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
更新時間:2023-10-20 10:26:44 來源:新華社
記者19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會同10個浙江省級部門編製發布了《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分類梳理平台通用責任以及6種常見類型的平台責任清單,為平台企業全麵落實法律責任提供了照單明責、照單履責的指導,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據介紹,責任清單以厘清和落實平台主體責任、保護網絡交易平台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依照民法典、電子商務法等75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分類梳理平台通用責任以及直播營銷平台、食品交易及餐飲服務平台、旅遊服務平台、化妝品網絡交易平台、醫療器械網絡交易平台、藥品網絡交易平台等6種常見類型的平台責任清單,涵蓋了平台企業的共性責任和特殊性規範要求。
在平台企業的通用責任方麵,責任清單重點圍繞平台主體經營資格、用戶管理、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反不正當競爭、安全保障、協助監管等7個方麵,梳理出28個環節141條平台企業經營中涉及的一般性主體責任及義務。其中,責任清單針對商品、內容、交易、價格、知識產權、個人信息及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麵強調了平台管理責任;在壟斷、商業賄賂、妨礙競爭、算法合規等方麵明確了禁止性的內容。
對於其他特殊類型平台,責任清單從浙江平台發展模式、監管實踐和治理需求出發,圍繞平台網絡交易行為涉及的環節梳理出130條特殊責任事項。其中,直播營銷平台側重於梳理平台入駐審核、賬號管理、內容管理、主播黑名單管理等保障用戶權益與內容合規性的責任事項;旅遊服務平台側重於梳理許可信息公示、投保責任險、旅遊合同簽訂與在線填報、風險處置、投訴舉報機製等保障用戶接受服務時人身安全的責任事項等。