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推進投資擴容增效
更新時間:2024/5/11 10:17:05 來源:新華社
為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解決要素保障難點和堵點問題,著力推動建設項目盡早開工建設,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日前從規劃保障、耕地占補、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用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用地、規範督察執法等方麵提出務實舉措。
在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方麵,為解決重大項目和民生項目要素需求,各市縣正在實施的補充耕地項目,達到清表翻耕等種植條件的,可由市縣政府向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提出申請,采取承諾方式備案入庫提前產生補充耕地指標,但原則上要在新政策正式實施前落實日常變更。承諾產生的補充耕地指標可用於本市縣項目用地報批,但承諾期內不得跨市縣交易。
在加快用地報批方麵,建設項目用地選址確定後,市縣政府可統籌開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交通、能源、水利等工期較長和前期工作情況複雜的項目,建設單位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要求、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意見或項目建設實際申請分期分段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生活垃圾收集、生態環境監測、通信、電力塔基等占地麵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零星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可采取“不征不轉”“隻征不轉”方式使用土地。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要求補足耕地或繳納相應費用;涉及占用規劃林地的,應當依法辦理使用林地審批手續。
在規範督察執法方麵,采取分區分類管控的措施,嚴守耕地保護紅線。一方麵,設置優化保障區,對納入保障範圍的項目地塊持續加強用地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大開要素保障的前門;另一方麵,設置嚴格監管區,對優化保障區範圍外涉嫌違法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堵死違法用地的後門,倒逼走要素保障的前門,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形成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統籌聯動的閉環監管機製。此外,強調實事求是、依法穩妥推進執法監管工作,防止簡單化、“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