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首頁
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與廣大人民群眾休戚相關,是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及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6月12日至16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全市法院開展了為期一周的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並發布了5起執行典型案例。
案例一:田某某、劉某某與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
田某某、劉某某與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糾紛案,孟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田某某、劉某某33940元。調解書生效後,被告長期未履行給付義務,田某某、劉某某便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因該案涉及農民工工資,又因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確實有限,執行幹警在保持“有力度”的同時,又追求“有溫度”,經過在雙方當事人之間耐心細致做工作,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案例二:40餘名勞動者與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案。
焦作市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近幾年因經營不善等因素,發展舉步維艱,拖欠員工工資問題更是得不到解決。40餘名員工紛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到法院起訴,再到申請強製執行。
在解放區人民法院多次調解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至今,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金額20餘萬元,執行完畢案件18件,其餘案件也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繼續履行中。
案例三:張某某等5人與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
2022年8月,張某某與李某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張某某死亡。事故發生後,李某支付醫藥費3.7萬元,張某某的家人於今年5月向山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作出判決:李某向張某某家人支付事故賠償金4萬餘元。由於李某未按判決履行,張某某家人向該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山陽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6月13日開展行動,根據摸排線索,在李某家中找到他。李某當天一次性將4萬餘元全部履行。
案例四:宋某、秦某與黃某某勞務費糾紛案。
2022年4月,黃某雇傭宋某、秦某2人為自家建房提供勞務,宋某、秦某又雇傭李某等5人。同年6月,房屋建成,黃某應支付7名農民工工資24300元。7人多次催要工資,黃某卻以種種理由推諉,宋某等人遂將黃某訴至法院。2023年2月20日,沁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支付宋某等人24300元工資。判決生效後,黃某仍遲遲不履行義務。2023年4月4日,宋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在豫劍執行專項活動中,法院幹警將熟睡中的黃某抓獲並拘傳至法院,但黃某抗拒執行。法院遂依法對其拘留15日。當執行幹警將黃某送至拘留所門口,準備辦理關押手續時,黃某兒子主動來到法院,代替黃某履行了全部義務。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案例五:修武縣七賢鎮某村委會申請執行某農業觀光園土地承包費訴訟保全案。
2021年2月3日,修武縣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與某農業觀光園簽訂韓莊田園生態綜合體開發合同,合同約定每年土地的承包費為168000元。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多次催要2022年度承包費用,該農業觀光園在支付43000元後,餘款125000元便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2023年5月26日,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向修武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對觀光園進行財產保全。
申請人提供的唯一財產線索就是觀光園承包地上正逢收割的小麥。為了避免小麥受損,法院同意由村委會對承包地上的小麥負責收割、保管或按行業現價變現後儲蓄存款。6月2日,小麥全部歸倉,賣得價款88983.28元提存於法院。該訴訟保全案件順利結案。
(記者趙改玲)
總值班:陳 彬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李 琳 |
編 輯:劉 佳 |
校 對:王金偉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與廣大人民群眾休戚相關,是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及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6月12日至16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全市法院開展了為期一周的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並發布了5起執行典型案例。
案例一:田某某、劉某某與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
田某某、劉某某與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糾紛案,孟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孟州市金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田某某、劉某某33940元。調解書生效後,被告長期未履行給付義務,田某某、劉某某便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因該案涉及農民工工資,又因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確實有限,執行幹警在保持“有力度”的同時,又追求“有溫度”,經過在雙方當事人之間耐心細致做工作,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案例二:40餘名勞動者與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案。
焦作市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近幾年因經營不善等因素,發展舉步維艱,拖欠員工工資問題更是得不到解決。40餘名員工紛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到法院起訴,再到申請強製執行。
在解放區人民法院多次調解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至今,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金額20餘萬元,執行完畢案件18件,其餘案件也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繼續履行中。
案例三:張某某等5人與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
2022年8月,張某某與李某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張某某死亡。事故發生後,李某支付醫藥費3.7萬元,張某某的家人於今年5月向山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作出判決:李某向張某某家人支付事故賠償金4萬餘元。由於李某未按判決履行,張某某家人向該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山陽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6月13日開展行動,根據摸排線索,在李某家中找到他。李某當天一次性將4萬餘元全部履行。
案例四:宋某、秦某與黃某某勞務費糾紛案。
2022年4月,黃某雇傭宋某、秦某2人為自家建房提供勞務,宋某、秦某又雇傭李某等5人。同年6月,房屋建成,黃某應支付7名農民工工資24300元。7人多次催要工資,黃某卻以種種理由推諉,宋某等人遂將黃某訴至法院。2023年2月20日,沁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支付宋某等人24300元工資。判決生效後,黃某仍遲遲不履行義務。2023年4月4日,宋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在豫劍執行專項活動中,法院幹警將熟睡中的黃某抓獲並拘傳至法院,但黃某抗拒執行。法院遂依法對其拘留15日。當執行幹警將黃某送至拘留所門口,準備辦理關押手續時,黃某兒子主動來到法院,代替黃某履行了全部義務。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案例五:修武縣七賢鎮某村委會申請執行某農業觀光園土地承包費訴訟保全案。
2021年2月3日,修武縣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與某農業觀光園簽訂韓莊田園生態綜合體開發合同,合同約定每年土地的承包費為168000元。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多次催要2022年度承包費用,該農業觀光園在支付43000元後,餘款125000元便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2023年5月26日,七賢鎮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向修武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對觀光園進行財產保全。
申請人提供的唯一財產線索就是觀光園承包地上正逢收割的小麥。為了避免小麥受損,法院同意由村委會對承包地上的小麥負責收割、保管或按行業現價變現後儲蓄存款。6月2日,小麥全部歸倉,賣得價款88983.28元提存於法院。該訴訟保全案件順利結案。
(記者趙改玲)
總值班:陳 彬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李 琳 |
編 輯:劉 佳 |
校 對:王金偉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