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夫妻在離婚後,不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撫養費,同時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那麼,有些人不給付撫養費,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其還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嗎?近日,馬村區人民法院調解的一起因為探望權引起糾紛的案件告訴你答案。
事情還得從2019年5月說起。當時,李先生與王女士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婚生女李小花(化名)由王女士撫養,撫養費由李先生承擔。在不影響孩子學習和生活的情況下,男方每個星期至少有一天可以看望孩子。
然而,從2019年9月起,王女士卻以各種理由阻撓李先生探望女兒,原因是李先生未按照約定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因此,雙方就子女的撫養費、探望時間、探望方式等問題頻繁發生爭執。最終,李先生將王女士訴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權。
馬村區人民法院在經過雙方同意調解後,便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員毋福花的耐心調解下,李先生和王女士充分認識到了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和探望的權利,最終達成和解。
那麼,夫妻雙方離婚後都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不支付撫養費就沒有探望權了嗎?
“《民法典》規定,支付撫養費是一種義務,而探望子女是一項權利,不能因未支付撫養費而剝奪另一方的探望權。”馬村區人民法院法官王小平說。
《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1086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複探望。”
因此,不撫養子女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不應剝奪其探望子女的權利,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
記者 楊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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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夫妻在離婚後,不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撫養費,同時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那麼,有些人不給付撫養費,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其還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嗎?近日,馬村區人民法院調解的一起因為探望權引起糾紛的案件告訴你答案。
事情還得從2019年5月說起。當時,李先生與王女士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婚生女李小花(化名)由王女士撫養,撫養費由李先生承擔。在不影響孩子學習和生活的情況下,男方每個星期至少有一天可以看望孩子。
然而,從2019年9月起,王女士卻以各種理由阻撓李先生探望女兒,原因是李先生未按照約定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因此,雙方就子女的撫養費、探望時間、探望方式等問題頻繁發生爭執。最終,李先生將王女士訴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權。
馬村區人民法院在經過雙方同意調解後,便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員毋福花的耐心調解下,李先生和王女士充分認識到了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和探望的權利,最終達成和解。
那麼,夫妻雙方離婚後都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不支付撫養費就沒有探望權了嗎?
“《民法典》規定,支付撫養費是一種義務,而探望子女是一項權利,不能因未支付撫養費而剝奪另一方的探望權。”馬村區人民法院法官王小平說。
《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1086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複探望。”
因此,不撫養子女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不應剝奪其探望子女的權利,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
記者 楊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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