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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本月起調整
更新時間:2023-7-4 10:16:49    來源:焦作晚報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從7月份開始調整。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比去年增加17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比去年增加40元。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市結合實際,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調整標準為: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焦作市統計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742元/月)的3倍,即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比去年增加17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比去年增加40元)。繳存基數最低限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21〕33號)規定執行,即市區、沁陽、孟州繳存基數下限為20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00元;修武、武陟、博愛、溫縣繳存基數下限為18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80元。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單位可提高繳存比例,最高不高於12%。

  本年度自主繳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5742元(比去年增加57元),月繳存額下限為574元(比去年增加6元)。新市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4881元(比去年增加49元),月繳存額下限為488元(比去年增加4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應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和新調入職工首月工資。單位應按照2023年標準據實調整繳存基數和比例,不能簡單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的繳存基數。單位在彙繳2023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應當及時辦理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該項工作須在7月底前完成。從2023年7月起,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完成核定,核定後及時彙繳當月住房公積金。逾期不能完成的,將會影響繳存職工的正常使用。

(記者梁智玲)

總值班:呂正軍

統 籌:曾琳琳

責 編:劉 佳

審 核:馬允安

編 輯:劉 佳

校 對:王 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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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本月起調整
    2023-7-4 10:16:49    來源:焦作晚報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從7月份開始調整。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比去年增加17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比去年增加40元。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市結合實際,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調整標準為: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焦作市統計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742元/月)的3倍,即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比去年增加17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比去年增加40元)。繳存基數最低限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21〕33號)規定執行,即市區、沁陽、孟州繳存基數下限為20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00元;修武、武陟、博愛、溫縣繳存基數下限為18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80元。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單位可提高繳存比例,最高不高於12%。

      本年度自主繳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5742元(比去年增加57元),月繳存額下限為574元(比去年增加6元)。新市民繳存基數上限為1722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13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4881元(比去年增加49元),月繳存額下限為488元(比去年增加4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應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和新調入職工首月工資。單位應按照2023年標準據實調整繳存基數和比例,不能簡單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的繳存基數。單位在彙繳2023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應當及時辦理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該項工作須在7月底前完成。從2023年7月起,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完成核定,核定後及時彙繳當月住房公積金。逾期不能完成的,將會影響繳存職工的正常使用。

    (記者梁智玲)

    總值班:呂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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