登記時,應使用本人真實姓名和有效身份證明。
每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當年年底前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次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的,新生兒出生日至當年12月31日不超過90天的,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新生兒出生90天後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費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繳費前產生的醫療費用不追溯報銷。
(記者杜玲)
總值班:李相宜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郭 劍 |
編 輯:劉 佳 |
校 對:劉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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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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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是每個人健康的保障,剛出生的嬰兒也不例外。記者昨日從市醫保局獲悉,從今年起,我市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政策有新調整。
據了解,之前,我市新生兒參保政策是,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並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也就是說,隻要父母一方屬於參保人員,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就能免費參保登記並享受醫保待遇。
1月19日,市醫保局印發《關於落實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室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對我市新生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繳費作出新的規定。“從2024年起,新生兒參保繳費政策有調整。新生兒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為孩子參保繳費,即可享受醫保待遇。”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從2024年起,新生兒出生後90天(含)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費後,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新生兒參保登記時,應使用本人真實姓名和有效身份證明。
每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當年年底前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次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的,新生兒出生日至當年12月31日不超過90天的,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新生兒出生90天後辦理參保登記並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費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繳費前產生的醫療費用不追溯報銷。
(記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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