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道路上的停車位可以出售嗎
更新時間:2023-11-24 10:45:28 來源:焦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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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提出:孫女士
問題陳述:我所在的小區本來車位就少,最近物業將小區道路上的公共車位出售了一部分,請問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嗎?
行動記者:秦 秦
行動結果:律師表示,小區物業沒有權利出售共用部分的土地作為停車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總值班:胡培軍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陶 靜 |
編 輯:劉 佳 |
校 對:謝萬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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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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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陳述:我所在的小區本來車位就少,最近物業將小區道路上的公共車位出售了一部分,請問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嗎?
行動記者:秦 秦
行動結果:律師表示,小區物業沒有權利出售共用部分的土地作為停車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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