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門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更新時間:2023-12-12 10:19:28 來源:新華社
記者11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告適當提高了現有技術指標要求,新增低溫裏程衰減技術指標要求,明確換電模式車型相關要求。其中換電模式車型需滿足GB/T 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標準,同時要求申報企業提供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
公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為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標識、換電模式標識,換電模式車型、燃料電池車型等按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撤銷。相關車型需在過渡期內完成政策切換符合性相關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告調整的指標充分參考已經實施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雙積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等政策,同時預留了過渡期。從行業影響來看,有利於穩定汽車市場、引導技術進步和節能消費、引導企業保障產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